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殺警案弄成無罪,誰該扛鍋?
安安我法盲
※ 引述《oo98560 (船帆石金城武)》之銘言:
: 1.法官
: 最近最可憐的人之一,但是他也是依法律去判,對方有醫療報告就只能…,都罵法官也不
: 對吧?
只能啥
他有病,而且有固定看醫生
然後停藥
誰說他可以停藥的
如果是自己停的不就是隨機殺人的預備犯
法官要依預謀殺人判吧
或是檢查官起訴錯法條
: 2.鑑定(醫生)
: 最近最可憐的人之一,他就醫就是有病,大家是要醫生造假嗎?
他有沒有病就客觀事實陳述就可以了
不相信這個醫生可以送北中南醫學中心鑑定
: 3.法律
: 大眾比較少在罵法律,結果明明就是法律的問題或漏洞,最後都法官跟醫生在扛鍋?
: 政府你的司法改革勒? 改到現在天怒人怨
: 偉大的立委是不是該做事了
因為法律沒有關到死
也沒有強制一輩子就醫的選項
去怪那個覺的潮要人權的那些假掰狼
你要不判精神病死刑或免罰就要有配套
他真的殺人了不該與正常人隔離嗎
免罰的配套不應該永久隔離治療嗎
這種精神病殺人不是第一次了
為什麼還能放出來趴趴走
不能打靶就關進治療中心之後
勞改一輩子賠受害家屬呀
假掰前面的不罰說我們好棒棒有人權
後面的配套不做社會安全網永遠補不起來
最後…
免罰是三小
判個300年不得假釋在牢裡強迫矯正才對吧
又不是關到隔離島抓去割前額葉
補個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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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隔離治療
也就是不與正常社會大眾接觸
我可以接受不判死
但是不是當庭給他交保放走
而是直接收治並且限制人身自由
就算收治在培德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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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收治就算你躲過不吃藥至少是在有監控的地方
而不是隨機殺人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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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對社會有不良示範
這神精病拿刀在街上走不罰
砍人也不罰
你壓制他如果不小心過程中弄死他或弄傷他
結果你要吃牢飯
這樣不對吧
不如換個玩法
重度精神病不吃藥殺人無罪
正常人殺他也無罪
來呀互相傷害
※ 編輯: OpenGoodHate (223.136.72.158 臺灣), 05/01/2020 22:56:43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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