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DummyHistory版判決不公和hgt不適任

看板HisService作者 (30分滅一國的匈奴)時間3年前 (2022/05/28 12:46), 3年前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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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ID: joh 被申訴人ID: hgt hizuki katana89 申訴原因說明: 自從hgt在擔任版主之前,在架空歷史版上述說自己政見,說明自己不接受"暗喻諷刺"[1], 但是後續的所作所為和他自己的說法相互矛盾,尤其是版友說hgt不適合作版主一職就被 hgt直接指出須注意版規2和6[2],那一次的事情hgt直接對版友進行警告處置,進而引爆 資深版友的反彈,質疑hgt有濫權之嫌,迫使plamc必須出面打圓場,而katana89則在後面 述說了未來版主群在執行任何判決時,需三人共同決議[4] 然而這件事情過後,版友都認為不會再有類似的hgt用版規威嚇的事情發生,直到 #1YY5V9Zz (DummyHistory)[5]中hgt又再推文中警告我要注意版規2,卻不對 有人在推文中引用話語在罵人腦殘的推文,而hgt一直不肯正面回答為什麼只警告我 的原因,還拿"某些台派"來當理由說這幾個字是警告我的原因 由於這一次是第二次在討論中hgt用版規莫名被干擾,因此我發表文章 #1YYYMy2a (DummyHistory)[6],除了針對一些模糊焦點的問題回應自己的想法, 還有詢問版主有關於判罰標準,結果#1YaMNMCR (DummyHistory)[7]被判罰警告 但是在#1YY5V9Zz (DummyHistory)[5]和#1YYYMy2a (DummyHistory)[6]的中間, 我有去信詢問版主katana89有關於判罰標準和三人的版主討論方式為何種方式在討論 ,以及質疑為什麼hgt這種近乎"失控"的行為為何沒人約束?版主katana89在回信中說已得知 hgt的失控行為,會再進行檢討避免這種情形發生,結果#1YZsCZm1 (DummyHistory)[8] hgt又因為話語中跟版友之間的不愉快,再次利用版規2來警告版友,這一次第三次引爆 版友的不滿,版主katana89被迫必須在發表#1YZwnCNH (DummyHistory)[9]安撫版友情緒 ,但這一次在也無法壓下版友的質疑,紛紛在該文章底下質疑hgt版主的適任?,依據這三次 hgt本身的"失控"程度,我對此人面對問題的方式非常懷疑其邏輯和標準是否有能力承接 版主一職 以上為事情經過,我想詢問katana89和hizuki兩位版主的問題如下: 1.hgt此等失控行為,已經累積第三次,你們未來如何防範此狀況發生? 2.延伸上面第一個問題,若hgt版主自己下去跟版友爭論 ,依據版主katana89說明是三人共治,請問hgt還適合參與討論"與版友爭論所衍伸 的違反版規"事項? 3.版務文為什麼不能在版面上討論?若你們沒辦法讓版友知道你們目前的判罰標準,試問, 有哪一位版友被判罰的時候會心服口服? 更不要說這一次不只只有我一人對判決有疑問, 連帶以前的資深版友也質疑標準在哪? 4.版規2到底標準在哪? 版務文夾雜在文章內為何違反版規6? 5.另外依據#11PhstD5 (PttLaw) 第二十六條(提出之對象及看板)對於板主之建議,於該看板提出。 對於小組長之建議,於該群組事務看板提出。 以及#1348aPLp (SYSOP) (9) 制定板規權: 板主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但不得違反上層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小 組組規,有牴觸者無效。 我發表的#1YYYMy2a (DummyHistory)除了回答版友問題,還有詢問有關版規2執法標準 ,應是對版主之建議文章,請問是如何違反DummyHistory版的任何條文? 申訴證據: 以下9篇節錄部分文章內容 [1] ┌─────────────────────────────────────┐ │ 文章代碼(AID): #1TIiaxSR (DummyHistory) [ptt.cc] [討論] hgt政見發表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565182267.A.71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82 Ptt幣 │ └─────────────────────────────────────┘ 本人政見簡單明瞭 約法三章: 1.台灣政治將納入空想範圍,時間以前一位總統為下限 例如現任總統為蔡英文,則可空想至馬英九任內 2.不可利用政治空想而藉機進行對各網友各黨派的人身攻擊, 包括暗喻諷刺,以保持空想的討論空間,當然版主握有 處置權,具體處置方式依現行版規或之後訂定新版規。 3.他國政治目前不納入空想範圍,仍依現行版規處理, 其餘範圍也一律照舊不變更。 [2] ┌─────────────────────────────────────┐ │ 文章代碼(AID): #1YI834Ih (DummyHistory) [ptt.cc] [公告] a7v333違反版規6b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648918724.A.4A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27 Ptt幣 │ └─────────────────────────────────────┘ 另,此篇內容似乎暗喻俄羅斯被制裁後,人民生活不受影響?? 本人認為此暗示並不妥。俄羅斯目前為戰爭發起侵略國,不單是讓烏克蘭人民受難 , 也讓俄羅斯人民蒙受損失。為此,本人不希望出現支持侵略方的言論, 無論是直接支持或間接支持。 基於不久前,澳洲ABC電視台的節目直接驅逐支持戰爭之俄裔公民, 本版是不是也需要對支持侵略戰爭言論之版友,做出相應措施, 本人將與版主群做些討論 。

04/03 13:09,
不希望出現支持侵略言論? 任何言論只要沒犯法都無所
04/03 13:09

04/03 13:09,
謂才是對的吧,你現在自己要發明版規?
04/03 13:09

04/03 13:10,
可以表達支持或是不支持,但是不能逼人表達支持或是不支
04/03 13:10

04/03 13:10,
04/03 13:10
本版並沒有限制表達自由,你可以表達支持,但本版也可以做出相對回應。 我想兩方都沒有違背自由的原則。

04/03 13:43,
最後一段多加的吧,版主就按板規執法就好,還是你暗
04/03 13:43

04/03 13:44,
示是因為不認同他的看法才搞他?
04/03 13:44

04/03 13:45,
不希望支持侵略方的言論?這應用範圍可大了,那跟帝
04/03 13:45

04/03 13:45,
國擴張有關的問題都不能討論了?還是討論完中華帝國
04/03 13:45

04/03 13:46,
、大日本帝國、美利堅天命之後,得加上一句本篇純屬
04/03 13:46

04/03 13:47,
學術討論,作者本人並不支持侵略擴張?那不跟對岸的
04/03 13:47

04/03 13:47,
警匪片不管怎麼拍,最後都要加上字幕說壞人都遭到制
04/03 13:47

04/03 13:48,
裁一樣的「正確」?
04/03 13:48

04/03 20:14,
我直接講我反對,拿破崙入侵俄國的時候都有俄國貴族支持
04/03 20:14
很抱歉,雖然你也是版主之一,但你舉的例子完全沒有道理。 一個本國人支持外國人入侵自己的國家,也許原政府並不好,但正常來講, 這屬於叛國。所以這例子完全沒說服力。

04/04 14:20,
hgt真的是在亂,還亂水桶,搞笑,那以後要不要禁rt,半
04/04 14:20

04/04 14:20,
島電視台,wion電視台? 真是版龜創造者
04/04 14:20

04/04 21:22,
當初hgt選上就知道他遲早會濫用權力,現在只不過是印證
04/04 21:22

04/04 21:24,
這個判斷而已,會搞分身亂版的人要他遵守版規?獅子改吃
04/04 21:24

04/04 21:25,
素發生的可能性大概還比較大咧
04/04 21:25

04/05 18:07,
清風不識字 何必亂翻書
04/05 18:07

04/09 11:46,
當初他上就該擋下來,他本來就不適合當版主
04/09 11:46

04/10 10:35,
投票他贏了沒話說,問題是我們這個版為何會墮落到選出他
04/10 10:35

04/10 10:35,
他之前亂搞的事多如牛毛...
04/10 10:35
cht1234、Hartmann、joh 要注意版規第二、六條!! 尤其Hartmann所說的,看起來是有違反版規一、二、六, 在此非正式警告一次!! [3] ┌─────────────────────────────────────┐ │ 文章代碼(AID): #1YKixsyT (DummyHistory) [ptt.cc] [公告] Hartmann違反版規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649594102.A.F1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4 Ptt幣 │ └─────────────────────────────────────┘ [4] ┌─────────────────────────────────────┐ │ 文章代碼(AID): #1YMVP83B (DummyHistory) [ptt.cc] [公告] 重申文章處置與檢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650062920.A.0C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75 Ptt幣 │ └─────────────────────────────────────┘ [5] ┌─────────────────────────────────────┐ │ 文章代碼(AID): #1YY5V9Zz (DummyHistory) [ptt.cc] Re: [轉錄] 如何改革台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653102537.A.8F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05/21 21:50,
看到某些台派自high,蠻有趣的
05/21 21:50

05/21 21:50,
連衛士這種飛彈都不知道可怕程度,可見眼光渺小
05/21 21:50

05/21 21:52,
還說一錠需要別國的助力,那一輩子就這樣了
05/21 21:52

05/21 22:08,
大半還是要先自己處理,就現實過去70年大多也都是自理優先
05/21 22:08

05/21 22:10,
匪大我小,外交一直是受侷限就是現實,很想靠別人,但別人
05/21 22:10

05/21 22:10,
包括最大哪個總是不可靠,不想辦法自己撐住就慘了
05/21 22:10

05/21 22:19,
你沒有顯現出自己的價值別人怎麼會幫
05/21 22:19

05/21 22:20,
不管ROC還是台灣,被老美婊也不是第一次了
05/21 22:20

05/21 22:38,
joh注意版規第二條,不要越講越忘我!!
05/21 22:38

05/21 22:40,
烏克蘭軍事改革也是很大程度來自於美國和北約
05/21 22:40

05/21 22:41,
什麼"需要別國的助力,那一輩子就這樣了",簡直胡扯
05/21 22:41

05/21 22:43,
至於沒有實戰過的中國武器,就算不知道,我看也是無傷大雅
05/21 22:43

05/22 18:19,
來,請先回應一下,前面有人罵人腦殘,是否違反板規2?
05/22 18:19

05/22 18:22,
疑?現在不都宣導有美日撐腰阿共不敢來 怎麼變成本島
05/22 18:22

05/22 18:23,
居民要先流血撐住以待後援了 這樣騙人保衛台灣好嗎?
05/22 18:23

05/22 18:24,
還是貴派要拿槍當督戰隊 把非我族類的先趕去灘頭當肉
05/22 18:24

05/22 18:24,
盾消耗掉呢?
05/22 18:24

05/22 18:27,
不要以前嫌軍隊都是黨的 要軍隊國家化 然後國家化了
05/22 18:27

05/22 18:28,
又嫌軍隊不夠黨 時空背景不同不是這樣玩的吧
05/22 18:28

05/22 18:28,
樓上說到hgt的夢想了,也不知道他哪來的自信可當督戰隊
05/22 18:28

05/22 18:29,
我想請其他版主針對hgt用板規故意壓人的行為討論了
05/22 18:29

05/22 18:30,
確實有人罵別人腦殘耶,愛用版規2的hgt怎麼不見了?
05/22 18:30

05/22 18:30,
哪有說只針對部分版友用板規2壓人,在上面人生攻擊卻不理?
05/22 18:30

05/22 18:30,
也不需要砍文了,文章我備份了,不用耍花樣..
05/22 18:30

05/22 18:35,
推文的版友還請注意版規二,不要流於人身攻擊
05/22 18:35

05/22 18:37,
我的確認為中國目前是不敢打,我說的是最糟的狀況
05/22 18:37

05/22 18:37,
那你剛剛為什麼只敢針對我? 你還是沒有回答問題
05/22 18:37

05/22 18:38,
而且現在你們不是變成共同討論? 你說我需注意板規2
05/22 18:38

05/22 18:39,
你們沒有討論就直接拿板規壓人也看一下狀況吧?
05/22 18:39

05/22 18:39,
我當督戰隊不好?? 那還是你們要陳時中、蘇貞昌、林飛帆、
05/22 18:39

05/22 18:39,
我請其他版主給我們一個解釋了,謝謝
05/22 18:39

05/22 18:39,
林昶佐來當??
05/22 18:39

05/22 19:06,
他並沒有指明是誰呀,我認為並不需要立即以版規二處理
05/22 19:06

05/22 19:07,
規勸提醒即可
05/22 19:07

05/22 19:29,
沒指明是誰? 當初你HGT怎麼處理我案子的? 我明指誰了?
05/22 19:29

05/22 19:33,
那就更怪了 你為什麼刻意提醒我? 我也沒指任何人啊
05/22 19:33

05/22 19:33,
喔,那joh也沒指明是誰啊,你hgt憑什麼指控他違反版規2
05/22 19:33

05/22 19:33,
還有本版版主群是鐵了心忽略利害迴避的普遍執法原則了?
05/22 19:33

05/22 19:34,
越凹越難看阿,hgt,直接承認自己雙重標準我還會尊敬你一下
05/22 19:34

05/22 19:34,
今天板主群之一的HGT自己讚板上和網友爭論,同時還親自
05/22 19:34

05/22 19:35,
處理網友對HGT自己的質疑,真真把球員兼裁判做得徹底
05/22 19:35

05/22 19:36,
反正板規沒有明示必須版主處理板務必需要利益迴避
05/22 19:36

05/22 19:36,
樓上 還有雙重標準,以前哲學王攻擊人都沒事
05/22 19:36

05/22 19:36,
一切合於板規
05/22 19:36

05/22 19:43,
joh你自己在同一段就出現"台派"了,還敢說沒指任何人阿!!!!
05/22 19:43

05/22 19:44,
按照你hgt的標準,他確實沒指任何人啊,當然有人愛對號
05/22 19:44

05/22 19:44,
台派指誰了? 我只問你
05/22 19:44

05/22 19:44,
也真敢講哩!! 反正你的推文就在那,你也改不了
05/22 19:44

05/22 19:45,
要說指誰,julian的推文引用我的話來引戰
05/22 19:45

05/22 19:45,
入座我也沒法,反過來,如果joh那樣叫指明,那J先生一樣
05/22 19:45
[6] ┌─────────────────────────────────────┐ │ 文章代碼(AID): #1YYYMy2a (DummyHistory) [ptt.cc] Re: [轉錄] 如何改革台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653220796.A.0A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10 Ptt幣 │ └─────────────────────────────────────┘ [7] ┌─────────────────────────────────────┐ │ 文章代碼(AID): #1YaMNMCR (DummyHistory) [ptt.cc] [公告] joh警告一次,Har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653695958.A.31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83 Ptt幣 │ └─────────────────────────────────────┘ [8] ┌─────────────────────────────────────┐ │ 文章代碼(AID): #1YZsCZm1 (DummyHistory) [ptt.cc] Re: [假設] 關羽見好就收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653564195.A.C0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80 Ptt幣 │ └─────────────────────────────────────┘ [9] ┌─────────────────────────────────────┐ │ 文章代碼(AID): #1YZwnCNH (DummyHistory) [ptt.cc] Re: [假設] 關羽見好就收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653582924.A.5D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40 Ptt幣 │ └─────────────────────────────────────┘ 是否已向版主反應: (是/否,若為是則須寫上反應時間,需自行保留寄件備份為證) 已反映,並且留有三封回信 -- 東京巨蛋裡 ▁Tejeda▃▂▃▂▃▂ 曬得比黑人還要黑了 也曬得到 CT CT ▃▂ ▃▂ 太陽喔? \ ︵ ︵ ▃▃▂ ▃▃▂ ▃▃▂ ▄▏′ ‵ ▉– – . ▃▃▂ ▃▃▂ - ◢ ⊙ ⊙ ⊙ ⊙ φJeAnnWu ◣\ ◤◤/ ◤◤/ ◤◤/ O 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6.41.2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Service/M.1653713197.A.BED.html ※ 編輯: joh (211.76.41.242 臺灣), 05/28/2022 12:47:20 ※ 編輯: joh (211.76.41.242 臺灣), 05/28/2022 13:00:48

05/28 13:01, 3年前 , 1F
修正引用文字,請組長審核,感謝
05/28 13:01, 1F
新增一項提問和補充內容 ※ 編輯: joh (211.76.41.242 臺灣), 05/28/2022 22:34:43
文章代碼(AID): #1YaQajlj (His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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