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管中閔獨董爭議 台大聲明:依本校通例非違法兼職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CPer)時間6年前 (2018/05/04 21:19), 6年前編輯推噓10(11118)
留言30則, 13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4/13 (看更多)
※ 引述《Aqqqa (Aqqqa)》之銘言: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80504/1347298/ : 蘋果日報 : 管中閔獨董爭議 台大聲明:依本校通例非違法兼職 : 出版時間:2018/05/04 14:32 : 教育部上周五以台大遴委與被推薦人有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性疑慮,駁回中研院院士管 : 中閔的台大校長聘任案。對於管中閔兼任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的問題,台大稍早發出431 : 字的聲明,指學校教師兼任獨立董事須循校內程序辦理,在完備所有程序之前,需一段作 : 業期,故同意溯自獨立董事聘期起始日生效係屬通例,教師得於「經核准之兼職期間」至 : 營利事業兼職,依本校通例並非違法兼職。(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 台灣大學聲明如下 : 07年5月4日 : 有關本校專任教師兼職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申請程序等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 為加速產學合作契約之簽訂,本校於105年間修正「非兼任行政主管職務之專任教師任職 我問一下各位鍵盤法學博士的大大們 這規則是不是台大自己訂的? 規則是台大訂的話 那是不是台大有解釋權? 還是教育部可以幫他解釋? 兼職認定標準 不是台大當事人嗎 : 或兼職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準則」及教師兼職流程,但修正前後,教師兼職營利事業機構 : 均經系、院、教務處、人事室及研發處審核,並經校長核准,且正式發文核准教師得兼職 : 之期間與「產學合作契約及學術回饋金契約之有效期間」一致。 : 一、依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規定,專任教師兼任營利事業之獨立董事,其 : 前提為該營利事業與學校間具有產學合作關係,兼職期間超過半年者,學校應與教師兼職 : 機構訂定學術回饋金契約。爰教師「經核准之兼職期間」與「產學合作契約及學術回饋金 : 契約之有效期間」一致。 : 二、學校教師兼任獨立董事須循校內程序辦理,在完備所有程序之前,需一段作業期,故 : 同意溯自獨立董事聘期起始日生效係屬通例,教師得於「經核准之兼職期間」至營利事業 : 兼職,依本校通例並非違法兼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4.62.18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5439971.A.075.html

05/04 21:20, 6年前 , 1F
台大的校長 依大學自治當然是台大認定
05/04 21:20, 1F

05/04 21:21, 6年前 , 2F
台大違法就是教育部介入,很難?
05/04 21:21, 2F
台大內部規則阿 還是台大內部規則法條也違法?

05/04 21:21, 6年前 , 3F
原則ㄕㄤ
05/04 21:21, 3F

05/04 21:22, 6年前 , 4F
原則上台大說了算,因為校長是公務員,違法是有刑責的
05/04 21:22, 4F
什麼刑責 這麼恐怖

05/04 21:22, 6年前 , 5F
請看你的上一篇
05/04 21:22, 5F
喔喔 ※ 編輯: CPer (219.84.62.182), 05/04/2018 21:23:46

05/04 21:27, 6年前 , 6F
大學自治=笑長不能重選
05/04 21:27, 6F

05/04 21:30, 6年前 , 7F
其實違不違法要看有沒有人檢舉,教育部自殘也算一絕
05/04 21:30, 7F

05/04 21:34, 6年前 , 8F
自己的內規還給外人解釋,這還蠻搞笑的
05/04 21:34, 8F

05/04 21:34, 6年前 , 9F
程序和實體都沒違法,為何要重選?
05/04 21:34, 9F

05/04 21:36, 6年前 , 10F
教育部只為適法性調查 沒違法的話 那確實台大自己解釋
05/04 21:36, 10F

05/04 21:38, 6年前 , 11F
不知道是不是我誤會 起爭議的不是利益迴避問題嗎
05/04 21:38, 11F
因為這個點比較不好吵 反正就說沒法條就沒了 另一邊說沒法條也要注意 雖然不知道是要人怎麼注意就是了

05/04 21:38, 6年前 , 12F
獨董和副董的關係是利益衝突,有迴避的需要嗎?
05/04 21:38, 12F

05/04 21:40, 6年前 , 13F
起的爭議可多了,根本已經吹毛求疵
05/04 21:40, 13F

05/04 21:40, 6年前 , 14F
卡了100多天又開了好幾個會 需不需迴避會內早講爛了吧
05/04 21:40, 14F

05/04 21:40, 6年前 , 15F
結果也沒改變結論啊
05/04 21:40, 15F

05/04 21:41, 6年前 , 16F
遴選委員是候選人董事長,事前沒公開關係,發現後也沒要求
05/04 21:41, 16F

05/04 21:41, 6年前 , 17F
迴避,所以才有把柄吧
05/04 21:41, 17F
就說沒說要迴避了

05/04 21:44, 6年前 , 18F
如果再重選一次,把台哥大董事長換掉,不就可以皆大歡喜,
05/04 21:44, 18F

05/04 21:44, 6年前 , 19F
管爺有實力還是會上,還可以狠打民進黨的臉
05/04 21:44, 19F

05/04 21:46, 6年前 , 20F
柯文哲當初就是被國民黨五院攻擊逼出來的,也許管可以成為
05/04 21:46, 20F

05/04 21:46, 6年前 , 21F
國民黨的柯p
05/04 21:46, 21F
其實喔之前那個吳部長就說管 永遠不能選校長 是要怎麼重選 ※ 編輯: CPer (219.84.62.182), 05/04/2018 21:58:15

05/04 22:03, 6年前 , 22F
誒 管不能重選?這太嚴重了吧?先前看新聞好像是可以再選?
05/04 22:03, 22F
之前吳部長親口講的 去google一下 當然教育部次長講法不同 不過勒 我看就是故意弄這種模糊答案 所以我就說現在違法兼職跟殺人罪一樣重 ※ 編輯: CPer (219.84.62.182), 05/04/2018 22:07:40

05/04 22:07, 6年前 , 23F
資訊錯誤 真抱歉
05/04 22:07, 23F

05/04 22:07, 6年前 , 24F
教育部次長說可以再選;部長說不行。部長拳頭比較大。
05/04 22:07, 24F

05/04 23:02, 6年前 , 25F

05/04 23:52, 6年前 , 26F
你考上頂尖國立大學,教育部說你曾經亂丟紙屑,所以這次
05/04 23:52, 26F

05/04 23:52, 6年前 , 27F
不算要重考你要嗎?反正你有實力嘛。我想你沒把教育部拆
05/04 23:52, 27F

05/04 23:53, 6年前 , 28F
了都算客氣了
05/04 23:53, 28F

05/05 00:12, 6年前 , 29F
推樓上,而且教育部長你有丟過紙屑的紀錄 不准再報考大學
05/05 00:12, 29F

05/05 00:12, 6年前 , 30F
推樓上,教育部長還說你有丟過紙屑的紀錄 不准再報考大學
05/05 00:12, 30F
文章代碼(AID): #1Qx5tZ1r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13 篇):
文章代碼(AID): #1Qx5tZ1r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