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民眾黨說明國會改革47條有無侵害人權

看板Gossiping作者 (ayumi)時間1月前 (2024/05/22 14:47), 編輯推噓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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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game333 (San)》之銘言: : 我有個疑惑的點 : 影片中的法條是這樣寫 : https://imgur.com/a/cK4QIvQ : 小組可調閱政府機關、部隊、團體等相關人資料 : 但實際上法條47條是這樣寫 : 「第四十七條 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為行使調查權,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 : 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於五日內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及檔案。但相關文件、資料及檔案 : 原本業經司法機關或監察機關先為調取時,應敘明理由,並提供複本。」 : 我是了解圖卡就是要簡略易讀 : 但兩段文字針對對象的語意好像不太一樣 : 影片段落容易被解讀為限定這三種單位(政府機關、部隊、團體)的人員 : 但47條的原意,其實可以解讀成"所有"有關人士 : 解讀不同,就容易被拿來擴大解釋 我是滿認同要寫死一點 畢竟大家還記得IWIN嗎? 這玩意老早就有了 偏偏就在之前我們的政府官員突然想到圖畫兩個字 好像可以用來管到二次元的色圖耶 於是就跳出來喊說 管你是三百歲龍娘,還是千歲吸血小鬼 只要是幼態 全部有機會關七年 但法條內容明定了是指未成年的兒童 是要保障具體存在的自然人法益 而二次元色圖 龍娘與吸血鬼小鬼明顯的不可能真實存在 但我國政府居然要跳出來保障他們的色圖不被流傳與持有? 甚至原立法的民進黨委員范雲也跳出來說 立法原意並沒有包含二次元色圖 但當時政府還是要硬管 最後還好是民進黨立委蔡易餘多次開會才阻止了政府的暴走 現在想想真的好險 民進黨的立委們居然差點拉不住我們民進黨政府擴權耶 所以這種法條的適用範圍怎麼能不寫得仔細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102.1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6360461.A.65A.html

05/22 14:50, 1月前 , 1F
台灣現在是立法授權人治,不是法治
05/22 14:50, 1F

05/22 14:54, 1月前 , 2F
立法院 委員會 民眾備詢 餵狗找找
05/22 14:54, 2F

05/22 14:54, 1月前 , 3F
釋字第461 號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05/22 14:54, 3F

05/22 14:55, 1月前 , 4F
我是很期待DPP去釋憲 看大法官怎說ww
05/22 14:55, 4F

05/22 15:13, 1月前 , 5F
性騷法:只要你覺得不舒服就可以成立了
05/22 15:13, 5F

05/22 15:24, 1月前 , 6F
就是防君子 不防垃圾阿 垃圾怎麼鑽 根本防
05/22 15:24, 6F

05/22 15:24, 1月前 , 7F
不住
05/22 15:24, 7F

05/22 15:34, 1月前 , 8F
各位對我國立法委員素質真是有信心
05/22 15:34, 8F

05/22 16:13, 1月前 , 9F
但民眾黨支持IWIN,還要網路實名ㄟ
05/22 16:13,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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