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反對律師國考改制 東吳法律系系學會發起連署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沒風度到極點的病)時間7年前 (2017/05/13 23:23), 編輯推噓17(19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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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民國89年6%的時候就被說錄取率太高了 超低錄取率的律師高考何來浮濫之說? 文 / 許文德醫師【台灣法律網】 https://tinyurl.com/ltjuqoa 但以日前甫放榜的八十九年度律師高考為例,錄取率僅百分之六,這樣的錄取率過高嗎? 相較於法治發達完備的歐美各國,其錄取率都超過百分之七十,台灣的錄取率不及其十分 之一,何來浮濫之說? 另外一篇 引自蔡碧玉,檢察手記─你所不知道的檢察官,元照,2010年9月,初版,頁193 (2007年8月2日發表) 目前律師高考及格率為全程到考人數的8%,如果以歷年到考人數約五至六千人計算,每年 約可錄取四、五百人左右。律師團體過去幾年不斷表達律師錄取率過高的意見,認為律師 錄取太多,會導致素質降低,影響訴訟當事人權益。但真正的原因,恐怕應該是憂慮律師 價格降低、獲利減少的緣故吧! 很有趣... ※ 引述《cy4750 (CY)》之銘言: : 反對律師國考改制 東吳法律系系學會發起連署 : 新聞網址:http://tinyurl.com/lca5w69 : 2017-05-12 19:28聯合報 記者林良齊╱即時報導 : 考選部日前公告律師考試規則修正草案,將修改其中第19條在律師考試第二試中新增門檻 : ,包括選考科目需均需達到前1/3、任一科目不得零分及公、民、刑、商事法加總不得低 : 於400分才能通過律師高考。 : 東吳法律系系學會今發表聲明,認為修法影響全國數萬名法律系在學生權益,希望能廣徵 : 全國各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及學生相關意見後再定案。 : 考選部說明「鑑於現行律師考試第二試係以錄取各該選試科目全程到考人數33%為及格標 : 準,但未訂定最低錄取分數門檻,為發揮考評律師專業執業能力之功能,提升考試及格者 : 於專業科目公、民、刑、商事法等四大核心領域之水準,修正第三項但書有關成績設限之 : 規定,以強化考試及格標準與專業能力、考試實際表現之關連性」,因而做出修法決定。 : 東吳法律系學會聲明,該草案違反憲法第23條「法律保留原則」之精神、違反憲法正當法 : 律程序原則、構成對人民職業選擇自由之主觀條件限制,且無重要公共利益、與提升律師 : 執業品質並無關聯性,亦違反不當連結禁止原則、我國向來低律師錄取率與世界潮流相違 : ,律師執照作為證照之本質難以彰顯,律師人數與歐美先進法治國家相較亦明顯不足、也 : 欠缺配套措施。 : 東吳法律系系學會也發起連署,呼籲更多學生、老師能加入連署,希望考選部能廣徵全國 : 各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及學生相關意見後再定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152.2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94689030.A.E7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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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是前面嚴格管制 後面當然高錄取啊 台灣前面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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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像話 後面還比照 這理由沒辦法說服人的 要換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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擋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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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一針見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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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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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我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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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民國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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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法學院是大學畢業生申請考試的 不好進去也不好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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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 看電影金髮尤物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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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3-律師的養成與執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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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沒縮網址。東吳系學會聲明還用德國高錄取率為例,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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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應考次數的限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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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可能是方向之一,但絕不是上面大人物們考慮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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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公會從6%就一直嘎嘎叫說人太多,就算只有0.6%,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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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會被嫌太高吧,好餓,比起餓了八年的人還要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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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錄取率幾趴他們才會滿意?該不會是0%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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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把關不嚴是學生的問題還是法學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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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台灣的法律系都像醫學系一樣要求嚴格,律師錄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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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應該考慮將考試資格限縮 不然唸個幾學分都來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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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護航的話 就算只有1%那錄取人數還是很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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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可以提高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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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反對20學分,那就自始要把門堵好,學醫學系嚴格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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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問題是純當分母的人太多 又用總人數的%數 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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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自然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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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下修這麼多啦。目前草案趨勢就是要降目前錄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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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拐個彎而已,我猜只是因為直接降錄取率必定招致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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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彈。但400分門檻的確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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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管制,全國法律系只收1000人,合格率80%。不然吵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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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嚴管都是鬼扯蛋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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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很好笑啦,會計師都及格制了,怎麼律師過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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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報考的不過5、6000人 現在一萬多人還逐年增加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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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限縮成5% 還是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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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多年還在吵及格率問題。如果怕人太多,就學醫學系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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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管制嘛,又不肯改,然後又在靠北及格率,這國家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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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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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是覺得訂個落日條款啦,五年後教育部審核全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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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系辦學水準,然後總量管制法律系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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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幾學分就可以考?我可是實際上修了遠超過輔系生的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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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達標的,去年好險上榜了。這應該是學分班濫設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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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太多青壯年人力耗在律師考試根本國家悲劇...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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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考試跟實務差距那麼大,何時才能跟醫師養成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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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班沒啥問題,現制就是可以考,考得上就是你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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唸法律系還考輸學分班,到底是學分班濫設還是法律系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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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生素質很多真的太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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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有看過前幾年統計形式意義的學分班約佔錄取人數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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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不乏強者,應尊重看待並為借鑒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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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這東西如果跟數學1+1=2 一翻兩瞪眼倒是可以用及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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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學分報考的很多也不是真的學分班 而是大學非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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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的法研所或科法所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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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純粹的學分班應該極為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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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考律師跟管制人數有關嗎?美國ABA認可的法學院有205多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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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競爭力整天悲憤錄取率 看了真可憐哈哈哈 開放到百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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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好了 這樣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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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中肯。「沒競爭力整天悲憤錄取率」的,除了沒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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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考生外,考上的悲憤者也是不少。例如文中的律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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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是抗議錄取率就是,從十年前就一直悲憤說錄取率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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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高了,律師要活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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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不下去X 不能爽賺騙當事人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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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先砍國代立委沒考試轉律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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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法律系學生報考律師司法官,一生只能考三次(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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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應屆考的那次),三次不過就無法再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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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班能考上當然可以 說得是哪些純粹修來當分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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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想讓另一半有機會考上的人 這種人統計好像最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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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人以上 很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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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也有線上法學院 可以線上取得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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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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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設最低門檻,然後限制報考資格,不算限制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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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上的想限制,沒考上的想放寬。就這樣而已沒有多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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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現在要解決醫師人力缺口,要醫學系放寬每年錄取13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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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限制,則現職醫師反對,但廣大的高三考生卻會贊同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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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是大學聯考先篩選過了,而廣設法律系下,當然要靠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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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國家考試嚴格把關限縮,要學德國也要順便學一生限考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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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職的反對或贊成都沒用啊 實際就是醫學教學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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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資源 無法讓你一屆收3000個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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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專技人員言,人材不足國家就需朝擴充資源、培養人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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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解決,每年增30人也好,反之,若過剩而市場失衡再縮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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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這才是國家該做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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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要學德國。只是這草案的理由自欺欺人,吃相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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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作嘔,非常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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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又不是擺張桌子就可教跟訓練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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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而且大部分的職業都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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