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王男律師稱王男是傷害致死罪而非蓄意殺人
※ 引述《johnny9667 (大八)》之銘言:
: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200314/1718155/
: 王男否認自己行兇時有刻意猛刺
: 王男律師抗辯稱王男是傷害致死罪,而非殺人
: 法官訊後認為王男拿刀刺向被害人,一刀斃命,因此仍認定王男涉犯殺人罪
: 王男犯案後開車載妻逃逸,因此認為王男有逃亡之虞,晚間裁定羈押王男
: *---------------
: 傷害致死罪跟蓄意殺人罪 這主觀認定 模糊空間是不是很大?
: 如果我是法官 還是會判蓄意殺人
: 因為犯人自己沒吃藥 才會導致自己失控殺人
拿刀刺人如果不叫殺人 那什麼才叫殺人
傷害致死的意思應該是"非故意"
如果是開車撞死人 你還可以狡辯是非故意 因為車子在路上很合理
如果不是故意 那一開始就根本不應該在馬路上拿著那把刀
所以殺人就是殺人
我不怪律師想辦法幫兇手開脫 這是他的工作
如果連這一點都不嘗試 根本沒資格稱為律師
但如果都已經這麼明顯就是殺人 律師用這麼弱的理由嘗試帶風向
法官跟檢察官還被帶風向成功
那大家真正應該譴責的不是律師
是檢察官跟法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228.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4232480.A.9B6.html
→
03/15 08:35,
4年前
, 1F
03/15 08:35, 1F
怎麼說
推
03/15 08:40,
4年前
, 2F
03/15 08:40, 2F
→
03/15 08:40,
4年前
, 3F
03/15 08:40, 3F
在一個法律國家就是這樣
無論兇手多麽罪大惡極 他就是可以有律師幫他辯護
就像是醫師 病人就是病人 無論眼前的病人是不是黑道老大
是不是作惡多端 只要在手術台上就是要救
※ 編輯: q10242 (114.36.228.28 臺灣), 03/15/2020 08:45:48
→
03/15 08:40,
4年前
, 4F
03/15 08:40, 4F
→
03/15 08:40,
4年前
, 5F
03/15 08:40, 5F
→
03/15 08:44,
4年前
, 6F
03/15 08:44, 6F
→
03/15 08:45,
4年前
, 7F
03/15 08:45, 7F
原來如此 所以差別在一個只想傷害 一個就是要殺人
可是不對啊 如果只想傷害 那應該桶完人要叫救護車之類的吧
※ 編輯: q10242 (114.36.228.28 臺灣), 03/15/2020 08:49:02
→
03/15 08:52,
4年前
, 8F
03/15 08:52, 8F
→
03/15 08:53,
4年前
, 9F
03/15 08:53, 9F
→
03/15 08:53,
4年前
, 10F
03/15 08:53, 10F
我想進一步請教
如果有證據 是什麼樣的證據比較有可能證明他是想殺人 還是只想傷害
那如果都沒有證據可以判斷 那又該怎麼辦
※ 編輯: q10242 (114.36.228.28 臺灣), 03/15/2020 08:55:25
推
03/15 08:57,
4年前
, 11F
03/15 08:57, 11F
→
03/15 08:57,
4年前
, 12F
03/15 08:57, 12F
所以因為部位不是要害 還能辯護是傷害致死
謝謝解答 確實我舉的例子不好 我不是法律專門 有時很難分辨這些差別
※ 編輯: q10242 (114.36.228.28 臺灣), 03/15/2020 09:01:32
→
03/15 09:00,
4年前
, 13F
03/15 09:00, 13F
→
03/15 09:01,
4年前
, 14F
03/15 09:01, 14F
→
03/15 09:03,
4年前
, 15F
03/15 09:03, 15F
→
03/15 09:03,
4年前
, 16F
03/15 09:03, 16F
感謝deegs大解答我的疑問
這個案件我身為一個一般人不是沒有立場 所以我會說檢察官加油
其實我只是想表達 律師也只是做他的工作而已
※ 編輯: q10242 (114.36.228.28 臺灣), 03/15/2020 09:09:46
推
03/15 09:10,
4年前
, 17F
03/15 09:10, 17F
推
03/15 09:32,
4年前
, 18F
03/15 09:32, 18F
→
03/15 09:38,
4年前
, 19F
03/15 09:38, 19F
推
03/15 10:15,
4年前
, 20F
03/15 10:15, 20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