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郭台銘曾嗆廢死「一個禮拜就槍決」 他嘆冤案恐成冤魂已回收
※ 引述《AntiCompete (PapaOfAntiComeprtitive)》之銘言:
: ※ 引述《qazwsx0128 (*****)》之銘言:
: : 廢死真的很喜歡拿冤案來救援
: : 問題是鄭捷有冤案?王景玉有冤案???
: : 賽你娘哩垃圾廢死拿冤案來掩護垃圾到底是三小?
: : 掛羊頭賣狗肉喔幹
: : 真的是什麼話都敢說,有夠無恥
部分恕刪
: 死刑呢?
: 處決殺人犯=>威嚇=>降低犯罪律
: 合理的推演沒錯
: 但流程只有這樣嗎?
: 爭點一:廢死、人權說提高刑法不能嚇阻犯罪!
: 提高刑法能不能有效嚇阻犯罪?
: 答案是不一定
我之前也稍微搜尋過一下
發現說有幫助者有之
說沒幫助者也有之
答案是不一定
所以也不能完全否定能夠有效嚇阻犯罪的可能性
: 提高商業犯罪當然能有效嚇阻
: 為什麼?
: 因為商業犯罪大多是有預謀且知道、希望得到某種利益的情況下去犯罪
: 那代表這群人意識應該是清醒且沒有什麼不得已嘛!
: 那加重刑責會提高他們的犯罪成本,這就能嚇阻
: 那衝動犯呢?
: 你可以去看看成大醫體外循環師的案子
: 你覺得他在揮刀的時候腦子裡會有
: 「3年5年7年10年...」?
: 五燈獎喔?
: 我們生活中哪有那麼多不得已?
衝動犯是如此
那預謀犯呢?
我今天被老闆罵很不爽,想要幹掉他,後來想想殺了他自己搞不好也要賠命
這種東西在統計上根本就無法呈現出來的
因為根本就沒有形成案子
除非這個世界存在先知,可以發布紅球警報
你要知道一個案子就代表"至少"一條生命被無辜殺害
現在你自己說死刑的嚇阻犯罪的功效是不一定
假若是有
即便無法嚇阻衝動犯
只要能嚇阻一個預謀犯
那結果就是"至少"一個可能在預謀之下逝去的生命能夠安然活下來
再者
拿著不能嚇阻犯罪作為廢死理由
但自由刑之下
有多少人當去出國進修來來往往反覆進出監獄的?
請問廢死能接受的自由刑
或者是罰金
又能產生甚麼嚇阻作用?
一個衝動犯
會因為殺人的刑罰沒有死刑,僅只有自由刑
而不去犯案嗎?
結果也是不會
但只要有一個預謀犯
因為殺人只是自由刑,而不是死刑去犯案
結果就是"至少"有一個無辜生命逝去
: 現實有很多不得已
: 更何況還有不清楚、不知道的情形出現
: 你會覺得廢死都拿冤案來護航那些窮兇惡及的罪犯
: 但實際上冤案只不過是其中一項的質疑
: 很常見的還有程序正當性、可教化可能、精神因素等等都是討論範圍
程序正義,我實在不知道一個法務部部長憑個人喜好可以超越立法法條與司法判決
算是甚麼樣的程序正義?
可教化可能,我也從沒看過哪份判決書有加入教化教案
也沒看司法去追蹤教化結果,衡量這種教化方法的可行性
精神醫學之中目前有太多未可知的因素影響
不是抽血檢測陽性陰性一翻兩瞪眼
且精神檢測報告
是委外專家製作
但是沒有相關背景的法官可以對於報告結果"不採信"
: 而非你"眼中"只看見的廢死兩個字而已
: 你可能認為這些人渣罪犯不值得享受這些權利
: 但正因為這些原則的存在,不僅將誤判的機率降到今天的水準,也保護你我在這邊打字互噴
我認同這些原則很重要
但我也必須要說
廢死人操弄這些原則
搞到這些原則在一些人人眼中已被汙名化了
: 謹記
: 開槍之前
: 先確認對方的身分
: 而非自行腦補或聽路人轉述
: 看到荒謬判決的新聞,請點進去看記者有沒有節錄判決文
: 判決書不是法律人或"法匠"才能看懂的東西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Z00ED.
這邊我想扯遠一點
真心期待AI的長足發展
目前司法制度之中有太多人為決定的東西存在
譬如對同樣一個證據或者證詞採信與否
而這些人為決定常常都是沒有一個標準,所謂自由心證
拿最簡單的一個例子
三審之中,一審重判,二審減刑,三審無罪
都是法官,都是法律人
也都有寫判決書,裡面詳載了一堆法律專業原則下的理由
誰是對的?
最高審一定對?
一審一定錯?
也許在AI的演算法之下
能獲得較大程度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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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kelyβ@βγ: 噗~最近才跟專包政府工程的包商泡過茶 03/06 23:58
→ kelyβ@βγ: 聽到核廢料桶油漆刷一刷了事,嚇的尿都快噴出來啦XD 03/06 23:58
→ kelyβ@βγ: 噗~小hama要不要問問馬殷邦博士啊XD 03/07 00:28
所以你kelyβ@βγ現在指涉馬殷邦博士涉嫌跟台電同謀
將核廢料的桶子隨便用油漆塗塗嗎? #1Mt5502L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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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4 之 31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