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武界野營事件 律師:政府放一個警告牌,就可以完全免責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快笑死
不過對方是律師
用字還是要特別小心
也請各位推文時注意用詞
虧您還是位律師
沒有即時更新法條真的是有那麼一點點不行的啦
既然提到了國賠
讓我們來看看國賠法第三條
https://tinyurl.com/y3yhv7wd
http://i.imgur.com/kbJmYD1.jpg
其中第三項明文規定
前二項情形,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經管理機關、受委託管理之民間團體或個
人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公物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
活動,國家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回應您提出的
政府立個告示牌就能免責的疑惑
還真的可以免責耶!
國賠法修法是108年12月3日完成修法
法務部新聞稿如下
https://tinyurl.com/y49nx3yx
立法院公告如下(內有修法緣由)
https://tinyurl.com/y25lhypy
到底是哪些立委這麼可惡
要修法也不先通知林律師一下
在下就好心的幫你特別標注出來吧
提案人:李昆澤、邱議瑩、邱志偉、李俊俋、許智傑、蔡其昌
連署人:葉宜津、黃偉哲、林佳龍、高志鵬、陳雪生、趙天麟、潘孟安、鄭麗君、劉櫂豪
、
冤有頭債有主
別來找我啦
林大律師下次要發文之前記得要更新一下法條唷
不然要找您幫忙打官司、伸張正義的客戶可是會很煩惱的啦
阿…
至於您提出的馬路阿
鐵軌阿
高速公路阿
應該是不在國賠法第三項的
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的範圍啦
還是再次提醒大家
各位推文小心
快快樂樂的推文
平平安安的回家
※ 引述《kenny1300175 (蘇湖)》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三立新聞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2.記者署名: 李鴻典
: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3.完整新聞標題: 武界野營事件 律師:政府放一個警告牌,就可以完全免責?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4.完整新聞內文:
: 南投縣仁愛鄉武界部落在13日傳出2家6人結伴前往一線天溪床露營,卻因武界壩無預警
放
: 水釀成4死憾事,相關議題在網路上也引發討論。律師林智群今(14)天重申,一邊是
「
: 政府過失」,一邊是「民眾過失」,兩個在法庭上都要拿出來檢討,不是一直放大「民
眾
: 過失」,就可以得出「政府沒問題」的結論的!
: 林智群律師指出,水壩放水事件,一堆網友對於結論不喜歡,就開始延伸,說那爬山或
颱
: 風天去海邊也可以國賠囉?說睡在高速公路上也可以國賠囉?說跑進鐵路軌道也可以國
賠
: 囉?
: 這些情況我們來一一討論,山跟颱風是自然現象,政府沒辦法控制,颱風天跑去海邊或
登
: 山,那就是風險自負,可是這次的水壩是人造物,政府有管理責任,這就有不一樣了。
: 林智群律師比喻,高速公路是大家在使用的,你睡在上面被撞死,是人民跟人民的糾紛
,
: 跟國賠沒關係,就是看路權,路人在高速公路上沒路權,一定輸的。
: 鐵道是火車在行駛的,闖入軌道讓火車撞,那當然是民眾自己要負責,但今天如果民眾
闖
: 進軌道旁邊,沒有進入軌道,火車出軌撞死他,那台鐵還是有責任,因為火車出軌了,
當
: 然民眾闖進軌道也有問題,台鐵責任可以減輕,還是不能免除。
: 林智群律師也直言,在溪邊露營一定有風險,也是白目的行為,重點是損害是誰造成?
今
: 天如果是下雨溪水暴漲,那跟政府一點關係也沒有,因為是自然現象,但這次不是因為
下
: 雨,是水壩放水,還是因為電腦故障導致的後果,那當然跟政府有關係,「我一直強調
,
: 法律案子每個情況都不一樣,情況不一樣,法律效果就不一樣,一樣被水沖走,也有不
同
: 的情況,法律效果也不同」。
: 「其實我要講的是,國賠法涉及人民跟政府互動,今天覺得政府放一個警告牌,就可以
完
: 全免責,推到極致,政府可不可以在電視上公告『馬路上隨時可能發生車禍』,那你因
為
: 紅綠燈故障受傷,政府都可以免責,大家會覺得合理嗎?那政府只要到處放警告牌就好
了
: 啊!」
: 林智群律師強調,一邊是「政府過失」,一邊是「民眾過失」,兩個在法庭上都要拿出
來
: 檢討,不是一直放大「民眾過失」,就可以得出「政府沒問題」的結論的!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
版?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reurl.cc/LdXbZx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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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9/14 14:59,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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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林大律師太忙了
畢竟法律千百條
沒有即時更新也是有可能的
→
09/14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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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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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小心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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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聽話唷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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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裡面我沒有看到有考慮第三項
在哪有寫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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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律師可是本著伸張正義的滿腔熱血
怎麼會有這樣的盤算
推文小心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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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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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律師可是本著伸張正義的滿腔熱血
怎麼會有這樣的盤算
推文小心
※ 編輯: eyck (60.250.124.10 臺灣), 09/14/2020 1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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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喜樂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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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小心
※ 編輯: eyck (60.250.124.10 臺灣), 09/14/2020 15:10:14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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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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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是
平安推文
→
09/14 15:09,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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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是是
小弟銘記在心XD
※ 編輯: eyck (60.250.124.10 臺灣), 09/14/2020 15:12:49
推
09/14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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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有道理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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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都瞎
※ 編輯: eyck (60.250.124.10 臺灣), 09/14/2020 15:13:49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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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塞
我回新聞的文當然是就新聞內容回阿
難道我還要去爬對方的fb發文嗎XD
推
09/14 15:13,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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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說,去爬國考版也許能找到一些答案
※ 編輯: eyck (60.250.124.10 臺灣), 09/14/2020 15:15:58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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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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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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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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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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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兇的耶
怕了你了
原文我看完了
就一直在應先廣播這點執著
阿放水不是因為機器故障才導致的無預警放水嗎
阿既然是機器故障的無預警放水
發現的時候水已經放了
又怎麼能做到放水前先廣播?
這邏輯是不是有點奇怪?
以為值班的人是史傳奇嗎
→
09/14 15:18,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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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都打
※ 編輯: eyck (60.250.124.10 臺灣), 09/14/2020 15:24:40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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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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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是海的子民
有勇於冒險的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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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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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
回個新聞還要有寫過論文的資格喔?
這規定哪來的XD
那寫新聞的記者要不要先要求有寫過論文才有資格
況且這篇新聞引用的又不是國賠法第三條第三項的那個討論
我怎麼知道他前幾篇的貼文
有沒有時空背景不同的疑慮
→
09/14 15:19,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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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金阿…唉
推
09/14 15:21,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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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拍手,推推文
快樂出門,平安回家
推
09/14 15:25,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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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台灣價值也沒什麼對錯
修法緣由寫的蠻詳細的
※ 編輯: eyck (60.250.124.10 臺灣), 09/14/2020 15:26:45
※ 編輯: eyck (60.250.124.10 臺灣), 09/14/2020 15:32:26
推
09/14 15:30,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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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雷陣雨很多
你說的雷是什麼雷
推
09/14 15:34,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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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是福
推
09/14 15:37,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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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錯了嗎
推
09/14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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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09/14 15:39,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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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該看清楚法條的是你
我說的是第三項
第三項是指自然公物,如河床,草原
你說的是第四項
第四項是指在山域、水域的“設施”唷
例如排雲山莊、九九山莊、跨河流的吊橋之類的
河床應該不是設施吧…
→
09/14 15:43,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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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勇於冒險犯難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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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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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金阿…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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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5:43,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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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5:43, 35F
其實道理有一點點的不同
河床是自然公物
火車軌道是人造的
在國賠法的適用屬不同層面
不過我懂你的意思啦
推
09/14 15:45,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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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yck (61.219.33.148 臺灣), 09/14/2020 16:02:18
※ 編輯: eyck (61.219.33.148 臺灣), 09/14/2020 16:04:30
※ 編輯: eyck (61.219.33.148 臺灣), 09/14/2020 16:05:39
※ 編輯: eyck (61.219.33.148 臺灣), 09/14/2020 16:07:31
※ 編輯: eyck (61.219.33.148 臺灣), 09/14/2020 16:16:03
推
09/14 16:42,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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