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 中華人民共和國
※ 引述《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之銘言:
:
: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第三號就是1952年做成的
: 到今天累積到第幾號啦?
:
: 請問憲法死在哪裡,廢在哪裡?
:
一部能被凍結40幾年的憲法,這樣還不叫作廢?!
(死是你說的,我想死人跟廢人,還是有點區別....只是區別不大....)
那與阿扁凍結國統綱領一樣,只是凍結沒有廢.....呵呵!!
: 那邊矛盾?再常見不過的憲法條文,針對現實處理的一個條文
: 你怎麼就可以讀出以下這種理解來XD?
: 憲法寫明的,法律細述的東西怎麼可以是:
: 『你說有,它就有,你說沒有,它就沒有的東西』
: 請問誰說的算?
: 該你說的算,還是白紙黑字的憲法跟法律說的算?
:
: 有沒有民主法治國家的國民把憲法+法律寫明的東西當作『可有可無』東西的八卦?
寫明的東西?!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民國 97 年 06 月 25 日 修正)
第 2 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
二、大陸地區: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三、臺灣地區人民:指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四、大陸地區人民:指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請問r大....哪裡是台灣地區以外的中華民國領土?!
既然有寫「明」,可否告訴我們除了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
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外,哪裡是白紙黑字寫的中華民國領土?!
釣魚台是嗎?!
: 老話一句:
: 你想修也得問問師大附中斜對面那巷子裡面的某個阿斗仔機構的意見
:
: 『片面改變台海現狀』是美國人所反對的,可不只對著對岸阿共講
: 你猜猜你去動憲法有關兩岸關係的條文,美國佬會不會有意見?
: 還是要跟阿扁一樣,講瘋話到被敲頭了才知道痛?
: 美國人是很偽善,不過你要是不打算管老美的話,那人家拋棄你這雞肋也不會有啥顧慮的
: 1949年就做過的事情,60年後如果符合美國利益,美國仍然可以再做一次
: 到時候你就等著自己面對PRC,呵呵
: 台灣人,或者說民進黨人有這個本跟這個種嗎?
: 我知道國民黨人並不打算讓台灣落到這種田地啦,
: 我做為國民黨的選民也不希望國民黨去動這塊,這不是台灣人可以講話的地方畢竟
: .....那我就不知道民進黨怎想了
: 不知道城仲模那種,爭取台灣當美軍佔領地的思維是不是就是民進黨真實的想法?
: 畢竟我看到很多民進黨人在引用城某那一幫人的說法XD
: 打不打算用這種說法當下一次國會大選的宣傳詞啊?
這是政治現實問題,我知道....但我們談的是我們法律的問題,
還記得嗎?!當我提到說立法院是行政院立法局時,你說什麼?!
要談政治現實,就不要出來跟人家談法治....忘了.....?!
: 回到正題:牽涉到兩岸關係的事
: 過不了老美那關,其他都講假的,赤裸裸的現實就是這樣
: 你如果對人民宣傳『你要的修法』時不把這個國際現實講清楚,
: 就是不負責任欺騙人民~~
修法跟政治現實是兩回事.....我國修公投法時,誰同意?!
大陸反對、美國反對、泛藍反對....結果呢?!
馬總統說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是國際現實嗎?算不算不負責任欺騙人民?!
法律是法律,現實是現實.....
依法律,我國可以修憲、可以制憲、可以選總統,可以選國會,不管在國際上
人家同不同意,這部法律、這部憲法,在台灣,就是可以實施。
人家要談憲法不符台灣現實,你就要談依法行政;
我談依法行政,我們可以修憲、修法,你就要談國際現實.......
話都讓r大說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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