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NET事件 幾個疑點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要死的生魚片)時間2月前 (2024/02/23 14:34), 2月前編輯推噓2(1614304)
留言334則, 24人參與, 2月前最新討論串5/7 (看更多)
※ 引述《ketter (挖西林老背)》之銘言: : 強制執行,請先上法院 還在扯什麼強制執行? 這個OT案的合約就是基隆巿政府和大日一起簽的。 你要訴請產權不明就去找民事法庭,和本次的點交程序無關。 點交的所有權在於大日開發和基隆巿政府,你要告基隆巿政府就請透過合約的乙方來提出 ,請問大日提出了嗎? 你還強制執行咧! 請警察現場維安錯了嗎? 請警察管制現場錯了嗎? 你主富(NET)的律師在現場的是代表那一方? : 這個命令要由法院來發布,然後會找法院的人跟你一起強制執行 什麼叫點交? 請問什麼叫合約到期點交? 還在扯法院強制執行? : 請問是誰給警察命令讓他可以去這樣搞? : 如果警察只是被叫去看戲 : 那現場有強盜現行犯,請問警察怎麼沒有馬上逮捕現行犯? 請是現行犯? 強盜現行犯是誰? 請問基隆巿取了什麼財物? 還現行犯咧! 強盜現行犯是公訴罪! 結果是由主富提告基隆巿政府,地檢署以他字案偵辦?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583989 新聞內容地檢署講了,要傳喚之後再來考慮是否有他字案轉偵字案? 你現階段連公訴都還不算,你直接定義丫,你比法院法官還要大? : 行政是行政,司法是司法,你以為還是國民黨以前黨國一體可以瞎搞嗎 : 司法沒有給你判決完,你行政就是不能自己變成司法單位去亂搞 : 行政就是要照著司法判決去執行,不是自己能判決 : 藍白糞不是最講求民主法治,現在又不法治了 笑死人,你的合約精神就是民主法治的一部份! 怎麼反過來講這個主富(NET)案,就不想走法律程序了,不走民事法庭? 你的假處份案全被駁回了,法院一開始就告訴你這就是民事,你不要走行政訴訟! 今天OT合約的雙方進行到期點交,結果你主富的權損不找營運方的乙方求償? 反過來扯巿政府! 請記住,你這裡的合約不是一般的租約? 你這裡的合約是OT合約! 你主張你有產權?你把證據拿出來! 現在OT合約告終進行營運權點交,你有產權爭議,不要來影響營運權點交。 你連合約的乙方都不是,硬要把自己變成乙方,你還講民主法治? 連最基本的合約精神都不遵守了,你來講法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01.91.2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08670047.A.63D.html ※ 編輯: bulden (210.201.91.224 臺灣), 02/23/2024 14:34:44

02/23 14:38, 2月前 , 1F
所以大半夜警察來做甚麼
02/23 14:38, 1F

02/23 14:38, 2月前 , 2F
因為你市政府跟net就是沒合約,當然要
02/23 14:38, 2F

02/23 14:38, 2月前 , 3F
法院判決是誰的再來決定 為什麼要這麼
02/23 14:38, 3F

02/23 14:38, 2月前 , 4F
急呢~~~
02/23 14:38, 4F
你扯什麼? 你沒有合約還要法院判咧,你OT合約在這裡是合約到期! 你要不要去搞清楚OT合約到期點交的是所有營運權交接! 你的意思是你要學顏董在公有地侵佔國土私蓋建物,宣告產權XDXD? 對了,顏董還沒有那麼無恥宣告產權喔,他被發現後就拆了,把地還給政府了。

02/23 14:39, 2月前 , 5F
現在net還在營業中,到底半夜開鎖做啥
02/23 14:39, 5F
他是破門侵入NET的門巿嗎? 你交換要主控二F以上的商權營運權,不把二F入口的大鎖給換了! 你沒有營運合約,你一個主富連合約的乙方都不是,你這把鎖不交出來,人家有營運權的 不能換鎖?

02/23 14:39, 2月前 , 6F
所以問一下,NET告了強盜與非法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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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 14:39, 2月前 , 7F
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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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 14:39, 2月前 , 8F
點交相關人員也都沒到場,要點交什麼?
02/23 14:39, 8F
笑死人了,大日開發有告北什麼嗎,不就交由甲方全權處理? 不看新聞嗎? https://www.ctee.com.tw/news/20240131701342-431401

02/23 14:39, 2月前 , 9F
正常狀態,對外宣稱法益被侵害
02/23 14:39, 9F

02/23 14:39, 2月前 , 10F
戰國策加油!! 副市長不能輸
02/23 14:39, 10F
笑死人了,還戰國策了! 講不過就只會戰政治! 高明一點好嗎? 你有合約就把合約拿出來一槍斃命了!

02/23 14:40, 2月前 , 11F
接著就是要根據受侵害的部分提告
02/23 14:40, 11F

02/23 14:40, 2月前 , 12F
點交相關人員是指大日嗎?
02/23 14:40, 12F

02/23 14:40, 2月前 , 13F
還是指賣場內的其他租客?
02/23 14:40, 13F
https://imgur.com/ANPpBnc
看得懂合約嗎? 其它租客有糾紛找乙方!

02/23 14:41, 2月前 , 14F
之前兩邊都拿不出產權證明…不過看起來基隆
02/23 14:41, 14F

02/23 14:41, 2月前 , 15F
市政府這幾天自己審給自己有產權了
02/23 14:41, 15F
他是起造人怎麼了! 就權狀就是基隆巿政府為起造人丫! 土地是巿政府的,起造人是巿政府? 主富有什麼,出資證明? ※ 編輯: bulden (210.201.91.224 臺灣), 02/23/2024 14:50:30

02/23 14:41, 2月前 , 16F
市政府給net建照 要收回來就是要法院
02/23 14:41, 16F

02/23 14:42, 2月前 , 17F
強制執行命令 不管是誰開鎖要點交都不
02/23 14:42, 17F

02/23 14:42, 2月前 , 18F
對吧
02/23 14:42, 18F
見鬼了,起造是基隆巿政府,還巿政府給NET建照咧! 怎麼NET有建照了卻沒有使用權狀丫! 你有使用權狀就直接告死基隆巿政府了! 還留空間給謝國梁在那裡喘? 你懂建築法嗎?

02/23 14:42, 2月前 , 19F
給建照,請問起造人是NET嗎?
02/23 14:42, 19F

02/23 14:43, 2月前 , 20F
市政府阿~然後呢? 就可以開鎖進去嗎?
02/23 14:43, 20F
笑死人了,就OT合約啦! 你是OT合約的乙方嗎? OT合約就規範營運權,你標不到營運合約,就把KEY交出來啦! 你是該交KEY的乙方嗎? 你不就是乙方發包請的管理公司,你有什麼權代替乙方在合約到期後行使相關權責?

02/23 14:43, 2月前 , 21F
基隆市地政事務所證實 市府申登2到4樓產權
02/23 14:43, 21F

02/23 14:43, 2月前 , 22F
駁回NET異議
02/23 14:43, 22F

02/23 14:44, 2月前 , 23F
那建照上面NET是在哪個地位?
02/23 14:44, 23F
就出資方丫! 你正常如果是一般建商在一塊地蓋大樓,你就是出資方和起造人。一開始的產權 和權狀你就是所有人。 問題是,你是乙方的出資方,合約簽署者不是你,起造人不是你,你也不是被登記的所 有權人,你再聲請產權?你說他是什麼角色?

02/23 14:44, 2月前 , 24F
公訴與非告訴乃論不分、法院與地檢署不
02/23 14:44, 24F

02/23 14:44, 2月前 , 25F
02/23 14:44, 25F

02/23 14:45, 2月前 , 26F
這篇光看名詞就一大堆誤用的了
02/23 14:45, 26F
你還是先去地檢找一下被判強盜現行犯成不成立! 再來管我是不是誤用! 你一個路人看我開鎖,再去地檢告我強盜現行犯? 你看檢察官會不會起訴我?

02/23 14:46, 2月前 , 27F
果然現在警察就變成只是去現場看熱鬧維持秩
02/23 14:46, 27F

02/23 14:46, 2月前 , 28F
序而已了
02/23 14:46, 28F

02/23 14:46, 2月前 , 29F
問題就是,不管哪個地位,都無法這麼急
02/23 14:46, 29F
還有 271 則推文
還有 44 段內文
02/23 16:04, 2月前 , 301F
建物才會延伸產權分配
02/23 16:04, 301F

02/23 16:05, 2月前 , 302F
裝潢最多只會延伸損害賠償Y
02/23 16:05, 302F

02/23 16:05, 2月前 , 303F
所以另外NET不爽可以直接拆了房
02/23 16:05, 303F

02/23 16:05, 2月前 , 304F
不爽?那等市府來告啊
02/23 16:05, 304F

02/23 16:05, 2月前 , 305F
只有起造建物才能衍生登記產權
02/23 16:05, 305F

02/23 16:06, 2月前 , 306F
你拆光恢復成租用前狀態
02/23 16:06, 306F

02/23 16:06, 2月前 , 307F
請問警察能以現行犯逮捕?
02/23 16:06, 307F

02/23 16:06, 2月前 , 308F
剩下就慢慢告囉,等法院裁決
02/23 16:06, 308F

02/23 16:06, 2月前 , 309F
拆屋還地也有可能是兩造司法攻防重點
02/23 16:06, 309F

02/23 16:07, 2月前 , 310F
但是沒有庭上落槌誰知道呢
02/23 16:07, 310F

02/23 16:07, 2月前 , 311F
租地是有合約的,這很明確
02/23 16:07, 311F

02/23 16:07, 2月前 , 312F
現在就是地上蓋了這些房子該算誰的?
02/23 16:07, 312F

02/23 16:07, 2月前 , 313F
市府說,地是我的,當初授權蓋
02/23 16:07, 313F

02/23 16:07, 2月前 , 314F
是OT狀態,所以最後也要歸還我
02/23 16:07, 314F

02/23 16:08, 2月前 , 315F
NET說,地是你的,但是大日租的
02/23 16:08, 315F

02/23 16:08, 2月前 , 316F
大日找我蓋了這間房子,房子是我的
02/23 16:08, 316F

02/23 16:08, 2月前 , 317F
房子不再OT合約之內
02/23 16:08, 317F

02/23 16:08, 2月前 , 318F
那最簡單作法,就是拆房還地
02/23 16:08, 318F
沒有這種事! 因為這是在OT合約下開得後門! 一定有約! 只是我們現在看不到! 重點是5+3的營運都己經執行過了,你確定房子會判給主富嗎? 我是覺得不太可能! 都曾讓你襬攤做生意了,要把棚子拆還給你! 巿府會算這麼虧的帳嗎?

02/23 16:09, 2月前 , 319F
什麼狀態我不下定論
02/23 16:09, 319F

02/23 16:09, 2月前 , 320F
但是有沒有發現 產權登記就發生在最近
02/23 16:09, 320F

02/23 16:09, 2月前 , 321F
為什麼是最近? 如果產權極其容易釐清
02/23 16:09, 321F

02/23 16:10, 2月前 , 322F
老早就登記好了
02/23 16:10, 322F
再說最後一次! 當天的點交以OT轉ROT的營運權點交為主,不涉及產權! 那個律師主張的產權爭議根本不存在,有問題去找民事法庭仲裁! 當天主要進行營運權點交,把鎖換了只是OT合約中止的一環,不涉及產權。 你交出了營運權,換了鎖,才能確保商場的營運能正常下去。 不涉及產權! 因為不涉及,也就沒有強制入侵的問題。

02/23 16:18, 2月前 , 323F
ㄨㄚˊ逃離戰場了
02/23 16:18, 323F
※ 編輯: bulden (210.201.91.224 臺灣), 02/23/2024 16:23:36 ※ 編輯: bulden (210.201.91.224 臺灣), 02/23/2024 16:27:19

02/23 16:31, 2月前 , 324F
有爭議應該由法院定奪吧?直接換鎖可能合
02/23 16:31, 324F

02/23 16:31, 2月前 , 325F
理但手段未免太粗暴了吧?
02/23 16:31, 325F

02/23 16:35, 2月前 , 326F
所以確定有開鎖換鎖了 有告知net了嗎?
02/23 16:35, 326F

02/23 16:35, 2月前 , 327F
就別下車了阿~~~我要看大場面
02/23 16:35, 327F
都打這麼多字了! 看不懂中文嗎? 你NET就不是合約的乙方,是要告知NET什麼事! 要告知也是由大日去告知,你的約就不是巿府和NET簽的! 上面有貼印章圖了!自己去搞清楚! ※ 編輯: bulden (210.201.91.224 臺灣), 02/23/2024 16:37:08

02/23 16:54, 2月前 , 328F
但是你之前說的不是耶 說你是房東
02/23 16:54, 328F

02/23 16:55, 2月前 , 329F
他只是路人 你怎麼做都可以耶
02/23 16:55, 329F
笑死人了,我之前就是處理過丫,我是房東! 房客不搬丫,我先寄存證信函給他丫,當天點交時,我找了警察和里長鎖匠去開鎖! 我換了鎖之後,我就不沒有進去,在警察見證下在門口裝了監視器。再去地檢告他惡意侵 佔,他本來要告我強制入侵阿,後來還在簡易法庭還求我撤告咧! 我講我的實例還不行? 社會經驗和法院就是讓我這麼做! 我還沒有罪!他要告我連送地檢都不敢啦! 當中華民國法律保護強制侵佔的人! ※ 編輯: bulden (210.201.91.224 臺灣), 02/23/2024 17:08:18 ※ 編輯: bulden (210.201.91.224 臺灣), 02/23/2024 17:11:15

02/23 17:09, 2月前 , 330F
你們都說直接開鎖沒關係耶XD
02/23 17:09, 330F
我就直接開鎖和換鎖丫,我有什麼事嗎? 我敢做,我也做了,我有什麼事! ※ 編輯: bulden (210.201.91.224 臺灣), 02/23/2024 17:12:02

02/23 19:58, 2月前 , 331F
fatuo 產權 在合約 裡頭 就載明 是 基
02/23 19:58, 331F

02/23 19:58, 2月前 , 332F
隆市政府 的
02/23 19:58, 332F

02/23 19:59, 2月前 , 333F

02/24 00:12, 2月前 , 334F
基隆市唯一敗點就是搬走了裡面的設備
02/24 00:12, 334F
文章代碼(AID): #1bs3nVOz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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