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400億去哪了? 狂!柯P公開事實的真相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6/15 11:56), 7年前編輯推噓33(3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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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講真像就要全部一起講,文很長有興趣的就可以看看,沒興趣的可以直接看結 論,談代金之前要先談為什麼當初會推容積轉移,先把歷史講清楚再來評斷是非 ,也比較方便。 台灣有種東西叫都市規劃,裡面詳盡的規劃每塊土地的用途,比方說劃一塊商業 區,要預估會有多少人潮,要有多寬的馬路,多少運量的捷運,多大的停車場, 住宅區要有學校,公園等等補充生活機能的設施,這些東西都需要土地來蓋。所 以在都市計畫的時候,會預留一些土地做為將來蓋這些公共設施用的,還沒蓋之 前這些土地叫做公共設施保留地;除了這些之外還有些是政府幾十年前開道路的 時候,沒有辦理徵收,或是這些道路本來就是私人的小路,政府為了方便通行直 接拓寬列管,這種叫做未徵收道路。台北市的公保地跟未徵收道路面積有多大呢 ?答案是1100公頃,這面積蓋公園,大約是44個中正紀念堂或是40個大安森林公 園;如果開一條27公尺寬的馬路,大概可以開 400多公里,跟台一線相當。 根據釋字 400號的精神,政府在徵用這些土地的時候,要給于相當的價值進行補 償,回到法規面依照土徵條例規定,政府進行徵收的時候要依照比鄰地的平均價 值進行徵收;所以不要再說什麼公保地沒價值這種鬼話,政府就是要按照鄰近土 地的均價徵收。好了,但是實務上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會讓這麼多土地政府沒 有進行徵收呢?原因很簡單,政府沒錢。光北市府的公保地就有1100公頃,一坪 土地賣30萬就好,預估就要一兆以上的經費來進行徵收,還別提台北市土地根本 就不止30萬。 政府如果沒錢耍賴,地主很正常就會告上行政法院,但是過去行政法院都會以法 律只有規定政府有徵收義務,人民沒有徵收請求權來打槍,講白話就是政府要用 的時候才要市價徵收,人民不可以逼政府徵收。〈這後面我會再補充〉好了既然 政府欠了一屁股債,雖然暫時不用還,但總是要還,又碰到SARS房市蕭條,那時 候就想出一個辦法,可以用公保地跟道路用地跟政府換其他土地的容積,比方說 我用1000坪的公保地,可以換回3000坪的容積,讓我另外一塊 400坪建蔽率 75% 的土地多蓋十層樓,一來刺激房市、二來政府也省掉徵收的錢。這個方法就叫容 積轉移。 到了這邊我要講一下市府提的 400億,我們先搞清楚三個名詞:市價、公告現值 、公告地價。市價就是一般人買賣土地用的價格;公告現值是當土地轉移時計算 土增稅用的;公告地價是繳地價稅用的,三個數字基本上互不相干,但是可以大 略估計,一塊普通的土地假設市值 100萬的話,公告平均會落在現值大約是 80- 90萬,公告地價只有 20-30萬。市府說給建商的容積市值是 654億,換回土地公 告地價是 250億,所以建商賺了 400億。那我們來回頭算算市府賺了多少, 250 億的公告地價,逆推市值是1000億;公告現值是 850億,先不管賣出的 654億成 本是多少,就算全部當成成本市府至少賺了 200億起跳,因為徵收這些地法律規 定就是要這麼多錢,更別提賣容積是無本生意。對沒錯,建商買地絕對沒 654億 ,但是你政府就是無法用建商價格強制徵收,因為政府徵收就是要花 850億起跳 ,除非地主自願降價。建商的確是在剝削地主利益,但那個開口說要用現值 15% 徵收的市長難道就不是剝削地主嗎?打個比方講,市府欠一兆,開口跟地主說要 拿 15%進行債務協商;另一邊是說要花5000億跟你買借條的黑道建商,你是地主 你選誰? 回頭過來講另外一件事情,今天台北市政府跟市民說,我們不能放任容積轉移來 破壞都市計畫,所以我們要改推代金制度,我們容積用賣的,然後再把賣得的錢 拿去徵收???原來容積轉移會破壞都市計畫,容積超賣就不會破壞都市計畫, 這是什麼神邏輯?扯更遠一點的,現在跟以前的做法講穿了都是,破壞都市計畫 賣容積來執行都市計畫的公保地徵收,根本是自相矛盾。 講了這麼多,現在制度又回到了雙軌制,看似是天下太平,政府可以繼續慢慢賣 ,慢慢徵收。但是其實這邊有一個未爆彈,大家回頭去看看行政法院判決請求徵 收訴訟的依據是什麼,我替大家複習一下:人民沒有徵收的請求權。但是果真是 如此嗎?我們來看一下比較起同婚的釋字 748,前一個比較不知名的釋字 747, 該案的原由是,高公局蓋二高的時候在指南宮的土地下方開了一條隧道,因為施 工方式以及安全考量,導致指南宮沒有辦法在該塊土地上面挖地基蓋靈骨塔,指 南宮要求高公局徵收被行政法院判決敗訴後提起釋憲,結果釋字 747說,土徵條 例有瑕疵應該在一年內修定完成,如果沒有修法完成,指南宮可以直接提起訴訟 。目前雖然新法還沒修完,這個案例也未必適用於既成道路地主,但是我如果是 市政府,應該會超抖,從釋字 742的都市計畫變更救濟、 743聯開案徵收爭議、 一路到 747,關於這些徵收爭議,政府可以說是節節敗退,行政法院過去那套還 能擋多久? 講了這麼長一串,來講結論,政府公保地或是既成道路,應該要早點檢討,用不 到的就解編,或是部分解編,剩下的就開始籌錢辦理徵收,看是要罰工業宅、違 建還是要賣地籌錢都行。因為從過去二十年來看,政府預算增加的速度根本追不 上土地的漲幅,現在不徵收除非努力打壓房地產價格,不然只是越拖越大洞,要 是哪天跑出個判例或是修法,結果變成人民有提出徵收的請求權,到時候政府就 準備落跑了。什麼代金不代金根本是搞錯重點,聚焦在幾百億的利益,卻忘了一 兆起跳的問題源頭,真得是很好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1.191.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7499018.A.171.html

06/15 11:59, , 1F
講得很完整 但是弱智蚵粉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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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長了 跳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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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前因後果講得真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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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2:03, , 4F
太長了,沒有罵國民黨,柯粉不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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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2:03, , 5F
其實用賣容積本身就是個很奇怪的決策 那賣的是城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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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得來說就是政府沒錢負擔公保地,那公保地給誰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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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2:04, , 7F
?給附近居民用的啊,會這樣就表示那附近的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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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2:04, , 8F
稅太低了,憑什麼你住那邊享受卻要政府(全市民)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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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負擔,就漲稅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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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2:04, , 10F
承受力 好比內湖 現在被賣超過了容忍的極限 結果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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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2:05, , 11F
更多的公帑來改善這缺失 這哪裡算省政府錢 而且看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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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推出時機 剛好就是sars後 這分明就是拿公保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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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2:06, , 13F
招牌 其實根本為了促進房地產才推出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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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2:06, , 15F
所以不管代金還是原先的換 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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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現在該做的 其實就是請中央 看是要廢止 還是要讓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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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嚴格 不能讓人亂買亂賣 然後要解決公保地 不是靠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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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郝冰冰又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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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也是把這遊戲玩得很開心啊 只在最後推出個下任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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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代金制度 說要改善 但也是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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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一個土生土長的內湖人外加在內科工作10年的經驗跟你講,容積移轉對於內 湖交通問題影響有限,真正的問題癥結在內科的開發還有放寬使用。內湖以前早 上塞往市區,下回塞回家,現在你把住宅區變成辦公大樓,當然交通要大亂,實 際上大概十年前內科開發到一半交通就有問題了。 ※ 編輯: Rinehot (211.21.191.16), 06/15/2017 12:14:47

06/15 12:17, , 21F
這篇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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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2:21, , 2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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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2:28, , 23F
推 看了北市府在這件事上確實有混淆視聽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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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2:30, , 24F
認真文在八卦終究得不到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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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2:36, , 25F
說個笑話 台灣有都市計劃;重劃的人口 交通那個不是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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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2:36, , 26F
「要依照比鄰地的平均價值進行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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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2:38, , 27F
請問上述「平均價值」是市價?公告現值?還是公告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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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2:38, , 28F
內科真的才是塞車的主因。 原本內湖就沒那麼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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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2:38, , 29F
不然當時捷運規劃也不會只用中運量來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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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2:39, , 30F
另外 現況根本沉疴難解,現況地價都漲這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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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2:41, , 31F
ok, 那請解釋為什麼不是市價換市價,現值換現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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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2:47, , 32F
土徵條例 市價 市府規定 公告現值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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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2:48, , 33F
推解釋歷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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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2:50, , 34F
這就是都發局要喊出100%公告現值往下喊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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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2:52, , 35F
內湖人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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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2:53, , 36F
另,士林北投也要開發,希望他們路會大條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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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2:56, , 37F
優文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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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3:03, , 38F
感謝分享~~^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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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3:07, , 39F
好文必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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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3:11, , 4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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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3:12, , 41F
太長 沒耐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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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3:31, , 4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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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3:50, , 43F
好奇問,如果改推公保地換算國有地(股份),有沒有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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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4:04, , 44F
推一個,認真說明整個容積移轉的歷史故事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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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5:29, , 45F
推薦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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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5:47, , 46F
看來是個很大的未爆彈
06/15 15:47, 46F

06/15 15:55, , 47F
這種文竟然沒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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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5:59, , 48F
優文
06/15 15:59, 48F

06/15 16:17, , 49F
推好文
06/15 16:17, 49F

06/15 16:22, , 50F
推好文,但腦殘柯粉才不鳥
06/15 16:22, 50F

06/15 17:47, , 51F
道路面積可以蓋獨棟建築 樓板頂多一層樓 差很多
06/15 17:47, 51F

06/15 18:29, , 52F
06/15 18:29, 52F

06/15 19:39, , 53F
高估柯粉的智商了。沒辦法簡單挺柯罵KMT的他們不會看
06/15 19:39, 53F

06/15 21:51, , 54F
推一個
06/15 21:51, 54F

06/15 22:53, , 55F
"容積超賣就不會破壞都市計畫" 一定要超賣嘛?
06/15 22:53, 55F

06/17 00:32, , 56F
科批刊誤了,原本的公告地價其實是公告現值
06/17 00:32, 56F

06/17 00:32, , 57F
請問是哪邊出了問題呢??
06/17 00:32, 57F

06/17 00:37, , 58F
06/17 00:37, 58F

06/17 03:03, , 59F
首先文章引用錯誤的訊息 這個我道歉 但是我強調兩點 1 代
06/17 03:03, 59F

06/17 03:03, , 60F
金並沒比容移好到哪去 一樣有破壞都市計畫的問題 2 問題
06/17 03:03, 60F

06/17 03:03, , 61F
根本不在哪幾百億 問題在一兆要怎麼還 賣容積根本籌不到
06/17 03:03, 61F

06/17 03:03, , 62F
柯自己都講要賣幾百年 檢討公保地才是正解
06/17 03:03, 62F

06/17 03:05, , 63F
聚焦在400億根本是搞錯重點 因為要是哪天行政法院或大法
06/17 03:05, 63F

06/17 03:05, , 64F
官不再罩政府 北市府就準備破產吧
06/17 03:05, 6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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