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THSRshare版主cka濫權亂水桶

看板L_LifeInfo作者 (小肚肚)時間9年前 (2014/10/08 12:4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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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謝小組長花費近兩天的時間處理本申訴案,但我無法否認我 對判決結果感到相當失望與遺憾;原本以為您之所以遲未做出處理 ,是為了思考最合適的處罰,沒有想到您竟然能無視版主 cka 誤判 之行為、不符合比例原則之處罰以及表面上冠冕堂皇但實際上是為了 變相繼續水桶轉讓票競爭者的新規定;雖然回顧版面上所有關於版 主 cka 的申訴案,結果一律是遭到駁回,但我起初仍相信組務立場 應該是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的,因此提出本申訴案,萬萬沒想到犯 行如此明確,處罰程度如此不合理的案件,最後您還可以做出無過 失、無懲處,駁回申訴之結論?此判決的公正性實在令人質疑! 除了八卦版以外,我想沒有一個版的規定與限制比高鐵共享版更嚴 格了吧?而八卦版之所以規定嚴格是因為其為 PTT 人氣最高的板, 反觀高鐵共享版,難道人氣比八卦版更高?難道金錢交易量比合購 版更多?難道發生過版主所謂之詐騙案件?何以規定比合購版更嚴 ?之所以這樣量身訂做板規的理由是為了防堵詐騙或為了遂行版主 個人意志,阻止其他人瓜分轉讓高鐵票之利益,大家心知肚明。 再者,關於處罰的部分,絕大多數的版除非情節重大,否則不至於 對初犯者提出三到五年不等的水桶,老實說三年五年後,高鐵共享 版是否還存在都是個問號。 回到本案最初,本人被誤判水桶乃因版主認定本人文章數未達板規 規定標準,因此進行處罰,先不說後來版主自承錯誤這部分,僅就 刑度討論,34個月,將近三年之重判,難道是善良提醒友善溫馨的 作法?在其他熱門版面,違規初犯通常給予的是7天水桶,何以在 此並不熱門且從未發生過版主所言"詐騙"案件的版面,要以此嚴刑 峻法治理,是不是單純因為其他版的版主與版眾沒有利益衝突?是 否正因為我們擋人財路,所以制定"違規文章一篇一個月水桶"之刑 罰後,再在精華區弄一個"觀察區",好整以暇地等所謂"違規文章" 累積到一定數量,再一次水桶個三到五年?而且我必須說,高鐵共 享板連進版畫面都沒有,板規也草率雜亂、反覆編修放在置底,精 華區一片荒蕪,顯見該版版主自就任以來近兩年時間並未善盡版主 義務,未整理精華區,進版畫面即使是放 THSRshare 也好,如果 出於善意怕版友觸犯板規,將板規列在進版畫面也好,但是兩年的 時間過去,進版畫面還在原始狀態,這樣的版主要說多盡責,大家 心裡自有答案。 我想請問小組長,版主 cka 自創版隔天規定不准自刪文章,但版主 本人同時在板內賣票,他自己可以自刪文章,別人不能自刪文章; 他自刪的時候角色是版主,故您認定無罪,別人自刪的話就是違規 ,判處自刪一篇一個月的水桶,同一件事卻有兩種標準,您真心覺 得這是合理的規定嗎? 再請問小組長,我無犯罪事實,卻被判34個月水桶,事後版主自承判 決有誤,但卻不必負擔任何責任,連警告都沒有,您的判決公正嗎? 該版版主爭議不斷,相關的申訴案卻一律駁回,您將責任都推給版 眾,請版眾若有不服,自己去連署罷免,那麼此申訴管道存在的理 由為何?當初設立小組長的考量為何?難道不是為了公平正義,只 是為了告訴申訴者"你們不服可以去連署罷免"嗎? 人在做天在看,如果版主 cka 您問心無愧,請未來對任何版友祭 出處分時,確實公告,免得讓人認為您是徇私報復,敢做不敢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205.3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LifeInfo/M.1412743319.A.C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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