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武界野營事件 律師:政府放一個警告牌,就可以完全免責

看板Gossiping作者 (真冷的冬天)時間3年前 (2020/09/14 15:13), 編輯推噓-2(4619)
留言29則, 10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24/26 (看更多)
可以問個問題嗎? 水庫下游河床 是開放的嗎? ....如果不是開放的 闖入就要「依法論處」開罰了。 既然非開放場域,政府有賠償責任嗎? 有法匠們可以出來說明嗎? 最後會不會又搞補償呢? ※ 引述《russer (恩...)》之銘言: : 原文恕刪 : 經過多方討論,到底可不可以國賠,仍然應該先適用國賠法規定,除非其他法律另有規定 : 依據國家賠償法第三條規定: : 第一項 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 : 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 第二項 前項設施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管理時,因管理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 : 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 第三項 前二項情形,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經管理機關、受委託管理 : 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公物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 : 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國家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 第四項 第一項及第二項情形,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內之設施,經管理 : 機關、受委託管理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設施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 : ,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得減輕或免除國家應負之損害賠償 : 責任。 : 第五項 第一項、第二項及前項情形,就損害原因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義務機 : 關對之有求償權。 : 本次罹難事件剛好就是第三條第三項所規範的情況 : 法條明文規定,只要管理機關等等有做適當的警告或標示,人民仍冒險從事活動, : 國家可以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 其中之一,可以爭論的地方在於: : 管理機關等等,是否已經"就使用該公物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 : 所謂"適當"可能是比較主觀的判斷與爭論所在 : 到底一個警示或告示牌算不算適當?? : 要幾處告示牌才算適當??要多大的字體或是版面才算適當?? : 還是說要設立一個圍住侏儸紀公園恐龍的電網圍牆才算適當?? : 這可能只能交給行政法院庭上的法官去裁量 : 甚至這樣的裁判可能又會對以後的事故災害產生國賠的拘束效果 : 另一項可能的主張是"無過失、衡平責任" : 假設經台電檢查所有管路管線都是依法進行養護,所以可以說得上是盡一切可能的注意 : 義務了,但仍然因為機器的某種失常原因導致災難發生,這就是一種無過失狀態 : 或許也可以思考國賠法第五條規定: : "國家損害賠償,除依本法規定外,適用民法規定。" : 民法對於類似的問題可以參考第188條規定 : 當中就對於受僱人已經無過失的情況下,仍然訂有法院可以要求部分的賠償判決 : 林律師在文章中認為雙方都有過失,都有部分責任 : 應該還是要回到事實的認定: : 1.是否有"適當"告示?? : 2.台電是否有完成所有應注意義務? : (包含:是否定期養護與檢測儀器與電纜、出現儀器設備異常是否有依程序進行排除與 : 停機處理...等等) : 如果上述兩件事情都有做到 : 那麼我認為,台電確實處於無過失狀態 : 至於無過失狀態是否會需要賠償,完全看法院如何判決了 : 以上觀點如有錯漏,也請包涵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151.2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0067605.A.040.html

09/14 15:15, 3年前 , 1F
你是不是不懂法律?開罰有說可以打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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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5:16, 3年前 , 2F
是政府打死的嗎?好兄弟抓走也要怪政府,媽寶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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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5:19, 3年前 , 3F
台電如果照程序 沖死才沒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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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在這篇竟然變成人權大師,嘖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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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5:21, 3年前 , 5F
是那裡本來就不該有人,有沒有故障是有差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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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極端一點的例子 難道A闖紅燈 B就可以超速撞死A沒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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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5:23, 3年前 , 7F
嗎?今天如果台電沒有過失 或者他們是被大雨沖走的話,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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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5:23, 3年前 , 8F
不會吵成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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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5:26, 3年前 , 9F
律師只會說都有可能,不會把法條說死,不然怎麼有官司可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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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5:42, 3年前 , 10F
已經有告示牌,還想碰碰運氣、挑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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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用我繳的稅金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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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床不能露營,就跟火車軌道上不能走路散步道理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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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6:23, 3年前 , 13F
台灣人其實適合共產主義 這在美國根本不會有維穩仔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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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菸蟑搞的就算了腦波弱的就可悲了 違法路上集會遊行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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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開戰車碾過去?原來菸蟑同路人其實是支持共匪的 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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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愛雙標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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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6:23, 3年前 , 17F
綠色的律師打綠色執政黨的台電 我是不是看錯了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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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6:24, 3年前 , 18F
還是大律師想接case????????? 應該是不屑吧~
09/14 16:24, 18F

09/14 16:25, 3年前 , 19F
基本上台電賠的機率大 國賠還不一定 別太早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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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7:05, 3年前 , 20F
笑死 開戰車輾人是蓄意 閘門突然故障放水難道是蓄意?
09/14 17:05, 20F

09/14 17:05, 3年前 , 21F
再說設立禁區就是為了預防設備故障這類的狀況
09/14 17:05, 21F

09/14 17:06, 3年前 , 22F
自己破壞人家的預防措施擅入 被淹死只能怪自己了
09/14 17:06, 22F

09/14 17:44, 3年前 , 23F
笑死人 不是蓄意所以檢察官過失殺人辦他啊 邏輯好到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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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7:44, 3年前 , 24F
秀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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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7:45, 3年前 , 25F
747撞大壩 不可能會沒事喔 嘻嘻 真的笑死
09/14 17:45, 25F

09/14 17:47, 3年前 , 26F
你家隔壁瓦斯行設備故障爆掉 記得包紅包給他慰問喔千萬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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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7:47, 3年前 , 27F
求償 不是故意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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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23:44, 3年前 , 28F
設立禁區就是為了預防出這類突發狀況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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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23:45, 3年前 , 29F
看不懂這行什麼意思的智障還是閉嘴吧
09/14 23:45, 2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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