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黃國昌發文想打臉柯建銘,讓自己臉更腫
那是因為黃國昌認為他的意見就是真理啊
他是電 他是光 他是唯一的神話
加開院會來處理食安報告
就是完美無缺的方案
你國民黨跟民進黨怎麼可能有意見?
既然都不該有意見
又怎麼會有人要在我黃國昌提案時有異議?
沒人異議的話
又哪需要協商拖一個月?
所以套套邏輯
一切都看起來很合理了啊
總之
就是黃國昌認為他自己是唯一的真神
是不二的信仰
跟他意見有不同的就全部去死
就是這樣
※ 引述《DarthCod (鱈魚)》之銘言:
: 我是覺得先把那天黃國昌和柯建銘互相批評的內容看清楚再說
: 黃國昌說「民進黨把議案拉協商」
: 而柯建銘說「議案逕付二讀本來就要協商」
: 黃國昌反嗆「之前逕付二讀也有不協商的」
: 吳思瑤則說「那是因為有共識才不協商」
: 那麼所謂的「拉協商」是什麼議案?這就要回到2/20的院會
: 那天民眾黨提案2/21要把陳建仁抓來報告食安
: 按照立法院議事規則第9條
: 這類提案交付委員會審查,但是當時根本沒有委員會
: 而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8條
: 立委可以要求逕付二讀,這就是民眾黨做的
: 此時民進黨團提議要交付黨團協商,韓國瑜裁示交付協商
: 這是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8條進行的
: 黃國昌指控的「拉協商」,就是在靠北民進黨提異議
: 為什麼要靠北呢?因為一旦進了協商就只有兩條路
: 第一條路,進行協商取得共識,下次院會再二讀
: 第二條路,沒取得共識,一個月後二讀
: 而他的提案是「明天開會」,不管走哪條路都一樣來不及
: 當天下午他開的那場「兩黨三人協商」是嘗試走第一條路
: 但即使如此,他還是要等到週五才能二讀
: 基本上沒有人會無聊到討論一下「我們前天要不要開會」這種鳥事
: 所以只要民進黨提異議,民眾黨的提案就是被否決了
: 而柯建銘說的「逕付二讀本來就要協商」就很奇怪了
: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8條第1項
: : 為協商議案或解決爭議事項,「得」由院長或各黨團
: : 向院長請求進行黨團協商。
: 有沒有看到那個「得」?意思就是可協商可不協商
: 沒有什麼「本來就要協商」這回事
: 那為什麼民進黨成功讓這個案子進協商了呢?
: 這是依據第2項
: : 立法院院會於審議「不須黨團協商之議案」時,
: : 如有出席委員提出異議,十人以上連署或附議,
: : 該議案即交黨團協商。
: 也就是說,這個案子「本來不用協商」
: 是因為民進黨提異議之後才「變成要協商」
: 所以就很搞笑
: 柯建銘做的事情完全合乎議事程序
: 但他口中講出來的議事程序完全不是那一回事
: 黃國昌的提案很扯沒錯,民進黨提異議也很正常
: 但我就不理解,你直接反問一句「民進黨不能有異議嗎」就好
: 幹嘛瞎掰一套「本來就要協商」的奇怪程序?
: 害大家研究議事規則研究那麼久
: 阿不對,柯粉不用研究,柯粉只要迷信「柯師傅最懂議事規則」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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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9 之 9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