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勞檢認定foodpanda、Uber Eats假承攬真雇傭
共 24 篇文章

推噓2(5推 3噓 25→)留言33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時間4年前 (2019/10/15 22:1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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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承攬還是僱傭的爭議不是這幾年才出現. 老早在經濟起飛期就有. 最顯著的例子就是家庭代工. 柯志明在臺灣都市小型製造業的創業經營與生產組織這本書有個章節. 就有提到家庭代工家庭代工表面上跟承攬非常像. 就是家庭主婦跟五分埔成衣廠商包攬一份工. 約定多久內交付多少成品給成衣廠商然後報酬有多少. 家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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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23推 1噓 144→)留言168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MIROS (MIROS)時間4年前 (2019/10/15 22:5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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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討論僱傭或承攬議題時,要先釐清,契約類型是法律問題,所以重點是法律要件。. 可是偏偏有人會把「是不是僱傭契約」跟「是不是弱勢」、「需不需要保護」混在一起談。. 其實弱勢者簽了承攬契約需不需要法律保障,跟他簽的是不是僱傭契約,完全是兩件事。. 以勞基法來講,其實勞工重點是「賣時間」,所以加班費才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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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31→)留言35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v963610 (TENG)時間4年前 (2019/10/16 09:02), 4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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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的很中肯. 弱勢族群不代表他不是承攬制. 昨天一開始也以為是僱傭制. 但是去Google了一下發現. 是不是僱傭還是要從從屬權去認定. 也就是要從外送員到底有沒有要接受僱主的指揮監督,包括僱主的工作指示沒有拒絕自由、業務實行方法必須遵照僱主要求,勞動時間地點受僱主指定等等. 以熊貓目前資訊來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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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9(13推 4噓 26→)留言43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free5566 (法老王)時間4年前 (2019/10/16 10:0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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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法老王,也可以叫我暗黑法律界的金城武。. 雖然這個話題已經討論了很多次,不過好像還是有很多大大想要繼續討論,. 而且好像還有一些不是很清楚的地方,也歡迎大家繼續討論。. 先回覆一下推文:. 一、有的人說為勞工發聲就被我說是作秀,我從來都不是這個想法,有空的話可以去我的. 粉絲團看一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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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6推 0噓 11→)留言17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zzahoward (Cheshire Cat)時間4年前 (2019/10/16 10:40), 4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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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承攬這個定義要是搞得太嚴格,政府公部門自己會先爆炸. 目前政府公部門這邊,雖然派遣工的數量下降. 但是承攬人員每年都在上升. 以2019年Q2來說,比起2018年同期承攬人員就多了3000人上下. 原本4萬兩千多人變成四萬五千多人,幾乎多了7%. 你要搞實質認定,我怕政府公部門會先炸開來.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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