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界籲修法 肇事逃逸去掉刑期「1年以上」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小強)時間7年前 (2019/02/07 14:01), 7年前編輯推噓6(1048)
留言22則, 16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6/10 (看更多)
這個條文問題實在太多了 1、什麼叫作逃逸搞不清楚 留在現場等警察來才離開,甚至幫忙叫 救護車等傷者送醫才離開,但沒有留下 聯絡資料,算不算逃逸? 理論上此時傷者就醫、現場安全都沒問 題了,只是被害人可能索賠無門,但被 害人求償權應該用刑事保障嗎?應該判 那麼重嗎? 2、是否肇事搞不清楚 如果前車變換車道,後車反應不及失控 翻覆(兩車未碰撞)算不算肇事?如果 前車很規矩的變換車道,是後車自己恍 神嚇到翻覆,算不算肇事? 理論上兩者跟車禍都有因果關係,都應 該算肇事,但你是前車,在高速公路上 遇到這種情況,你會停嗎?不停就關一 年,合理嗎? 3、不問肇責程度(甚至無過失)、傷害 程度(包括擦傷、扭傷),一律判一年 以上,這之前都說過。 4、肇事逃逸限於過失肇事,若是故意肇 事,實務上認為故意傷害人本來就會逃 走,不另外處罰逃逸部分,因此故意開 車撞傷人逃走:2年以下(最輕可判拘 役),不小心撞傷人逃走(包括無肇責) ,1年以上7年以下....這不用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188.2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9519317.A.F36.html

02/07 14:03, 7年前 , 1F
過年沒人跟你認真
02/07 14:03, 1F

02/07 14:04, 7年前 , 2F
理組智商就這樣啦 狗屁邏輯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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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14:05, 7年前 , 3F
全程錄影 保護自己 很多人會以刑逼民 很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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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14:05, 7年前 , 4F
愛推理組 卻半點科學精神都沒有 可悲
02/07 14:05, 4F

02/07 14:07, 7年前 , 5F
文組不要秀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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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14:10, 7年前 , 6F
理組一堆自以為的北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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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14:11, 7年前 , 7F
太多以為自己看懂中文就瞭解法律的人了,沒心去搞懂就亂罵
02/07 14:11, 7F

02/07 14:24, 7年前 , 8F
有道理
02/07 14:24, 8F

02/07 14:28, 7年前 , 9F
這法竟然還沒修? 立委也太混了 爛斃了
02/07 14:28, 9F

02/07 14:38, 7年前 , 10F
說的那麼誇張 有人不小心裝傷人 被判到5年以上的
02/07 14:38, 10F

02/07 14:38, 7年前 , 11F
你給我舉例舉例
02/07 14:38, 11F
實務上不太可能真的有人被判5年, 因為這條文就是太重了, 很多人都是法官給減刑、緩刑來補救, 實際上也真的有人因為小擦傷肇逃被判 最輕的一年、6月(沒錢易科罰金) 要進去關,很慘

02/07 14:41, 7年前 , 12F
等警察來卻不留資料,謝謝你讓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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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14:41, 7年前 , 13F
都麻是用這招陰人威脅賺和解金啦,哪會真的上法院
02/07 14:41, 13F
你誤會了,很多是真的有受傷, 不是每個人都是搞詐騙, 但法律規定那麼重, 就是讓輕傷甚至肇事責任較高的被害人 有理由去噱那些「被告」 既然不是騙的,有什麼不敢上法院的?

02/07 14:42, 7年前 , 14F
某樓真的可悲學店理組
02/07 14:42, 14F

02/07 14:54, 7年前 , 15F
理盲不懂 呵呵
02/07 14:54, 15F

02/07 14:56, 7年前 , 16F
表示訂得不夠嚴謹,所以就該直接廢了?
02/07 14:56, 16F

02/07 14:58, 7年前 , 17F
第4點更好笑,文組自己亂訂罰則,訂到不合理
02/07 14:58, 17F

02/07 15:01, 7年前 , 18F
酒退了再出面,剛好躲掉酒駕!讚讚讚
02/07 15:01, 18F

02/07 15:06, 7年前 , 19F
如果你不怕被警察開槍 你可跑
02/07 15:06, 19F

02/07 16:14, 7年前 , 20F
不留資料你是要把自己偽裝成熱心民眾喔?
02/07 16:14, 20F
我講的都是真的案例喔, 有的人就是怕吃上官司, 出車禍後報警或叫救護車, 看被害人沒事就偷偷跑了, 甚至還有陪同被害人上救護車, 到醫院才溜走的咧, 肇事者心態當然不對, 但是否成立肇事逃逸就是會有爭議 ※ 編輯: vinmo (223.139.188.213), 02/07/2019 18:41:24 ※ 編輯: vinmo (223.139.188.213), 02/07/2019 18:44:24

02/07 19:35, 7年前 , 21F
被害人偷偷跑了,再來向肇事者敲一筆合解金,不給和解金
02/07 19:35, 21F

02/07 19:35, 7年前 , 22F
就提告,這就是為什麼假車禍這麼猖狂的原因,根本是惡法
02/07 19:35, 2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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