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268 vs. 269 的採檢標準差很多?
※ 引述《EcstasyE (Great Way)》之銘言:
: 268就醫多次 有肺炎 還住院又出院 搞了20多天才決定採檢
: 269不過發燒痠痛拉肚子 兩天就決定採檢 拉肚子還非典型症狀
: 一個該採確遲遲不採 一個看似不符合卻馬上被採檢
: 這採檢的判斷為何差別這麼多?
分享個經驗:
1.醫師會根據個人最近經驗,而去調整醫療行為,這是人之常情:
比如胃部不舒服的病人,如果通通都抓去做胃鏡,健保一定就來大量抽審
但是如果這個醫師剛診斷到一個胃癌的病人,尤其這個病人的症狀還很不典型,
接下來會有一陣子,他一看到胃痛病人時,就會幫他排胃鏡
2.之前台灣的PCR檢驗量,應該還不夠讓全台灣有呼吸道或發燒症狀的人全面篩檢
這個現在應該有改善,以前我們醫院的檢體要送到負責檢驗的醫院,最近可以自己驗了
之後有快篩後應該就更快了
3. 之前我的文章就有提到CDC的通報定義就有這樣的盲點,不過這也許是檢驗量的限制
大家可以看一下CDC的通報定義 (3月21日版 有錯請更正 畢竟CDC一直在更新)
一、臨床條件 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
(一)發燒(≧38°C)或急性呼吸道感染。
(二)臨床、放射線診斷或病理學上顯示有肺炎。
(三)無流行地區旅遊史,醫師已排除可能病因並高度懷疑之社區型肺炎。
二、檢驗條件
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
(一) 臨床檢體(如咽喉擦拭液、痰液或下呼吸道抽取液等)分離並鑑定出新型冠狀病毒。
(二) 臨床檢體新型冠狀病毒分子生物學核酸檢測陽性。
三、流行病學條件
發病前 14 日內,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
(一) 曾去過流行地區*,或曾接觸來自流行地區*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人士。
(二) 曾經與出現症狀的極可能病例或確定病例有密切接觸,包括在無適當防護下提供
照護、相處、或有呼吸道分泌物、體液之直接接觸。
(三) 職業為醫療照護工作人員。
(四) 有群聚現象。
*目前全球皆為流行地區(流行地區將隨疫情適時更新並公布)。
四、通報定義
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
(一) 符合臨床條件(一)或(二)及流行病學條件(一)或(二)。
(二) 符合臨床條件(二)及流行病學條件(三)或(四)。
(三) 符合臨床條件(三)。
(四) 符合檢驗條件。
所以如果只有輕微臨床症狀(發燒、呼吸道症狀),而沒有流行病學條件
(沒有出國、接觸過出國者、沒有接觸過確診者),嚴格來說,就不符合通報定義,
不然就等於是要驗全台灣任何原因發燒的病人。
這也是為什麼個人之前文章中,覺得不公布一些病例的相關資料,對防疫不利的原因
不要說別的,診所醫師如果知道附近鄰里最近有一個病人,大概就會把所有呼吸道症
狀的病人通通報告上去,這樣子陰性的機會大為增加,但漏報的機會就少很多。
假設以超商為例,如果指揮中心不公布是哪家超商,個人覺得很難靠單向的疫調去追
出所有的接觸者,畢竟除非調錄影帶,不然店員怎麼有辦法回憶起所有的客人?
但如果公布某家門市有確診病例,近期去過這家超商的人,一有呼吸道症狀在就診時
告知第一線醫師,醫師自然就可以用臨床條件(一)+流行病條件(二)來通報。
我想這也是最近台大跟中研院?還是指揮中心對公佈足跡的爭議點
如果指揮中心提供或公佈的資訊不夠詳細,臨床醫師怎麼知道手上那麼多的發燒患者中
有哪些有可能有接觸到極可能病例/確診病例 而需要通報?
畢竟醫師一定問病人,病人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有沒有接觸史了,醫師怎麼會知道?
接下來,就算患者有肺炎,符合臨床條件(二),也要有流行病學條件(三)或(四)
所以這應該也是之前的長照機構護理師能被抓到的原因(職業為醫療照護工作人員)
雖然她還沒有肺炎,但醫師很機警的先報再說,不過這樣的做法,也可以會把一些
諾羅病毒、流感的其他發燒也報出去。
至於群聚現象,就尷尬了,如果這個病人還沒傳播出去,或傳播出去沒變肺炎
甚至是兩人去不同地方就醫,其實醫師不會知道發生群聚
這裡再次顯示公佈病人資訊對防疫的影響:
現在在大都市中,有時一個病人連鄰居住誰、在做什麼都不一定知道了
哪會知道他有肺炎,但如果一個肺炎的病人告知醫師他家社區上星期有一個新個案,
沒有一個醫師不會把他關在負壓+立刻通報
最後回到臨床條件三,就是都不符合上述條件,但醫師已經排除可能病因並高度懷疑
之社區型肺炎(就是不是在院內發生的)。
嚴格來說,這得等到醫師先給予經驗性抗生素,做了一些檢查排除其他原因,
病人(過幾天)也沒有改善,才會被通報。換句話說,如果病人有改善,就不一定會被通報
(病毒感染很多時候都是自己好的)
當然以上都是文字上的定義,各家醫院的能力不同,會針對這個調整。
比如手上有真正個案的醫院,可能就會把所有的肺炎不管符不符合這些條件全都通報。
甚至如果最近院內診斷的個案只有發燒+喉嚨痛,醫師知道了就會把所有發燒+喉嚨痛
的病人全都列為疑似病例然後通報... 畢竟現在不太會擋第一線通報了。
長篇大論了那麼多,總結成三點:
1.台灣檢驗量算很多,但還不足以檢驗所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病人 (「或」字人就多了)
2.承2,所以在一些模糊的地帶,醫師會受到最近個人經驗(新聞、自己最近的病人)影響
3.不公佈個患的一些資料,保障了個人的隱私,減少了被騷擾/歧視/甚至霸凌的機會
但同時也減少了臨床上判斷接觸風險的資訊...
所以還是等待夠快夠準夠大量的篩檢工具,就能解決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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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224.22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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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第一線,幫指揮中心說句公道話,檢驗量是很大的重點
目前檢驗量跟可以自己做檢驗的醫院都在增加,基本上對第一線通報也都來者不拒了
但指揮中心公佈的資訊不夠詳細,這點是讓第一線不容易去找出接觸史的
(對一些只有像過敏症狀的輕症,接觸史還是有參考性)
另外還是要再抱怨一下指揮中心:
當初說有法條可以要禁醫護出國,為什麼不連一般人出國旅遊也禁
經濟效益真的值得嗎?
相較於其他國家,台灣目前表現相對良好,但台灣不大,相對的的退路也很少
所以決戰在第一線,撐到疫苗或藥物至關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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