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殺警案弄成無罪,誰該扛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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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8推 0噓 9→)留言17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pinhanpaul (沒風度到極點的病)時間5年前 (2020/05/02 00:5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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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同意你的觀點. 湯德宗(時任大法官)曾經上課時講過一段很有趣的話. https://youtu.be/I8BJqdKYrCU?t=119 (1分59秒處). 你們在座的人認不認為,尤其是你們看到最近的發展,你們覺不覺得立法院真的是我們現. 在這個民主憲政國家的亂源,覺不覺得?他每天都有新聞,而且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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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dilson (中肯的話通常不好聽懂嗎)時間5年前 (2020/05/02 00:2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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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該負責?. 法官是按照法條判決. 是立法委員制定的法律. 每次選舉都說要自由民主 唾棄共產黨. 請問不適宜的法條是否要修正呢?.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164.165 (臺灣).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

推噓-3(7推 10噓 63→)留言80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ComfortPTT (舒服)時間5年前 (2020/05/01 23:49), 5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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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鄉民是法盲自己又不會申論. 自己才是標準的法盲. 自以為反指標很厲害好棒棒. 先說請尊重醫師專業. 但恐龍法官藉此把審判責任推的一乾二淨不可取. 直接貼法條內容. 中華民國刑法?19.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 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行為時因前項之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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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2推 2噓 5→)留言9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goodbye (2016唯一支持連勝文捔憲)時間5年前 (2020/05/01 23:1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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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是照他個人的判斷而沒有外力介入的情況下不該說醫師負責. 畢竟有些疾病本來就沒有很清楚的界定. 有罪無罪是法官跟法條的問題 所以先排除醫生. 至於法官跟法律哪邊有問題......我是這樣認為拉. 法條訂得不好 人民不能接受 讓法官裁量範圍過大 應該是法條定的不嚴謹. 應該清楚規定. 有沒有精神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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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1推 1噓 2→)留言4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yoyo2008yoyo (Jgosu?)時間5年前 (2020/05/01 23:0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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痾...是這樣啦. 我是沒有看判決怎麼樣啦. 但是如果說基本的公民素養+國中公民程度. 你這篇文章是回文 你用無知 智障 低端人口這些詞來回文. 公然侮辱不知道會不會被告成耶?. 說好的基本公民素養呢QAQ. 為甚麼人類就是要互相傷害嗚嗚嗚. https://imgur.com/XiR2mZ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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