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俊憲加碼爆馬文君「支線任務」:有2個軍種的故事還沒說
※ 引述《ashrum (玄鳳阿修拉姆)》之銘言:
: ※ 引述《pttkicoma (台南宅男...)》之銘言
: : 黨既然要洗,我就來幫忙好了!
: : 1.如果真有抄寫情事,為何不證據直接攤出來,送交請司法處置,難道民進黨想私了?還
: : 是想進行政治操作,像天橋底下說書的,在政論節目上分個100集提款?
: : 2.機密資料不能攜出、抄寫,保密協定的必要性,為何當初沒嚴格規定執行?還能讓人有
: : 機會資料交付國外?民間企業如台gg都能做好的商業機密保護,為何國家機密做不到?誰
: : 該負責?
: : 3.同是立委,你提出質疑,馬沒回你就叫做迴避?我是馬的話,我還想問你憑什麼質問我
: : 咧!你看記者詢問蔡、賴、民進黨時,還不是高興回就回,不高興回連看都不看一眼!
: : 總歸一句話,訂好規則,確實執行,有人違規就移送司法!綠藍白任何黨派都一樣!
: 馬委員長久以來就是踩在線上做事,
: 再可疑也難說違法,這次是之前潛艇被搞到
: 下水後回頭算帳
: 1.叛國的部份,我們沒有定義“敵對國家”
應該是賣國洩漏機密
因為不是拿給中國
所以難講她是共諜
: 2.立委不簽保密也沒不行
目前沒罰責,只有內規
另外我比較好奇為何只有她能抄寫
理論上不準抄寫
抄寫手稿可能弄不到
但如果會議室有錄影的話可以一刀斃命
: 3.民法可用間接證據合理推論,刑法可能不行
目前最有可能成案的是貪汙罪
看資料要抖內<=貪汙
逼郭璽出18萬旅費<=貪汙
洩密7年以下
貪汙是7年起跳
兩案14年
: 這種最好就交付公評,不要落入政治口水
順便公評一下賣國刑度比貪汙低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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