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反對律師國考改制 東吳法律系系學會發起連署
※ 引述《valender (槍在手)》之銘言:
: 這議題有幾個問題
: 第一 就算要確保穩定錄取品質,錄取率比分數準
: 我想很明顯,錄取分數年年上下波動,震幅有時候不低,且非呈現一線性趨勢波動,錄取
: 分數不是取決於考生素質,而是取決於題目難度。
: 幾個冷門考題一題差個5~10分,很容易就差到2、30分
: 我辛苦準備一年,但今年題目難,錄取分數大降30分差5分沒上,可能已經是同期考生中
: 的前5%,那憑什麼說我沒實力呢?
: 在錄取率與分數都會造成誤差情況,我想用錄取率是更科學穩定的作法,不管基測、學測
: 、托福、GMAT等若干重大考試,都是用PR值作為計算分數基礎
: 顯然比每年題目與出題者都不明確的國考,穩定的多
: 所以若說要加強四大科,也是以四大科要達到比如說前9% 8%為基礎,更能確保想達到的
: 目的,而非以分數界定,否則某年題目簡單,那麼當年大家都達到門檻這樣門檻意義何在
: ? 相對的某年題目難這樣你要因為題目難而當年可能排行5% 6%的考生而未錄取考生情何
: 以堪?
: 簡單來說,用分數而非PR值作為確保素質的手段,怎麼看都像是要減少錄取人數而非確保
: 品質。
: 上述僅說要確保四大科品質需用錄取率,但我還是不認同本政策,原因如後兩點
: 第二 政策利的論述不明確,並只考慮利不考慮弊
: 如同您說的,就算前段律師,對律師執業都需再教育
: 那換句話說,只是再教育程度的差別,沒有分數高就有絕對優勢,這應該是共識
: 這條線該如何劃? 今天會不會錄取率變5%還是有人覺得錄取律師素質不足?
: 肯定會的,這條線永遠劃不完,永遠有人嫌程度不夠
: 所以你要說素質不夠,要具體說出比如錄取率前8%的人就比吊車尾的人顯著有實力應付律
: 師業務,或是錄取分數在10%的顯著沒有能力應付律師行業,這才是合理化理由。
: 其次,任何事情不能只看利不看弊,弊是什麼?
: 你不能永遠只看台大,如果今天法律系只剩台大我會認為公益性沒這麼大
: 但當初改革理由不就是不要讓一群人,在哪裡重考好幾年,浪費社會資源
: 歐巴馬之前提法學院兩年就好第三年實習,就是這道理
: 你待過實務也知道,同樣一年把每科成績平均拉個2、3分跟早點進入實務工作,哪個對社
: 會比較有助益你應該也知道
: 這麼舉例,東吳法在學測的成績應該是中前,我是不知道確切但可能是PR75 80左右
: 那他應屆多少考上? 可能5% 6%更別提東吳同等或之後的法律系有多少
: 這已經是高中素質中上的一群,如果素質中上都要重考若干年,請問這樣錄取標準會太寬
: 鬆嗎?
: 不能用倖存者偏誤去看板上很多說輕鬆考上的人,這跟八卦版年薪百萬低標有什麼區別?
: 持平而論,就是高中素質中前段的學生,平均都要熬個好幾年才考得上,請問這樣還夠不
: 夠?
: 現實就是除非明顯說出現在錄取率10%和8%會對律執業造成什麼重大影響,不然你犧牲的
: 就是數千考生可能要多浪費一年時間準備(確切時間需進一步數據)的弊
: 一年的時間可能可以多讀個LLM,或是多一年實務經驗,但如今卻用來提升平均每科2、3
: 分成績,這個弊,有在這次討論範圍內嗎?
: 這政策,對利的論述不足,也不評估弊,與黑箱無異
: 第三 錄取分數不是用來服務市場
: 難道我可以藥師太少,明年錄取分數調到55,會計師太多,明年分數調到70嗎?
: 錄取分數不該是用來服務市場的
: 要管要嘛是法律系收太多人要砍,要嘛就開放競爭,如果只用市場作為理由,就是本末倒
: 置
: 如果今天不是市場飽和,和企業聘雇法律人風氣未起,今天可能錄取分數更低也沒人講話
: 不是嘛
: 流浪律師本來就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一個行業,只要考到照就高枕無憂,那才是有問題
: 的
: 誘導法律市場進入良性競爭才是社會之福,這當然不容易,但不該因為困難就柿子挑軟的
: 吃,選擇無正當性的錄取門檻下手
: 綜上或許是當政策考量未竟周全之處
我覺得拉
一個全申論題的專技考試
硬插一個400的門檻
根本莫名其妙阿
如果那年暗器特別多
整體分數都降低
不到前10%的人都考不到400
那400這個門檻公平在哪?
這不就是為了硬砍人而設限嗎?
我真的很好奇400這個門檻怎麼計算出來的
感覺就是像菜市場喊價一樣喊出來的
老實說
我真的覺得這些既得利益者吃相難看
各位記得法規命令是要送立法院備查的
根據中標法第7條
立院職權行使61,62條
立法院對行政命令是可以廢止的
各位一定要努力奮鬥
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白白喪失
法律的目的在和平
和平的手段靠鬥爭
沒有一次的權利不是從反對者手中奪下的
既然念法律
就不能讓自己的權益任人宰割
如果考選部硬幹的話
一定要有所反擊
現在不行動
以後都沒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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