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33死】一家4口3死 保險公司拒絕理賠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2/25 11:36), 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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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lk7763 (甘摳郎)》之銘言: : 就現有資訊看來 : 無法理賠的是什麼? : 妹妹的乘客險與旅責險 : 為什麼無法請領 基本上保險法90條這樣寫 責任保險人於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之請求 時,負賠償之 責。 什麼叫作依法應負賠償之責? 精神賠償金非一般債權,尚未確定金額 所以在判決確定,契約和解或其它依法有執行力之前 保險人都不負賠償責任 翻譯成白話文就是你告贏了才要賠你 還沒告就先賠(在這情形應該是簽訂和解契約),肯定是特例 : 因為保險公司認為 : 哥哥不具有民法꜠ 194的請求權 : 這代表什麼? : 一家四口 : 爸爸媽媽妹妹意外死亡 : 獨留哥哥一人 : 哥哥可以向旅行社 : 請求爸媽的非財產損害請求賠償 : 妹妹的部分卻不行 : : 為什麼?? : 因為爸媽掛了 : 妹妹沒配偶小孩 : 所以妹妹掛了 : 沒人有對於妹妹非財產損害請求權的資格 : 這不奇怪嗎? 不奇怪阿 在這特例裡面保險公司願意先用194賠 不代表願意用其它條文賠 事實上哥哥可以用195請求賠償,但是告贏了保險公司才要賠 但是就我剛剛講的,保險公司願意特例先用194賠 不代表願意195也開特例 : 癥結點在於 : 哥哥就妹妹於參加旅行社行程意外死亡的部分 : 有沒有資格請求旅行社賠償?? 不是可以用想當然爾來看法律 有沒有資格要看有沒有法律規定的請求權基礎 : 這部分大概也是要打官司啦 : 讓法官去認定當事人適格問題 : 到時候如果法院認定有資格求償也沒差 : 保險公司努力不理賠也不是新鮮事了 法律也有反制不理賠的規定,一年利息是10% 以前有個案例是在爭論颱風屬不屬於水災 打了幾年官司原本只要賠3億,打完後要賠5億,多了60%...... : 再怎麼把保險分清楚 : 最後還是民法的問題啦 : : -- : 人民應該為法律而戰鬥,就像為了城牆而戰鬥一樣 : ---赫拉克利特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0.204.38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7828486.A.58A.html : 推 zxcv3147: 簡單說全家都死的話旅行社什麼都不用賠 超爽der 02/23 13: 43 : → dorydoze: 如果哥哥幫妹妹辦後事~~這部分的費用不就可以請領了? 02/23 13: 43 : 推 dderfken: 所以哥哥就妹妹的部分告旅行社&車行 旅社也不會輸或是 02/23 13: 44 : → dderfken: 不用賠嗎 02/23 13: 44 : 會先確認當事人適格問題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3:45:22 : → omanorboyo: 問題是旁系本來就不在這險種理賠範圍 你要怎凹 02/23 13: 45 : 保險公司用194凹就用194凹回去啊 : 推 GLung: 全家都死光真的完全不用賠啊? 02/23 13: 46 : 阿災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3:46:32 : 推 cinnie: 所以以後沒直系親屬,出事就沒得領欸 02/23 13: 46 : 所以最好留1,2個在家 : → lian5415: 就沒哥哥的選項是要怎麼凹? 02/23 13: 47 : 法條解釋有4種方法喔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3:48:21 : → scores: 全家死光不用賠...真的 02/23 13: 48 : → dderfken: 意思是我兄弟姐妹被害死後我啥也不能幹? 02/23 13: 48 : 如果父母還在,你可以當訴訟代理人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3:48:58 : 推 v2tsbasa: 真的一家滅門只能求有沒有親戚好心出錢辦後事囉 02/23 13: 49 : 辦完還要自己去請求對方付錢喔 : → v2tsbasa: 那個比倉看來連靈骨塔的前都想賴掉了 02/23 13: 49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3:49:37 : → dderfken: 父母不在呢 02/23 13: 50 : 推 Rune: 啊不然路邊流浪漢被撞死 也要生個人去求償嗎?民法是填補損 02/23 13: 50 : 推 linfon00: 這要怪法啊 盧保險公司有屁用啊 02/23 13: 50 : 怪法啊,給法官判不就好了 : 推 Rune: 害 不是用來懲罰耶 02/23 13: 50 : 啊這個損害要不要填補?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3:50:28 : → linfon00: 家屬還要扛總統出來...科科 02/23 13: 50 : 民法是不理不行使權利的人喔 : 推 terrytina19: 蔡英蚊:自己去跟老闆講!!台灣老闆:自己去跟政府講!! 02/23 13: 50 : → terrytina19: 蔡英蚊:自己去跟老闆講!!台灣老闆:自己去跟政府講!! 02/23 13: 50 : 推 Rune: 葬喪費可以請求啦 02/23 13: 51 : 實支實付啊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3:52:00 : 推 heat0204: 妹妹的是父母領 哥哥可領父母的 不行嗎 ? 02/23 13: 52 : 就要看哥哥有沒有資格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3:52:34 : 推 terrytina19: 蔡英蚊:自己去跟老闆講!!台灣老闆:自己去跟政府講!! 02/23 13: 52 : → heat0204: 不能算父母的遺產嗎 02/23 13: 53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3:53:11 : → dderfken: 不能 02/23 13: 53 : → dderfken: 因為這是責任險 02/23 13: 53 : → hihimen: 繼承兄弟姊妹在第三順位,但194請求並無納入兄弟姊妹 02/23 13: 54 : → hihimen: 同樣是民法,為何規範的角色不同 02/23 13: 54 : 因為是照抄德國法的吧 : 推 terrytina19: 蔡英蚊:自己去跟老闆講!!台灣老闆:自己去跟政府講!! 02/23 13: 54 : → terrytina19: 蔡英蚊:自己去跟老闆講!!台灣老闆:自己去跟政府講!! 02/23 13: 54 : 推 f124: 顏色對了就是會有人跑出來凹 02/23 13: 54 : → dorydoze: 實支實付就辦好一點阿~~ 02/23 13: 55 : 這好像就不是損害賠償了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3:55:18 : → dorydoze: 不然哥哥拿妹妹那筆錢要做啥? 02/23 13: 55 : → omanorboyo: 這有很難分嗎 責任險是保險公司幫旅行社擔責任賠錢 02/23 13: 56 : 所以旅行社要不要擔這個責任?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3:56:47 : → omanorboyo: 旁系不在這範圍 保險公司不用幫蝶戀花負責 02/23 13: 56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3:57:22 : → omanorboyo: 但哥哥還是能去跟蝶戀花要求賠償阿~ 02/23 13: 57 : 194沒看清楚??你確定可以?? : → omanorboyo: 只是保險公司不幫他出 這樣有懂了嗎 02/23 13: 57 : 推 zxcv3147: 樓上是指哥哥直接去告旅行社嗎? 02/23 13: 58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3:58:03 : → dorydoze: 不然損害賠常要上綱到哪裡? 02/23 13: 58 : 損害賠償怎麼跟喪葬費用扯在一起的? : → dorydoze: 目前標準就是一等親吧 02/23 13: 58 : 推 dderfken: 所以這條是家屬在唉很奇怪 應該要周來唉這樣 02/23 13: 58 : 唉為什麼不用賠嗎XD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3:59:10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3:59:51 : → omanorboyo: 所以這條應該是蝶戀花要去跟保險公司靠杯才對 02/23 14: 00 : 靠杯為什麼不用賠錢嗎? : → dorydoze: 所以哥哥受到什麼損害? 02/23 14: 00 : 妹妹掛了,哥哥受到什麼損害?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4:01:04 : → dorydoze: 目前親等規定就是到一等親阿~~所以我才問你不然要上鋼 02/23 14: 01 : → dorydoze: 到哪裡? 02/23 14: 02 : 阿?不同事物不同對待啊 : 沒有父母,配偶,子女 : 就讓194形同具文嗎? : 推 kipi91718: 規定就是規定 白紙黑字 不然以後誰還要遵守 02/23 14: 02 : 看你怎麼解釋規定 : → dorydoze: 哥哥可以那外甥可不可以?外聲平時也跟姑姑感情好的話? 02/23 14: 02 : 如果你要這樣說 : 那就要負感情好的舉證責任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4:03:03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4:04:13 : → dorydoze: 那假設哥哥跟妹妹交惡不往來咧?要不要賠? 02/23 14: 04 : 假設父母子女交惡要不要賠??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4:04:46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4:05:21 : → qmaper: 濫情~~~ 02/23 14: 05 : 濫情~~~ : → dorydoze: 目前規定就是到一等親阿~~如果你現再放寬~~那界線要在哪 02/23 14: 06 : 不一定要放寬 : 是父母子女配偶都不在的狀況下 : 誰有資格擁有損害賠償請求權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4:06:27 : → dorydoze: 如果有個案例家族出去旅遊~~死了10個~~最後繼承順位到 02/23 14: 07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4:07:49 : → dorydoze: 外甥身上~~那在責任險的部分要賠給外甥嗎 02/23 14: 08 : 哇賽,是走了哪十個? : → dorydoze: 這就是重點阿~~所以我才問你要上綱到哪裡? 02/23 14: 08 : 上綱?? : 要限縮不會沒辦法吧 : 準用繼承規定如何? : 推 aprendes: 繼承是在處理固有財產,所以盡量放寬,不要沒人領最後 02/23 14: 08 : → aprendes: 變國家的;非財產上的請求權就限縮一點,不要讓他人因 02/23 14: 09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4:09:06 : → aprendes: 而得利的想法吧。 02/23 14: 09 : → dorydoze: 你保證不會發生這種案例?還是發生了再討論? 02/23 14: 10 : 挖靠,我不知道我責任這麼大誒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4:11:05 : → dorydoze: 任何事都有可能發生阿~~不然幹嘛保保險? 02/23 14: 11 : 嗯??意外險有賠吧 : → omanorboyo: 就說了 要賠旁系你可以有一堆其他險種能選 02/23 14: 12 : 險種??乘客險跟旅責險 : 這不是強制險嗎?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4:12:38 : → dorydoze: 這個例子兄妹倆人都3X歲的成年人 02/23 14: 12 : 噓 lmc66: 全家都死了 要誰去請求賠償? 隔壁老王可以嗎? 02/23 14: 13 : 真的死透到滅族大概也沒辦法 : → dorydoze: 意外險跟責任險險種不同齁 02/23 14: 13 : 嗯,不同,然後??我沒說相同吧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4:13:30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4:14:29 : → dorydoze: 這個部分就是在保損害賠償的~所以才要問哥哥的損害賠償 02/23 14: 15 : → dorydoze: 有沒有含蓋 02/23 14: 16 : 這部分就問你 : 父母,配偶,子女都沒有 : 民法꜠ 194是不是就形同具文? : → dorydoze: 今天哥哥邦妹妹辦後事~~這部分就會賠 02/23 14: 16 : 請求才會賠,還會東扣西扣喔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4:17:25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4:18:38 : → dorydoze: 問題是兩個人都3X歲有行為能力之人,相互之間還存在扶養 02/23 14: 18 : → dorydoze: 義務? 02/23 14: 19 : 啊??我沒說到扶養吧 : 這部分要證明哥哥被妹妹扶養 : 而且那是192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4:20:13 : 噓 winking279: 自己都搞的不清不楚的,還在這發廢文 02/23 14: 20 : 大師請開釋QQ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4:21:09 : → terrytina19: 蔡英蚊:自己去跟老闆講!!台灣老闆:自己去跟政府講!! 02/23 14: 21 : → terrytina19: 蔡英蚊:自己去跟老闆講!!台灣老闆:自己去跟政府講!! 02/23 14: 21 : → dorydoze: 民法꜠ 194範圍就是規定在一等親阿 : 02 : /23 : 14 : :22 : 我知道啊 : 所以父母,子女,配偶都沒有 : 就沒人有資格請求損害賠償?? : 我也說他自己要上法院給法官判啊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4:26:13 : 噓 winking279: 這個責任險就是旅行社保護自己而保的,家屬通常會要求 02/23 14: 26 : → winking279: 賠償比責任險還高的賠償金,簡單來說,哥哥求償對像是 02/23 14: 26 : → winking279: 旅行社不是保險公司,爭這個沒太大意義 02/23 14: 26 : 痾,我好像也是叫他告旅行社誒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4:27:10 : 推 aprendes: 形同具文不是這樣解釋的吧,難不成八掛一堆阿宅可以跳出 02/23 14: 27 : → aprendes: 來說民法婚姻章是形同具文?不適用某法跟某法形同具文是 02/23 14: 27 : → aprendes: 兩回事吧。 02/23 14: 27 : 事實上就是形同具文啊 : 因為侵權行為發生 : 但有資格請求的人 : 不是同時掛了就是不存在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4:28:32 : 噓 seeseahole: 鄉民還在秀下限? 02/23 14: 28 : 嘿啊~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4:29:44 : 噓 winking279: 那我就說你這廢文呀,你就已經知道法律這麼定了,是想 02/23 14: 30 : → winking279: 要討論個什麼鬼 02/23 14: 30 : 好險我會找看看有沒有學說論文 : 看有沒有其他解釋來解套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4:31:23 : 噓 jehow: 前面有專業解釋 不太懂就爬文吧 回歸最初這險的用意 02/23 14: 32 : 是要回歸法條用意吧??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4:33:29 : → jehow: 當初為什麼法條要這樣寫的用意 不是倒果去質疑因 02/23 14: 34 : 這沒辦法解釋請求權無人可行使的結果吧 : 噓 amigo0721: 法匠 02/23 14: 38 : @@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4:40:22 : → jehow: 這是責任險 只對直系 請問旁系死了 除了傷心損害到你哪裡 02/23 14: 58 : 是因為保險規定只對直系 : 還是法條規定只對父母,子女,配偶 : 如果對直系,祖父母,孫子女也有權?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5:00:03 : → jehow: 你養的嗎 還是以後他會養你保你生活 法律可沒這規定 直系 02/23 15: 00 : → jehow: 有 02/23 15: 00 : 所以如果阿公阿嬤還在就可以請領理賠金了?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5:02:32 : → jehow: 法律又沒規定一定非得養祖父母 養不起可以不要養 親疏有別 02/23 15: 09 : → jehow: 的 02/23 15: 09 : → jehow: 祖父母跟兄弟姐妹等親一樣 一等親才有的賠 02/23 15: 10 : http://i.imgur.com/1ZTKnYU.jpg
: 推 aprendes: 說實在的這是立法論的問題,要是用解釋的凹得過去,去年 02/23 15: 11 : 推 aprendes: 就不用提案修法了。 02/23 15: 11 : 說實在看了判例的確是麻煩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5:12:39 : 推 aprendes: 最高法院判例也認為民法192、194是特別規定限制請求範 02/23 15: 14 : 推 aprendes: 圍。 02/23 15: 14 : 所以我認為家屬自己去提起訴訟 : 讓法官去忙吧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5:16:50 : → jehow: 我不是說養不起可以不用養 有錯嗎 02/23 15: 18 : http://i.imgur.com/V0J5lp0.jpg
: 祖父母是直系血親尊親屬 : 先證明養不起吧 : → jehow: 今天要擴大到幾等親那是以後修法問題 總會有沒親戚可領情況 02/23 15: 21 : → jehow: 到時又會有人出來叫 怎不用賠了 02/23 15: 21 : 讓法官判不是很好?? : 不過如果家屬不提起訴訟 : 那就是自己放棄囉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5:21:28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5:22:32 : → jehow: 養不起可以不用養 父母 小孩養不起還是要養不能棄 這是我 02/23 15: 23 : → jehow: 所謂親疏有別 02/23 15: 23 : 這法官會判 : 我也不懂跟194什麼關係??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5:24:05 : → jehow: 當初會這樣限制 就是到底多親問題阿 不是嗎 02/23 15: 25 : 民國18年我還是蝌蚪中的蝌蚪中的蝌蚪吧 : 看起來是因為情感傷害最大吧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5:27:07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5:32:57 : 推 aprendes: 不過既然最高院已經有立論了,你要民眾去衝撞地院,期 02/23 15: 36 : 推 aprendes: 待撞出什麼樣的高論,恐怕沒有期待可能性啦。 02/23 15: 36 : 推 aprendes: 如果是個略懂法的人,已經知道走沒步了,還鼓勵人民「 02/23 15: 40 : 推 aprendes: 反正告了再說」,是有一點不太好啦。 02/23 15: 40 : 解決紛爭我是比較建議和平方式啦XD : 況且有侵權行為事實 : 卻沒有人有請求權資格 : 這是一句法律規定就帶過的嗎?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5:42:51 : 推 Nicemaker: 就沒人修阿,但到底多親或是怎麼判定很親,大概沒親等 02/23 16: 03 : → Nicemaker: 簡單。 目前是告了,法官說要賠多少,富邦就會賠 02/23 16: 03 : 噓 aesdu: 其實我也不太懂硬拗的在想甚麼,險種 保額 保費 ...等,都 02/23 16: 55 : → aesdu: 是經過計算的,到底是在奧什麼。 02/23 16: 55 : 噢噢,不是拿194說不理賠嗎? : 問題不是險種啦~ : 噓 mas1995: 要解套的不是基於「單純身份關係」去要求賠償的那些人, 02/23 17: 07 : 噓 mas1995: 而是確實受有「精神痛苦」但沒有法定身份關係的人 02/23 17: 07 : 噓 mas1995: 194的重點不在「身份關係」而是「精神痛苦」的非財產上損 02/23 17: 08 : 噓 mas1995: 害 02/23 17: 08 : → mas1995: 這個案子有討論實益的前提在於:哥哥確實受有嚴重的精神 02/23 17: 10 : → mas1995: 痛苦,不是哥哥跟妹妹有身份關係為什麼不能請求 02/23 17: 10 : 噓 aesdu: 確實有精神痛苦,但是隔壁老王,也可以囉! 02/23 17: 13 : 樓上講這麼多瞬間被你打臉誒XD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19:56:55 : ※ 編輯: milk7763 (61.60.204.38), 02/23/2017 20:05:22 : 推 askey: 因為大家覺得懂中文就懂法律啊 02/24 09: 5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238.18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7993766.A.806.html

02/25 11:37, , 1F
其實很多人以為保險買了,就一定會賠,哈哈....
02/25 11:37, 1F

02/25 11:38, , 2F
對於認識保險,與其聽業務說,不如去應徵保險業務
02/25 11:38, 2F

02/25 11:38, , 3F
去做個一個月,認知的面向會多很多。
02/25 11:38, 3F

02/25 11:39, , 4F
就大約能理解 保戶 業務員 保險公司 三端的立場。
02/25 11:39, 4F

02/25 11:40, , 5F
這樣就能理解為什麼商品會那樣賣,哪些部分告知一定要
02/25 11:40, 5F

02/25 11:47, , 6F
多了解不錯!有時講的人和聽的人會有認知上的差異。
02/25 11:47, 6F

02/25 11:50, , 7F
你的答案不是鄉民要的答案 保險公司不賠就是爛啦
02/25 11:50,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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