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聽說影響UBER合法營運的草案快通過了 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天線寶寶出來玩)時間6年前 (2019/03/12 22:18), 6年前編輯推噓-3(161954)
留言89則, 39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9/12 (看更多)
※ 引述《drinkmuffin (暢飲鬆餅)》之銘言: : 聽說影響UBER合法營運的草案快通過了 : 為了不讓UBER搶了計程車的飯碗,弄了個奇怪的草案 昨天我朋友也問我 「為什麼要那麼保護計程車業?」 但如果仔細想想 會發現有問題的其實是Uber的作法 而不是修法有問題。 大家應該都有租過東西 不論是租房子、租車、Ubike 計算單位應該都是「時間」 一年、一個月、一天、一小時.... 就連Ubike也是,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費 而這次修法的內容 「以日租或時租方式計費,並以1小時為起租時數。」 以租車業的角度來看,有沒有問題? 當然沒問題,而且很合理 那為什麼Uber反彈會這麼大? 因為Uber為了躲避各種法規責任 鑽漏洞,把自己弄成「租賃車業」 (最直接的就是躲執業登記證) 講白了就是 「Uber鑽漏洞,現在人家要補洞了 他卻跳出來喊人家迫害他」 而且看影片就知道 Uber企圖把風向導成 「政府為了保護計程車業,迫害Uber」 既然這樣,Uber為什麼不乾脆成為計程車業就好? 不過目前看來 這風向好像帶的挺成功的XDDD : 而且計程車司機本身也可以改行做UBER吧,ㄧ定要做計程車才會賺錢嗎?不然做UBER的 : 不就白癡? : 如果將來想要加強計程車營運,那這個草案是不是就直接影響加強進步的空間? : 難道計程車想要這個模式再賺一百年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193.8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2400319.A.2DA.html

03/12 22:21, 6年前 , 1F
計程車要照表
03/12 22:21, 1F

03/12 22:22, 6年前 , 2F
Uber就打著創新名號的白牌計程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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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23, 6年前 , 3F
Uber的車不可能裝表 uber也不可能照表計費
03/12 22:23, 3F
所以啊,他把自己弄成租賃車業 那照租賃的規矩來,不是很合理? 為什麼他跳出來喊被迫害 還一堆人被帶風向XDDDDD ※ 編輯: andyhahaha (42.73.193.82), 03/12/2019 22:28:05

03/12 22:27, 6年前 , 4F
來龍去脈是共享媒合這件事情台灣沒有法規規定就說uber
03/12 22:27, 4F

03/12 22:27, 6年前 , 5F
沒繳稅要開鍘,uber就說好那你給我一個行業別我就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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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28, 6年前 , 6F
結果申請了繳稅了屌打計程車後現在政府又來訂uber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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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28, 6年前 , 7F
如果租車業不適合你當初叫uber跟車行合作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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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29, 6年前 , 8F
所以被罵反新創無誠信是完全有道理
03/12 22:29, 8F
政府叫Uber跟租賃業合作 不代表Uber就可以跳脫租賃的本質啊 照租賃的規矩來,怎麼會是迫害呢XD 另外,真的不要再講什麼 「共乘」、「共享媒合」這種鬼名詞了 很好笑XDDDD ※ 編輯: andyhahaha (42.73.193.82), 03/12/2019 22:31:24

03/12 22:30, 6年前 , 9F
為什麼一定要用一小時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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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31, 6年前 , 10F
那你手機電話每次最低以一小時計費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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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32, 6年前 , 11F
Ubike 最低一小時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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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32, 6年前 , 12F
政府管人家要租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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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33, 6年前 , 13F
時間是人定的,ubike應該也可以訂成未滿45分鐘以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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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33, 6年前 , 14F
鐘計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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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33, 6年前 , 15F
我去網咖可以包台 也可以按分鐘收阿 你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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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34, 6年前 , 16F
最低一分鐘不行嗎? 一小時的理由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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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35, 6年前 , 17F
出租的本質就是一個小時以上? 所以我今天租漫畫半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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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36, 6年前 , 18F
規劃叫違法? 你真的知道自己在講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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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36, 6年前 , 19F
^^^^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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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38, 6年前 , 20F
台灣租車業最低就是以小時計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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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39, 6年前 , 21F
垃圾政府 垃圾計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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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39, 6年前 , 22F
無恥垃圾小黃想靠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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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39, 6年前 , 23F
台灣人只要能便宜就是對的 管你漏不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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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40, 6年前 , 24F
在這一小時都不可載別人 只能有一個承租人搭車 不過這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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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40, 6年前 , 25F
租人可以共享他所承租車輛 向‘友人’收取share的費用
03/12 22:40, 25F

03/12 22:41, 6年前 , 26F
誰規定一定要一小時?理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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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41, 6年前 , 27F
uber哪有以時計費? 同樣時段同樣路程 系統如果判定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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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41, 6年前 , 28F
計程車和租賃車是不同的業種,現在只是確實區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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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42, 6年前 , 29F
快速道路 就比較快但貴(距離多一倍) 但不走的話 就便宜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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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42, 6年前 , 30F
慢(距離短很多) 明顯不是以時間計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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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43, 6年前 , 31F
Uber就是計程車 不用整天在那鑽漏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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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44, 6年前 , 32F
舉例失敗,你還是換個點子再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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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44, 6年前 , 33F
本來只是共享經濟 現在早就都變成一堆專職司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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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46, 6年前 , 34F
如果真的共乘,其實也很難管,因為沒有營利。會出問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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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47, 6年前 , 35F
因為能賺錢。像地方版大家找一台車一起上去,或找人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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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47, 6年前 , 36F
搭順風車,這類想罰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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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47, 6年前 , 37F
iRent好像可以不用租滿一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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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54, 6年前 , 38F
消費者要的是便利性跟合理收費好嗎?找一些雞毛蒜皮的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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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54, 6年前 , 39F
口阻擋產業創新,說穿了還不是既得利益者害怕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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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58, 6年前 , 40F
垃圾路上黃色小強直接消失一半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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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59, 6年前 , 41F
垃圾小黃這種垃圾人渣還有人想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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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3:17, 6年前 , 42F
創新是指共享 但uber並不是 小黃再垃圾 不代表可以鑽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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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3:18, 6年前 , 43F
你手機可以以秒計費,租賃也用秒或分鐘不行嗎
03/12 23:18, 43F

03/12 23:20, 6年前 , 44F
低標為什麼是國家訂?國家幫你算成本?
03/12 23:20, 44F

03/12 23:22, 6年前 , 45F
為什麼要規定"租"東西一定要計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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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3:25, 6年前 , 46F
為什麼小黃不加入uber 因為拿不出良民證 懂?
03/12 23:25, 46F

03/12 23:31, 6年前 , 47F
反串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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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3:35, 6年前 , 48F
...以時是租賃業的定型化合約上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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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3:36, 6年前 , 49F
我租東西不計時,你借了都不開我奈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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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3:36, 6年前 , 50F
就算這樣 我還是討厭小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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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3:36, 6年前 , 51F
rx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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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3:37, 6年前 , 52F
要是拿的出良民證你要不要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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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3:40, 6年前 , 53F
垃圾小黃去吃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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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00:01, 6年前 , 54F
為何以時計費?因為UBER掛租賃業,租賃業就是算時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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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00:01, 6年前 , 55F
,去和運租車問看看能不能租30分鐘?改一小時已經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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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00:01, 6年前 , 56F
了,不想被限制就不要掛租賃。不要這麼簡單就被帶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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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07:56, 6年前 , 57F
這樣赤裸裸的限制競爭護航特定業種造成人民選擇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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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07:56, 6年前 , 58F
遭到侵害,這樣有沒有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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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07:56, 6年前 , 59F
公權力限制人民自由的正當性在哪裡我真的看不到,跟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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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07:56, 6年前 , 60F
料稅無法隨油徵收的理由一樣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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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09:27, 6年前 , 61F
要當計程車業就跟計程車合作就好,嫌抽頭不夠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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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09:27, 6年前 , 62F
計程車和租賃車車牌法規都不同也要掛羊頭賣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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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09:36, 6年前 , 63F
公共運輸本來就都是特許行業,路權和總量都有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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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09:50, 6年前 , 64F
以乘客體驗來說 小黃被壓在地上磨擦呀 法規跟不上是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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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09:51, 6年前 , 65F
標準的錯誤類比,這種狡辯文可能會在不少行業被電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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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09:57, 6年前 , 66F
法規該輔導小黃做到和uber乘客體驗一樣好,而不是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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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09:57, 6年前 , 67F
uber要uber跟小黃一樣爛 超簡單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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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10:26, 6年前 , 68F
喜歡買盜版的也都有一套說詞啊,法律自助餐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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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10:29, 6年前 , 6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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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10:31, 6年前 , 70F
怎麼不看看其他包括先進國家怎麼管制Uber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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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10:31, 6年前 , 71F
U粉跟紫衣差不多啦 感恩Uber 讚嘆U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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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15:58, 6年前 , 72F
Uber快倒 要去跑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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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16:23, 6年前 , 73F
有人規定租只能計時?明明也一大堆計次和使用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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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16:55, 6年前 , 74F
租賃業本質就是時租?半小時可以的話0.25小時算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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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16:56, 6年前 , 75F
就因為Uber讓租賃業變得更有效率,短時間內可有很多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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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16:56, 6年前 , 76F
所以就被規定一定要效率差 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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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20:14, 6年前 , 77F
最低1小時的理由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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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20:15, 6年前 , 78F
而且當初以租賃業進入市場不就是政府溝通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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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21:31, 6年前 , 79F
說真的,小黃拿補助還拚不過Uber不檢討,真的爛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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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21:32, 6年前 , 80F
要砍Uber我是沒意見啦,以後都只能搭小黃也OK,但先修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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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21:33, 6年前 , 81F
後小黃這類職業駕駛違規的罰緩、刑責直接×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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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21:34, 6年前 , 82F
台灣最神奇的就是「職業駕駛」,反而最會違規還跟一般人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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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21:34, 6年前 , 83F
責一樣,這根本不對吧..?
03/13 21:34, 83F

03/13 23:46, 6年前 , 84F
03/13 23:46, 84F

03/14 01:59, 6年前 , 85F
論點被吊打不敢回來喔
03/14 01:59, 85F

03/14 02:08, 6年前 , 86F
租賃業本來就是雙方合意即可,哪需要政府管這麼多
03/14 02:08, 86F

03/14 02:10, 6年前 , 87F
打著無道理管制租賃業的名號,心裡實際只想打壓uber誰不
03/14 02:10, 87F

03/14 02:10, 6年前 , 88F
知道
03/14 02:10, 88F

03/31 16:22, 6年前 , 89F
為何一定要以小時為單位?
03/31 16:22, 89F
文章代碼(AID): #1SXx-_BQ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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