Re: [申訴] Salary 版主 midamaiya 處份失當
我的判決依據是版規第一條與第七條,從嚴處理。
在他的文章的原始連結檔中,http://go2.tw/goodbook就有書籍的廣告介紹
但經我發現並給予劣文後,才來信說明他已經有設屏障。並附給原始檔案如下
http://www.itry.com.tw/userbooking.php?mode=booking_form&b_id=SR096000008_0001
如果每次經由版主或是版友發現,然後波文者才說已經更改過文章,要取消劣文,這是哪
種道理?就如同犯罪的人被發現而後定罪,他才哭訴說,不要判我,因為已經改過向善,
那有這樣的道理?波文前原本就要想清楚與看清楚版規。而非波完發現不對要求改判。
這是我對判決的解釋,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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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idamaiya 來自: 61.228.191.152 (10/26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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