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人文宗教研究院開版問題

看板HumService作者 (麥子)時間11年前 (2013/06/12 14:42),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4/31 (看更多)
※ 引述《buddhanature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之銘言: :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1HdaK__J (Buddhism) [ptt.cc] [公告] 佛板正式板規 : : D.對是否屬於佛教之爭議團體,禁止發表相關內容或連結。 : : 「爭議團體」名單請詳閱精華區。 : : 將爭議團體與傳統佛教比較者,不在此限。但請於發文時自行修改標題開頭為[爭議] : : 並於內文開頭表明是作教義的比較討論。 : : 目前 Buddhism 板的板規明確規定對是否屬於佛教之「爭議團體」, : : 禁止發表相關內容或連結。但是將「爭議團體」與「傳統佛教」比較者,不在此限。 : : 我只是引用這條板規對於爭議團體的發言限制。 : 再次強調,這不是你上述所指那篇文章,這是佛板新板規, : 板規是f板主不久前剛訂定的,因為第一線執法者是他,不是我。 : 你引用文章時用我的名字就算栽贓就是假見證。 : 不過,我在此板被污衊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我回應這一段只是單純要說明,現在的 Buddhism 板並不如你所說: 「被歸類為爭議團體的教派與教導,不須與傳統佛教作比較」#1HjXX58G (HumService) 這篇板規是 f 板主訂定的,經過你附議以後通過實行的。 至於我提「因 buddhanature 板主明確表示這些團體不屬於佛教」, 引用的文章是 #1GlsMZIg (HumService): 「不符合佛經內容但依附佛教而活的團體,自然稱附佛爭議 合於憲法規定是他們的事,不符佛教教義就是不符合佛教教義, 本板討論的是佛經與佛教教義;不符者其網路連結自然是有違佛教教義之內容。 在本板亦沒有討論之必要,因為本板非 "附佛爭議教之討論板"。」 當時討論的「附佛爭議」,後來改稱「爭議團體」,已經被你指為「不符佛教教義」, 並且認定「在本板(Buddhism)亦沒有討論之必要」。我認為若是這些團體屬於佛教, 自然在 Buddhism 板便可以討論。既然在 Buddhism 板沒有討論之必要, 那麼便是板主認定這些團體不符佛教教義,不屬於佛教。 因為 #1GlsMZIg 是你發表的,我自然把它當作你的意見,至於其它部份則沒用你的名字。 : : 我也沒有表明哪些團體不屬於佛教,事實上哪些團體屬不屬於佛教也不是我關心的議題。 : : 我關心的議題只有,當某些團體被當作是附佛或者爭議團體的時候, : : 與這些團體相關的教派與教導是否有適當的討論場所可以進行討論。 : : 而現在 Buddhism 板的板規顯然對於這些爭議團體有一些特別的限制, : : 致使某些板友欲進行與其相關的討論,但並不適合在 Buddhism 板進行, : : 也表示 Buddha 與 Buddhism 兩板所適合進行的討論,兩者範圍並不相同。 : 再次強調,在佛板,爭議文討論並不受限制,請勿再扭曲。 : 爭議貼文與佛法相抵觸者違法,因為這與佛法板的板旨相違。 : 而爭議文討論本板則予以尊重。 這部份我已經把我的論點說得很清楚了,如果覺得我的立論不正確, 致與組務的施行有不妥之處,請直接向群組長提出申訴和檢舉。 : : 這是 Buddhism 板的規範,我沒有意見。 : : 這也是 Buddhism 板的規範,我也沒有意見。 : : 在我看來 Tantric 板沒有將任何團體整理成特定名單,並對其討論方式進行額外限制, : : 就已經使得其討論的範圍不同。如果覺得我這樣認定不妥,請向群組長提出申訴。 : 爭議討論並無限制,所以討論範圍並無不同。 : 本人還不定期先開[爭議討論]。 : 再次強調,只有純貼爭議文而不討論是違背1.建立討論板的精神,2.佛法板板旨~ : 請知悉 就我對板規的理解就是有額外的限制,但這是 Buddhism 板的規範,我沒有意見。 -- 活著的目的是為主活 然後為主死 死亡的目的是為主死 然後為主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4.61

06/12 18:40, , 1F
其實佛教板還蠻多純貼文章而不討論的.......
06/12 18:40, 1F
文章代碼(AID): #1Hk1XL3k (HumServic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Hk1XL3k (Hum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