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勞檢認定foodpanda、Uber Eats假承攬真雇傭
看板Gossiping作者kusomanfcu (POE yea開始急速惡化了()時間4年前 (2019/10/15 16:37)推噓1(1推 0噓 17→)留言18則, 7人參與討論串11/24 (看更多)
承攬業務是個體戶問題大
承攬業務要"營業登記"
"營業稅"
"營利事業所得稅"
還有勞務報酬繳納個稅
自己該自己保的勞健保還有營業用車輛的保險與登記
聽說目前缺這些,然後還要作帳等麻煩事
然後雇傭的話就是平台缺失為主 勞基法部分
國稅局到底出不出來啊???
平台業者都說是承攬了? 追稅不是5年以上嗎?
轉帳資料不是保留很久又很多XD?
手指點幾下就幾十億稅收了。
國家機器再不動 等下變成別人的業績囉
※ 引述《kiddking (孩子王)》之銘言:
: 外送員與業者符「雇傭關係」勞動部職安署隨後傍晚火速公布勞檢結果,指foodpanda、U
: ber Eats要求外送員執勤時穿著制服、使用制式品牌圖樣保溫箱、還要在車身貼上公司貼
: 紙,且無法上工也須廿四小時前回報公司等,認定外送員與業者間具「組織從屬性」,符
: 合「雇傭關係」要件。
: 好奇討論一下,
: 如果業者把上面這些條件從契約裡面刪掉,然後要求所有外送人員再從簽一次沒有這些條
: 件的契約,這樣是不是就沒有組織從屬性,就可以變成不符合雇傭關係要件,就可以不適
: 用勞基法了?
: 如果是的話,那是不是每次檢查都改一次契約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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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185.1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1128621.A.317.html
※ 編輯: kusomanfcu (114.37.185.112 臺灣), 10/15/2019 16: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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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個體戶承攬戶開的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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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是"雇傭",現在講的是"承攬",有登記才有政府輔導(繳稅)
然後你就知道為什麼政府只敢找平台說是雇傭了XD
快選舉囉XD 誠實納稅人都是白癡知道嗎Q_Q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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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覺得有誠實繳稅嗎?
工地給的是現金阿 你當國稅局這麼有 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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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usomanfcu (114.37.185.112 臺灣), 10/15/2019 16:4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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