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DummyHistory版判決不公和hgt不適任
申訴人ID: joh
被申訴人ID: hgt hizuki katana89
申訴原因說明:
自從hgt在擔任版主之前,在架空歷史版上述說自己政見,說明自己不接受"暗喻諷刺"[1],
但是後續的所作所為和他自己的說法相互矛盾,尤其是版友說hgt不適合作版主一職就被
hgt直接指出須注意版規2和6[2],那一次的事情hgt直接對版友進行警告處置,進而引爆
資深版友的反彈,質疑hgt有濫權之嫌,迫使plamc必須出面打圓場,而katana89則在後面
述說了未來版主群在執行任何判決時,需三人共同決議[4]
然而這件事情過後,版友都認為不會再有類似的hgt用版規威嚇的事情發生,直到
#1YY5V9Zz (DummyHistory)[5]中hgt又再推文中警告我要注意版規2,卻不對
有人在推文中引用話語在罵人腦殘的推文,而hgt一直不肯正面回答為什麼只警告我
的原因,還拿"某些台派"來當理由說這幾個字是警告我的原因
由於這一次是第二次在討論中hgt用版規莫名被干擾,因此我發表文章
#1YYYMy2a (DummyHistory)[6],除了針對一些模糊焦點的問題回應自己的想法,
還有詢問版主有關於判罰標準,結果#1YaMNMCR (DummyHistory)[7]被判罰警告
但是在#1YY5V9Zz (DummyHistory)[5]和#1YYYMy2a (DummyHistory)[6]的中間,
我有去信詢問版主katana89有關於判罰標準和三人的版主討論方式為何種方式在討論
,以及質疑為什麼hgt這種近乎"失控"的行為為何沒人約束?版主katana89在回信中說已得知
hgt的失控行為,會再進行檢討避免這種情形發生,結果#1YZsCZm1 (DummyHistory)[8]
hgt又因為話語中跟版友之間的不愉快,再次利用版規2來警告版友,這一次第三次引爆
版友的不滿,版主katana89被迫必須在發表#1YZwnCNH (DummyHistory)[9]安撫版友情緒
,但這一次在也無法壓下版友的質疑,紛紛在該文章底下質疑hgt版主的適任?,依據這三次
hgt本身的"失控"程度,我對此人面對問題的方式非常懷疑其邏輯和標準是否有能力承接
版主一職
以上為事情經過,我想詢問katana89和hizuki兩位版主的問題如下:
1.hgt此等失控行為,已經累積第三次,你們未來如何防範此狀況發生?
2.延伸上面第一個問題,若hgt版主自己下去跟版友爭論
,依據版主katana89說明是三人共治,請問hgt還適合參與討論"與版友爭論所衍伸
的違反版規"事項?
3.版務文為什麼不能在版面上討論?若你們沒辦法讓版友知道你們目前的判罰標準,試問,
有哪一位版友被判罰的時候會心服口服? 更不要說這一次不只只有我一人對判決有疑問,
連帶以前的資深版友也質疑標準在哪?
4.版規2到底標準在哪? 版務文夾雜在文章內為何違反版規6?
5.另外依據#11PhstD5 (PttLaw)
第二十六條(提出之對象及看板)對於板主之建議,於該看板提出。
對於小組長之建議,於該群組事務看板提出。
以及#1348aPLp (SYSOP)
(9) 制定板規權:
板主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但不得違反上層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小
組組規,有牴觸者無效。
我發表的#1YYYMy2a (DummyHistory)除了回答版友問題,還有詢問有關版規2執法標準
,應是對版主之建議文章,請問是如何違反DummyHistory版的任何條文?
申訴證據:
以下9篇節錄部分文章內容
[1]
┌─────────────────────────────────────┐
│ 文章代碼(AID): #1TIiaxSR (DummyHistory) [ptt.cc] [討論] hgt政見發表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565182267.A.71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82 Ptt幣 │
└─────────────────────────────────────┘
本人政見簡單明瞭 約法三章:
1.台灣政治將納入空想範圍,時間以前一位總統為下限
例如現任總統為蔡英文,則可空想至馬英九任內
2.不可利用政治空想而藉機進行對各網友各黨派的人身攻擊,
包括暗喻諷刺,以保持空想的討論空間,當然版主握有
處置權,具體處置方式依現行版規或之後訂定新版規。
3.他國政治目前不納入空想範圍,仍依現行版規處理,
其餘範圍也一律照舊不變更。
[2]
┌─────────────────────────────────────┐
│ 文章代碼(AID): #1YI834Ih (DummyHistory) [ptt.cc] [公告] a7v333違反版規6b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648918724.A.4A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27 Ptt幣 │
└─────────────────────────────────────┘
另,此篇內容似乎暗喻俄羅斯被制裁後,人民生活不受影響??
本人認為此暗示並不妥。俄羅斯目前為戰爭發起侵略國,不單是讓烏克蘭人民受難
,
也讓俄羅斯人民蒙受損失。為此,本人不希望出現支持侵略方的言論,
無論是直接支持或間接支持。
基於不久前,澳洲ABC電視台的節目直接驅逐支持戰爭之俄裔公民,
本版是不是也需要對支持侵略戰爭言論之版友,做出相應措施,
本人將與版主群做些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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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並沒有限制表達自由,你可以表達支持,但本版也可以做出相對回應。
我想兩方都沒有違背自由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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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雖然你也是版主之一,但你舉的例子完全沒有道理。
一個本國人支持外國人入侵自己的國家,也許原政府並不好,但正常來講,
這屬於叛國。所以這例子完全沒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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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t1234、Hartmann、joh 要注意版規第二、六條!!
尤其Hartmann所說的,看起來是有違反版規一、二、六,
在此非正式警告一次!!
[3]
┌─────────────────────────────────────┐
│ 文章代碼(AID): #1YKixsyT (DummyHistory) [ptt.cc] [公告] Hartmann違反版規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649594102.A.F1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4 Ptt幣 │
└─────────────────────────────────────┘
[4]
┌─────────────────────────────────────┐
│ 文章代碼(AID): #1YMVP83B (DummyHistory) [ptt.cc] [公告] 重申文章處置與檢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650062920.A.0C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75 Ptt幣 │
└─────────────────────────────────────┘
[5]
┌─────────────────────────────────────┐
│ 文章代碼(AID): #1YY5V9Zz (DummyHistory) [ptt.cc] Re: [轉錄] 如何改革台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653102537.A.8F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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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代碼(AID): #1YYYMy2a (DummyHistory) [ptt.cc] Re: [轉錄] 如何改革台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653220796.A.0A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10 Ptt幣 │
└─────────────────────────────────────┘
[7]
┌─────────────────────────────────────┐
│ 文章代碼(AID): #1YaMNMCR (DummyHistory) [ptt.cc] [公告] joh警告一次,Har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653695958.A.31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83 Ptt幣 │
└─────────────────────────────────────┘
[8]
┌─────────────────────────────────────┐
│ 文章代碼(AID): #1YZsCZm1 (DummyHistory) [ptt.cc] Re: [假設] 關羽見好就收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653564195.A.C0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80 Ptt幣 │
└─────────────────────────────────────┘
[9]
┌─────────────────────────────────────┐
│ 文章代碼(AID): #1YZwnCNH (DummyHistory) [ptt.cc] Re: [假設] 關羽見好就收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653582924.A.5D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40 Ptt幣 │
└─────────────────────────────────────┘
是否已向版主反應:
(是/否,若為是則須寫上反應時間,需自行保留寄件備份為證)
已反映,並且留有三封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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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JeAnnWu ◤◣\▇◣ ◤◤/◤◥ ◤◤/◤◥ ◤◤/◤◣ ◣ O ◤ ◣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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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6.41.2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Service/M.1653713197.A.BED.html
※ 編輯: joh (211.76.41.242 臺灣), 05/28/2022 12:47:20
※ 編輯: joh (211.76.41.242 臺灣), 05/28/2022 13: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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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13:01,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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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13:01, 1F
新增一項提問和補充內容
※ 編輯: joh (211.76.41.242 臺灣), 05/28/2022 22: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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