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鄭捷死了,問題解決了嗎?
看板Gossiping作者jody893011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時間4年前 (2020/03/14 20:27)推噓-2(5推 7噓 17→)留言29則, 19人參與討論串5/66 (看更多)
關於這點 我有幾個問題
糾結於鄭杰的動機
而認為找出動機 就能找出原因
進而防止這類人的發生
我們以實際狀況去探討
比如酒駕 他有什麼動機? 行為上就是愛喝 心態上就是僥倖
你找到原因了 社會防護網架起來了嗎?
還是要進一步找出為什麼愛喝? 為什麼心存僥倖?
即使你找出來了 政府在司法人權的招牌下 有什麼工具能使用?
鞭刑讓酒駕者不敢心存僥倖? 對不起 違反人權 還是無解阿?
能做的只有什麼? 說到底 提高罰金算是很了不起的做法了(還引起許多反對)
https://www.cna.com.tw/project/20190719-drunkdriving/article5.html
多數能做的事情 就是有搞宣導 搞徵文比賽
這是現代政府的侷限 你找到原因也幹不出個屁事來
而事實上 "找到濫殺原因"
就像是要找到"某些人為何沒有同理心"的原因? "某些人為何以虐待他人為樂"的原因?
為何有的人已經是天之驕子 還喜歡以殺人為樂?
要找出箇中原因 恐怕滿天神佛 探索此人的百千萬劫 都難以釐清
何況是我們依法行政的政府呢?
在進一步說說 當找出犯罪原因 沒有同理心的原因 是因為犯罪者病了
那就有兩個問題被衍伸出來
1、 犯罪者因為對自己的行為沒有意識 所以不能對行為負責
可是社會在進行 有許多規範 小的說 紅燈要停綠燈要走 大的說 不能侵害他人權益
如果罹病的人無法遵守法律的規範 也無法對違法行為負責
那是不是應該要有一套機制 限制他們的行為 以避免其他人法益受到侵害?
否則他們可以路上爬爬走 但發生問題時 不用負責 或者不用全部負責 這是什麼意思?
與惡中 不斷強調 社會汙名化精神病
可是更真實的是 限制這類人的原因是他們客觀上沒辦法遵守社會規範(同時是不能承擔責任的原因)
我們的社會對這種狀態 只能放之任之?
那找出問題 有個屁用?
只能讓社會大眾理解 喔 我兒子被殺 原來是因為鄭杰生病了
然後呢?你能把未來的可能鄭杰2.0關起來嗎?
2、 罹病者 理所當然被認為不能科以最重之刑
這在制度上是不是等於免死金牌? 事實上在兩公約體系下真的是這樣
台灣殺兩個人不會死啦 在這樣的認知下
前仆後繼的離譜刑案在台灣相繼發生
比如鄭杰 其實他如果最終如果被認定是某種精神疾病
那當然也沒有死刑的問題了 廢死對這件事情森77 鄭杰也不用死耶?
這套制度已經變得簡明易懂 殺多少人 也不會死 還有許多人出來幫你找"原因"
那 我們的法律到底是在防止犯罪 還是在鼓勵犯罪?
在那些聽起來高大神聖 實際上卻虛無飄渺的社會防護網被編織完成之前
實際上被編織出來 是保護犯罪者權益的遊戲規則 這規則清晰可見 人盡皆知
原PO大概想問
死刑有什麼積極意義嗎?
我是這樣想的 如果他還活者 可能有一天 他的生魚片刀 會刺進另一個受害者的心臟 割
斷其他人的脖子 因為他們就喜歡這麼做 而且知道這樣做沒什麼成本(反正不會死)
現有無期徒刑制度 他肯定會出來 而我們也可以相信機關的那些"矯正措施"
連他們自己也不會相信有多大效用
※ 引述《deepinheart (心深處)》之銘言:
: 基本上很多死刑犯都用精神狀態等問題,來閃避死刑;
: 不意外的話,最新這位應該也會是...
: 其實很多人都說,這種殺人的就該死...
: 我其實對於他死與不死,沒什麼太大意見,
: 但我真正在乎的問題是,
: “我們好像覺得把殺人的殺死了,
: 這種不定時炸彈的問題就解決了?”
: 對,鄭捷死了,
: 昨天的事情看來,大家以為的...
: “鄭捷沒辦法用精神狀態逃過死刑,社會安全了,問題解決了。”
: 但事實是炸彈依然在那邊,昨天又爆了。
: 那我們現在又要討論殺他不殺他的問題,
: 然後忘掉這炸彈到底要怎麼拆,下次看誰倒楣在被捅一刀嗎?
: 我個人覺得拉,像鄭捷或這次這位...
: 殺與不殺,對被害者家屬來說應該非常不需要思考,
: 個人覺得殺人償命,並沒有太大問題。
: 但是對社會助益來說
: 是否有可能在用精神疾病做無期徒刑的判決後,
: 由相關社會科系的學者,去研究他的社會狀況、社交、關係人、活動史,
: 去分析到底怎樣的狀況,會導致這樣一個人做出這種事?
: 政府可以在什麼環節介入,才可以拆掉這顆炸彈?
: 老是糾結在殺與不殺,對社會的助益到底是什麼?
: 以為自己關掉炸彈而已,其實只是定時炸彈重新計時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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