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ZM:18歲公投翻車是本次選舉最有趣案例
※ 引述《lovez04wj06 (車前草)》之銘言:
: 我先說,我這次憲法修訂複決投票投的是反對票
: 說是公投我覺得有不少誤導成份,反正執政黨也不打算釐清差異
: 老實講原本還有稍微打算投同意的,
: 畢竟年輕還是老的人死忠就是死忠,往下開兩歲其實也沒差。
: 但是會投反對的原因是
: 你他媽修訂18歲投票為啥還要刪法條?
^^^^^^^^^^^^^^^^^^^^^^^^^^^^^^^^^^^^^^^
: 你真的只是想要下調投票年齡而已嗎?
: 基於不信任原則,我就直接反對了。
: 幹妳的隨意信任同意哪次有好下場了?
這位藍白腦朋友哥
公投主文你是不是沒看
主文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1條之1條文修正案:
第1條之1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者,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除本憲
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18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憲法第130條之規定,停止適
用。
這次就是要改掉憲法第130條(年滿20歲有選舉權,年滿23歲有被選舉權)
才舉辦的公投阿!!!!!
你居然說為什麼公投還要刪法條
恩...
難怪到現在還很多藍白腦在那邊說蔡政府為什麼不以核養綠,以核養綠是公投
問題當初黃土條的主文是
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
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
哀...
拜託不要再看聯合、中時、TVBS、中天新聞水管、中視8點新聞、旺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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