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33死】一家4口3死 保險公司拒絕理賠消失
※ 引述《kingfsg7326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33死】一家4口3死 保險公司拒絕理賠
: 3.完整新聞內文:
: 國五蝶戀花旅行社遊覽車翻車意外奪走33條人命,其中出遊的李姓夫妻與女兒一家三口全
: 部罹難,獨留兒子一人。李男處理父母及妹妹後續喪葬事宜也已經到一個段落,剩下保險
: 理賠部分還在進行,但承接這次乘客險的富邦保險及旅責險的旺旺友聯保險卻用民法194
: 條告訴李男無法領取妹妹的保險金,讓家屬為之氣結,律師宋重和表示「保險公司明顯推
: 託,根本與民法194條無關,拒賠理由相當惡質」。
: 李男的阿姨黎鳳珠氣憤地說「我們去電富邦保險,要申請妹妹的乘客險的部分,得到的回
: 答就是根據民法194條無法理賠,叫總統來也是一樣」,黎阿姨又問富邦員工「為什麼哥
: 哥不能領妹妹的保險金,那誰可以領?」,富邦員工竟回說「誰都不能領!」又去電旺旺
: 友聯詢問旅責險,得到的回答也是一樣,讓黎阿姨氣得說「到底法律是保護業者,還是保
: 護我們人民?」
: 律師宋重和解釋民法194條「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
: 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他說「被保險人已經死亡,保險金會變成
: 遺產,根據受益人順位,哥哥屬於第四順位,理當可以向保險公司理賠保險金。與民法
: 194條是沒有關係的;保險公司利用民法194條來推託,是個不負責任的說法」。(突發中
: 心陳以昇/台北報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222/1061757/
: 5.備註:
: 不知道八卦版的風向為何
: 猜測1. 痛罵家屬死愛錢,嘴臉難看
: 猜測2. 痛罵保險公司詐騙,保前什麼都可以賠,保後全部都不能陪,嘴臉難看
剛剛回去翻課本
然後想起一些事情
保險理賠方面真的很愛講 第幾順位第幾順位
當然這可能是以前保險剛開始時 一堆客戶亂搞
所以現在規定才訂的這麼嚴格
首先
保險人員的觀念是
:安 我要要求理賠 我是死者哥哥
理賠人員:按照法律 我們不能賠給哥哥
:甚麼鬼? 父母妹都過世 還不給我拿保險金?
理賠人員:對
按照順位來看:
民法 第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就是一半先給配偶),依下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直系血親:父母祖父母)(卑親屬:孩子孫子)。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假設妹妹沒有配偶)
妹妹過世 理賠金應該給自己孩子
妹妹沒有孩子 所以應該給父母
父母也跟著過世了 所以按照順序 這些錢是給祖父母
如果祖父母也120歲安詳過世了 那順位才會換到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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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以前發生太多 把人撞死詐領保險金的事件了
所以規定非常嚴格
這樣發新聞砲轟理賠人員 他們也是無奈 他們也要先釐清順位才行
(雖然理賠人員每天都在處理一堆奇奇怪怪的事件早習慣了XD)
不是自己直系親屬就能領
還有一堆繼承順位
所以認真看完 這篇新聞有點斷章取義
可能記者也沒認真看過法規
所以也趁亂帶個風向
喜歡看這煙火滿天飛的狀況
礙於法規 理賠人員真的只能按照順位跟你解答
之後按照法律 判斷結束 該領的就是會領到
玩這種賣紙賺錢的 尤其現在管很嚴 很多公司不太敢亂來
除了那個三個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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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旺
旅遊責任險(一堆保險契約QQ 好亂 就隨便貼一個比較接近的)
旺旺友聯產物旅行業責任保險
本保險契約承保被保險人於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所安排或接待之旅遊期間內,因發生意
外事故致旅遊團員身體受有傷害或殘廢或因而死亡,依照發展觀光條例及旅行業管理規則
之規定,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將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
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不保事項(看黃色部分):
本公司對於下列事由所致之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一)因戰爭、類似戰爭(不論宣戰與否)、敵人侵略、外敵行為、叛亂、內亂、強力霸佔
或被徵用所致者。
(二)因核子分裂或輻射作用所致者。
(三)因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或旅遊團員之故意行為所致者。
(四)因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經營或兼營非本保險契約所載明之旅遊業務或執行未經主管
機關許可之業務或從事非法行為所致者。
(五)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以協議所承受之賠償責任;但縱無該項協議存在時仍應由被保
險人負賠償責任,或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者,不在此限。
(六)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向他人租借、代人保管、管理或控制之財物受有損失之賠償責
任。但本保險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七)因電腦系統年序轉換所致者。(詳財政部 87.12.10 台財保第 871886806 號函核
准之
附加條款)。
(八)任何恐怖主義行為所致者(詳財政部 91.07.30 台財保字第 0910706978 號函核准
之
附加條款)。
(九)被保險人或旅遊團員所發生之任何法律訴訟費用。
(十)旅遊團員之文件遭海關或其它有關單位之扣押或沒收,所致之毀損或滅失。
(十一)起因於任何政府之干涉、禁止或法令所致之賠償責任。
(十二)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或其代理人因出售或供應之貨品所發生之賠償責任。但意外
事故發生於旅遊期間致旅遊團員死亡、殘廢或醫療費用不在此限。
(十三)以醫療、整型或美容為目的之旅遊所致任何因該等行為所生之賠償責任。
(十四)各種形態之污染所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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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這麼努力把風向推給司機 是有道理的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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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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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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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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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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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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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0.105.1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7768907.A.9CE.html
※ 編輯: silent328kn (175.180.105.165), 02/22/2017 21:13:06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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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大提醒 qq 其實我是複製網路上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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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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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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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法規
※ 編輯: silent328kn (175.180.105.165), 02/22/2017 21: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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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災 當初老師也跟我這樣講 所以害我考了三次
大大別鞭了
※ 編輯: silent328kn (175.180.105.165), 02/22/2017 21:18:03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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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剛剛去複習 看到直系血親卑親屬竟然有不同意思
翻課本也沒有馬上找到 就直接套用網路上的
不然剛剛妹妹那段我是要打:妹妹沒有小孩 所以順位給XX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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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我太久沒讀書了
※ 編輯: silent328kn (175.180.105.165), 02/22/2017 21:20:05
※ 編輯: silent328kn (175.180.105.165), 02/22/2017 21: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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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學店 單純個人經驗不足 感謝各位大大
※ 編輯: silent328kn (175.180.105.165), 02/22/2017 23: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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