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THSRshare版主cka濫權亂水桶

看板L_LifeInfo作者時間9年前 (2014/10/05 22:03), 9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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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為系統顯示你文章23篇(你發申訴文後變24) 但在板上34篇,我已善盡查詢責任 我沒有權限可以直接跨板查你在其他板文章 但是 根據你id的資料跟你板上的文章因此我做出以下判決 《ID暱稱》betty777 (小肚肚) 《經濟狀況》普通 《登入次數》107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24 篇 (退:0) 《目前動態》閱讀文章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10/05/2014 21:26:44 Sun 《上次故鄉》223.139.236.214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2.也許某些情況你發文不會顯示 但你這篇申訴文也是用手機發 發完從23=>24篇 從這篇看起來手機發文有計入,至於妳其他文章用了甚麼方法不計入不是我管的部分 我只看34>23 你在板上文章大於你正常該有的文章篇數,也超過了板規規定的文章篇數 ======以上是跟判決有關的部分====== 3.根據板友提醒,你在Diary有10篇文章後才發文 我去查詢過後的確有看到 因此撤銷此水桶 我一開始的判決是根據你在板上的文章 以及Q id所得資訊做判斷 根據不同資料會做出不同判斷 因此在此跟你道歉並撤銷水桶 ※ 引述《betty777 (小肚肚)》之銘言: : 一、申訴人:betty777 : 二、為認定或處分之人(板主)/看板名稱:cka/THSRshare : 三、認定或處分之事由、內容: : THSRshare 版主 cka 未經查證逕行認定本人發文次數不符板規規定 : 並祭出34個月水桶的處分 : 有違事實 : 本人在 THSRshare 版發文前已詳閱板規 : 並謹守規範 : 於發文前已再三確認達到發文標準才開始 po 轉讓文 : 請小組長詳查 : 版主 cka 此舉違法濫權 : 同時亦對本人權益造成損害 : 請儘速解除水桶處分 : 並對該版主做出適當懲處 : 以昭公信 : 以下引述 THSRshare 版主 cka 來信: : ※ 引述《cka ()》之銘言: : 根據板規 需要文章10篇以上才可在本版發文 : 但你34篇文章全部在本版 : 因此視為違反板規 : 是故意註冊新id來po文 : 34篇 一篇一個月 共34個月水桶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213.8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LifeInfo/M.1412517800.A.436.html ※ 編輯: cka (111.248.213.87), 10/06/2014 03: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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