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年金改革版本對軍公教不公平(溯及既往)?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5/03 09:23), 8年前編輯推噓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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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kyoun (skyoun)》之銘言: : 標題: Re: [問卦] 年金改革版本對軍公教不公平(溯及既往)? : 時間: Tue May 2 23:09:49 2017 : (恕刪)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238.189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3737793.A.F27.html : 噓 hosen: 退休金明文規定可依法調整,沒有違法問題 05/02 23:10 : : 呵呵.....隨便喊就依法哦! : 依哪個法、哪一條,貼來看看? : ※ 編輯: skyoun (220.133.238.189), 05/02/2017 23:13:06 : → hosen: 不會因為修法就把你之前溢領的要求繳回這就是不朔及既往 05/02 23:12 : → hosen: 現在不就是正在修法嗎 05/02 23:13 : → ecejc: 我覺得不是依法可調整耶 而是請問是依哪一條法不可調整? 05/02 23:14 : → ecejc: 如果因為有契約就不可調整 那往年的年改不就都違法? 05/02 23:15 是,過去的某些調整是有違法的爭議 (只是有沒有人要拿來吵、要不要釋憲的問題) 所以小魯猜想,當年軍公教改成基金時的某些調整 (某些人越改越肥) 是有一些神祕因素的 (所以這些人不講話) 至於不可任意調整的法條, 憲法 一十五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 二十三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      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基本人權之限制) 大法官解釋,也說了增進公共利益,必須對過去相關者的適當補償、過渡或保障 : → TYC2000: 我也覺得討論到爛了 但就有人一直拿著當神主牌啊 XDDD 05/02 23:16 不溯及既往,是法治的基本精神 不然, 今天宣布一個「所有土地,無償收歸國家所有」,昨天買地的人不就變成耍白癡? 或成立酒駕受害者基金,酒駕一次要繳10萬,過去10年酒駕的都要補繳 (看似好棒棒?) 過幾年,說政府現在沒錢了,以前發行的公債通通打八折,請大家共體時艱 這不單是拿著當神主牌,而是法治國家立足的根基 如果政府成為可以任意更改遊戲規則的怪物,對未來的信心,會比國民年金繳交率還糟 別用民粹解決問題,那只有一時喊爽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27.154.2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3774590.A.38A.html

05/03 09:24, , 1F
現在是不溯及既往還是不真正溯及既往啊
05/03 09:24, 1F

05/03 09:28, , 2F
沒有追溯既往吧 又沒叫已經領的人吐出來
05/03 09:28, 2F
工程進度達99% 甲方可以任意變更驗收規格,沒叫你把之前領的工程款吐出來,就不破壞誠信? 可以先去看看「財產權」的定義

05/03 09:34, , 3F
台灣哪時候是個法治民主國家 你想多了
05/03 09:34, 3F

05/03 09:35, , 4F
一堆政治人物貪汙無罪 民粹加身則神功護體
05/03 09:35, 4F

05/03 09:35, , 5F
法治民主終究是洋人的玩意 華人玩不轉的
05/03 09:35, 5F

05/03 09:41, , 6F
蠻好笑的 唸過大法官解釋了 重大公益 跟 信賴保護誰重要
05/03 09:41, 6F
重大公益,有違信賴保護原則的時候.......大法官解釋後面還有一段話哦 你唸過了,怎麼又不小心忘了後面還有補充? ※ 編輯: skyoun (120.127.154.215), 05/03/2017 12:16:01

05/03 12:29, , 7F
XDD 你講了這麼多解釋 還是解釋不了我舉的星國例子
05/03 12:29, 7F

05/03 12:29, , 8F
為什麼小明不能要求星國不可加他的稅
05/03 12:29, 8F

05/03 12:29, , 9F
別一直跳來跳去的 解決問題請看核心問題
05/03 12:29, 9F

05/03 12:31, , 10F
像李來希那種討論問題一直閃來閃去的方式 很孬啊
05/03 12:31, 10F

05/03 13:29, , 11F
星國例子,上一篇昨天答過了.....請自行參閱
05/03 13:29, 11F

05/03 13:38, , 12F
那樣算答覆喔?! XDD 好啦 你們加油
05/03 13:38, 12F

05/03 13:40, , 13F
你不是問「某狀況」算不算追溯既往?
05/03 13:40, 13F

05/03 13:41, , 14F
細節的差異決定了「算或不算」,分別列出,這樣不算回答?
05/03 13:41, 14F

05/03 16:24, , 15F
是一個回答 可惜它只是一個同溫層才適用的回答 XDD
05/03 16:24, 15F

05/03 16:27, , 16F
現在想想 年金法實在屌 就它有利害關係 稅法都沒有 XDD
05/03 16:27,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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