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陳明通最新2000字聲明:先修正林智
: 二、因此,必然會有部分雷同之處,尤其是在研究設計部分,都必須說明研究架構、研究
: 假設、概念界定、操作性定義與測量方法等等內容。因為講同樣的東西,再怎麼形容差異
: 性都不會太大,有些還是我要求要一致,如「操作性定義」。而這些說明文字的雷同,是
明通教授有修過學術倫理嗎?
學術倫理就規定不能大量文字相同,引用不能超過多少。
: 因為本人先修正林智堅的論文相關部分後,再交給剛換論文題目,而且修業年限只剩一學
: 期的余正煌做參考。但余並不清楚這些文字的來源屬於林智堅,而認為是本人的修改建議
: 逕予以使用。事實上,余雖然參考本人所提供的文字,但他自己也非常用心,增添不少這
現在定調余正煌要扛囉?
明通教授這麼好,丟個範本給學生,然後學生大部分改都沒改也可以接受?
: 方面討論的相關文獻。因此,本人一再強調,林智堅與余正煌都沒有抄襲的動機;實際上
說話前要不要先想清楚?
裡面很多句余正煌有列出處,林智堅沒有的,照這說法。
林智堅找到了文獻,引用進文章,然後不附上出處?
論文這樣指導的?
然後余正煌很懶惰,大部分改都沒改。
可是法眼如炬,看到幾千字文章中的一句就覺得這是引用的。
然後跑去找出處?
: ,林智堅與余正煌也沒有誰抄襲誰的問題。
學術倫理中,超過一定比例相同就叫抄襲。
規定就是這樣,明通教授沒修過學術倫理?
: 五、又,林智堅2月1日的研究計畫中關於學歷描述,「至於林智堅當時係臺灣大學的碩士
: 二年級生,可謂『准碩士』。」這個「可謂『准碩士』」是個人建議加上去的,因為林當
: 時大部分的課程已修完,可以說是「準碩士」,等到論文完成時,林已是第三年了,因此
: 最後論文出版時把「碩士二年級生」改成「在職專班生」不再標示年級,至於錯別字應該
: 是我在建議時所使用,只是兩位學生事後都沒有再校對。
: 六、現在整個社會一直從這兩處爭吵整個論文的「抄襲」問題,而不著眼於兩篇論文各自
: 的貢獻,個人覺得實在沒有意義。用一兩個錯別字或部分雷同的段落來指控論文抄襲,這
: 對兩位學生而言,都不公平,實在令人感嘆!
八成雷同叫部分雷同?
就已經規定超過多少相同就是抄襲了。
要扛,明通大仔不如說我沒修過學術倫理,也沒教林智堅學術倫理。
不過那還是抄襲,有沒有學過教過學術倫理都是抄襲。
: 七、對身為指導教授的我而言,兩人論文問題意識不同、研究對象不同、結論也不同,且
: 各自有其研究發現與價值,這才是重點。林智堅的論文最大的價值在於,他的研究發現「
: 槓桿者」蔡仁堅的高學歷,幫他吸住了認同高學歷者的選票。因為根據以往的研究,「軍
: 公教」、「高學歷」的選民較支持國民黨,但林智堅的論文在檢視蔡仁堅的支持度時發現
: ,由於三位主要候選人中蔡仁堅的學歷最高,支持蔡仁堅的選民中,有27.6%來自於「軍
: 公教」,而大學以上學歷的支持者有25.8%,就是這些傳統投給國民黨的人,改投蔡仁堅
: ,因此使林智堅當選。這個研究發現,對現在「三腳督」的選戰,「槓桿者」如何不被完
: 全棄保,具有理論及實務上的意義。
: 八、至於余正煌的論文最大的貢獻就是證實傳統的選舉研究,在行政首長的選舉中候選人
: 個人特質的重要性,即選民相信「林智堅為新竹帶來改變」是林智堅以些微差距險勝對手
: 許明財的原因。
論文貢獻關抄襲屁事?
八成文字相同就是抄襲,規定就是這樣。
: 附註、心得、想法:
: 阿通師又發了多達2000字的聲明說明兩人都沒有抄襲,希望台大學倫會公正審理後,能讓
: 此事到此為止。
余正煌的律師敢嗆林智堅抄襲,覺得有問題就告。
到目前為止,林智堅和幫他護航的都不敢講余抄襲。
只敢說些根本不存在的學術倫理,什麼先感謝完就不能指控被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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