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個人對於反服貿團體的想法...
: 還有當你們進攻行政院時 警方執法也是職責所在
: 試想如果你是警員
: 面對一群如狼似虎、完全不聽勸、使盡各種手段(剪拒馬、哭鬧等)要衝進行政院的學生
: 你要如何手下留情......
: 然後先有違法行為 被警察打傷後申請國賠
簡單回一個點,
警方鎮壓當下已經不是學生「衝」行政院的時候(1100pm~)了,
水車跟鎮暴部隊一直到清晨四點才開過來
當時大家都排排坐在地上,手牽手保持和平
為什麼要這樣打?
退一步講,不管現行犯曾經如何兇惡,
只要他當下沒有危害到執法者的人身安全,你就不該使用暴力。
警方明明可以用其他100種更好的方式把群眾帶離,為什麼不用?
(四人抬一人不會嗎?)
為什麼學生完全沒有抵抗還要這樣毆打?
為什麼不敢讓媒體拍?為什麼要驅離媒體?
把落單的學生抓到警察群裡面毆打,打到頸椎移位,你說這叫做「無法手下留情」?
把中立的醫護人員打到癲癇發作,你說這叫做「無法手下留情」?
關掉你的中天,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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