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沒有合約與法規一定要寫文言文的八卦?消失
※ 引述《ichch (渡船人)》之銘言:
: ※ 引述《bpf1980 (半瓶醋)》之銘言:
: : 小魯因為現在是接案工作的身份
: : 為了拿報酬必須要常常簽一堆有的沒有的合約、勞務報酬等等
: : 可是我每次都覺得很煩
: : 合約書總是會用一堆很長的文字來讓人失去耐性
: : 與隱藏他們想要限制的事情
: : 我很想知道,如果合約書寫成白話,意思直白
: : 兩者也都簽字,那具有法律效力嗎?
: : 我實在不喜歡去簽我看不太懂的東西啊....
: 首先。 這叫做應用文,不是文言文
: 如果把合約或者公文寫成白話
: 結果一定是讓你更看不下去
: 一個「應」就要改成「應該要」,然後多了一堆連接詞和贅詞,五頁的合約就變成15頁了
我寧可看十五頁的白話也不想看五頁的天書啊...
: 而且其實應用文方式就是一個條文看一眼你就會瞭解意思,並且記得
: 但是用白話文雖然第一眼看你都懂,但是看了一頁之後你會發現你忘了剛剛寫了哪些東西
: 因為合約內容都是一些重複性但是細則很多的文字,看了一頁之後你的腦袋被太多繁瑣文
: 字塞滿,你會發現你找不到合約的重點
: 例如:
: 如因非不可抗拒因素甲方片面終止合約,乙方得沒收甲方履約保證金,甲方不得異議
: 簡單明瞭
: 白話文:
: 如果不是因為颱風地震火災等等不是雙方可以控制的原因,但是承租人卻自己片面想要退
: 租,那房東就可以把押金沒收,承租人不可以要求退還押金
我覺得你這段難看懂不是因為白話,而是沒有標點吧
我幫你標點:
如果不是因為颱風、地震、火災等不是雙方可以控制的原因,
但是承租人卻自己片面想要退租,那房東就可以把押金沒收,
承租人不可以要求退還押金。
這樣不就很清楚?哪有什麼腦子滿的問題?
我反而覺得應用文既然說是「應用」
他就更不應該讓使用者需要花費額外的力氣與學養才能讀懂
會這麼做的人根本就是意圖讓人理解困難
我不是否定文言文的價值
你想搞浪漫,你想發展文化,OK啊
你想寫五言絕句或是寫駢文我都沒意見
可是這種把它拿來當成工具的文章,就不應該要有閱讀的門檻
你要說合約必須超越時代好了,敢問數百年前清朝的地契
難道跟現在的合約內容是如出一轍嗎?
在講到因為時代改變,文句變化而產生法律糾紛這一點
我更是覺得根本就還好,法律的文句本來就會因為時間而改變
難道你現在會用唐朝的文法來寫法律條文?
而在五十年前用白話文所寫下的合約
到了五十年後會因此閱讀困難?
說到底只不過懂學問的人在欺負沒學問的人罷了
我可以承認我沒什麼學問OK的
但是請不要用「你不懂」、「中文程度不好」
來決定合約就是要這樣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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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是一種很悲哀又很容易控制的動物,因為他們往往拼了命的取悅異性,或是從各種媒
介取得任何可以引起性幻想的事物,甚至還因而犯下強姦或是偷窺等大小不一的罪,但是
追根究柢,目的卻只是想要從自己的身上擠出那麼5C.C的液體而已。
粉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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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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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會去努力理解,但是我每次越去努力理解
就越覺得他們根本就是故意的要把原本簡單的事情說得很難懂
※ 編輯: bpf1980 (123.193.126.178), 03/20/2016 17: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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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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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覺得有什麼其他的東西不可抗拒你就寫一寫啊,一定要語意模糊
然後最後兩邊認知不同,那不是反而違反立約的初衷?
根本就是一開始兩邊就想要騙對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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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可怕的是有人把這種奇怪的行為當成天經地義
然後藉此奚落嘲笑他人~這不是幫兇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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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c536894: 都是要反覆練習跟學習
約定這件事情理論上來說應該是要兩方都理解的狀態
如果刻意去塑造讓對方不理解的情境
難道另一方沒有要求改善理解的權利嗎?
如果你說天賦人權,難道這種事情還要刻意去製造不公平的環境嗎?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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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我就不懂了,如果是講火星話的人為何不能用火星文換約?
你今天想要跟火星人做約定,難道你想要講地球話?然後期望人家懂你在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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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不是文言文,當他是很簡化的白話文吧
我想要說的其實是合約這種東西應該要儘量簡單易懂
但是目前的情況根本是反其道而行的
※ 編輯: bpf1980 (123.193.126.178), 03/21/2016 13:18:06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6 之 7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