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殺警案弄成無罪,誰該扛鍋?

看板Gossiping作者 (什麼東西什麼東西)時間4年前 (2020/05/01 22:44), 4年前編輯推噓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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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我法盲 ※ 引述《oo98560 (船帆石金城武)》之銘言: : 1.法官 : 最近最可憐的人之一,但是他也是依法律去判,對方有醫療報告就只能…,都罵法官也不 : 對吧? 只能啥 他有病,而且有固定看醫生 然後停藥 誰說他可以停藥的 如果是自己停的不就是隨機殺人的預備犯 法官要依預謀殺人判吧 或是檢查官起訴錯法條 : 2.鑑定(醫生) : 最近最可憐的人之一,他就醫就是有病,大家是要醫生造假嗎? 他有沒有病就客觀事實陳述就可以了 不相信這個醫生可以送北中南醫學中心鑑定 : 3.法律 : 大眾比較少在罵法律,結果明明就是法律的問題或漏洞,最後都法官跟醫生在扛鍋? : 政府你的司法改革勒? 改到現在天怒人怨 : 偉大的立委是不是該做事了 因為法律沒有關到死 也沒有強制一輩子就醫的選項 去怪那個覺的潮要人權的那些假掰狼 你要不判精神病死刑或免罰就要有配套 他真的殺人了不該與正常人隔離嗎 免罰的配套不應該永久隔離治療嗎 這種精神病殺人不是第一次了 為什麼還能放出來趴趴走 不能打靶就關進治療中心之後 勞改一輩子賠受害家屬呀 假掰前面的不罰說我們好棒棒有人權 後面的配套不做社會安全網永遠補不起來 最後… 免罰是三小 判個300年不得假釋在牢裡強迫矯正才對吧 又不是關到隔離島抓去割前額葉 補個幹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72.15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8344269.A.396.html

05/01 22:46, 4年前 , 1F
這就和酒駕差不多,差別在於一個是喝酒,一個是不吃藥。
05/01 22:46, 1F

05/01 22:47, 4年前 , 2F
兩者都是喪失判斷力,為什麼處理酒駕就沒問題?人權團體
05/01 22:47, 2F

05/01 22:47, 4年前 , 3F
有體酒駕犯爭取過人權?他們有喝酒的自由,有開車的自由
05/01 22:47, 3F

05/01 22:48, 4年前 , 4F
如果你覺得聽起來很扯,那有精神疾病的就該在正常服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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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22:48, 4年前 , 5F
物下才允許讓人尊重他們的人權,不服用藥物,這些人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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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22:48, 4年前 , 6F
就和酒駕一樣,甚至更扯。酒駕至少還有過失致死,這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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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22:49, 4年前 , 7F
無罪,只需要強制治療就又出來。要強制治療你說怎治?對
05/01 22:49, 7F
強制隔離治療 也就是不與正常社會大眾接觸 我可以接受不判死 但是不是當庭給他交保放走 而是直接收治並且限制人身自由 就算收治在培德也好

05/01 22:49, 4年前 , 8F
方不吃藥就不吃藥,哪怕你治療對方30年也一樣。
05/01 22:49, 8F
強制收治就算你躲過不吃藥至少是在有監控的地方 而不是隨機殺人

05/01 22:50, 4年前 , 9F
最主要的還是無罪判決吧! 傷害罪、過失致死致傷都無罪耶
05/01 22:50, 9F

05/01 22:52, 4年前 , 10F
搞得像病發拿刀殺人就是對的 又不是每個患者病發都會殺人
05/01 22:52, 10F
而且對社會有不良示範 這神精病拿刀在街上走不罰 砍人也不罰 你壓制他如果不小心過程中弄死他或弄傷他 結果你要吃牢飯 這樣不對吧 不如換個玩法 重度精神病不吃藥殺人無罪 正常人殺他也無罪 來呀互相傷害 ※ 編輯: OpenGoodHate (223.136.72.158 臺灣), 05/01/2020 22:56:43

05/01 22:55, 4年前 , 11F
不吃藥 跟喝酒吸毒後才殺人 傻傻分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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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22:59, 4年前 , 12F
別說"不吃藥",現在有些人根本殺了人在說他有病。還拿醫
05/01 22:59, 12F

05/01 22:59, 4年前 , 13F
院的文件什麼的。需要去分清楚?就結果而言,輕判最終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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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23:00, 4年前 , 14F
是造成社會對那些人的不信任。判重一點反而更好,至少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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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23:00, 4年前 , 15F
會就算不會原諒,也會認為他們得到懲罰。無罪絕對是大問
05/01 23:00, 15F

05/01 23:01, 4年前 , 16F
題,這問題底下,他是喝酒、吸毒,還是有疾病根本不是問
05/01 23:01, 16F

05/01 23:01, 4年前 , 17F
題,民眾只要一個安心的結果,而不是替他們開脫。
05/01 23:01, 17F

05/01 23:04, 4年前 , 18F
認同
05/01 23:04, 18F

05/02 00:03, 4年前 , 19F
法界+人權表示:不管啦人民就是要無條件接受無罪,不然就是法
05/02 00:03, 19F

05/02 00:03, 4年前 , 20F
盲,沒有法治觀念。
05/02 00:03,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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