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假設] 假如臺灣選制也為選舉人票制?

看板DummyHistory作者 (鱈魚)時間3年前 (2020/10/27 16:57), 編輯推噓8(806)
留言14則, 7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6/11 (看更多)
※ 引述《plamc (普蘭可)》之銘言:

10/27 06:57,
其實我基隆的畫法是有所本的,萬金石的生活圈本來就不
10/27 06:57

10/27 06:57,
在新北,而是在基隆,日治時期的基隆郡
10/27 06:57

10/27 06:58,
真要問反而是當初把那一塊畫進新北在想啥
10/27 06:58

10/27 07:11,
台灣行政區劃分本來就很有問題,尤其是新北,除了我劃
10/27 07:11

10/27 07:11,
的基隆,淡水、汐止和林口根本也不太算所謂跟台北縣比
10/27 07:11

10/27 07:11,
較有關的區域
10/27 07:11

10/27 09:13,
基隆郡(金雞貂石)劃分出基隆市之後剩下的區域很難作
10/27 09:13

10/27 09:13,
為一個獨立縣,所以當時塞進台北縣也算可以理解的想法
10/27 09:13
其實日治時期基隆市和台北市本來就是台北縣(當時叫台北州)的一部份 1920建置台北州的時候,只有台北市建市,其他都是郡 台北州廳就放在台北市(今監察院),地理上管到汐止也還可以 圍繞台北市的七星郡雖然沒管轄台北市,郡役所也設在台北市(今立法院青島第二會館) 1924基隆設市,基隆郡役所仍在基隆;1940宜蘭設市,宜蘭郡役所也在宜蘭 不過1945年陳儀不知道在想什麼,讓北市基市從臺北縣獨立 台北州改為台北縣後,縣政府遷往板橋,自然離台北市之東的地區越來越遠 台北州各郡則改稱區 其中基隆區的七堵鄉(當時包含暖暖)在1947割給基隆市 七星區下各地則輪流併入台北市,就剩下汐止 1950年台北縣直轄各鄉鎮市、不再設區 然後現在汐止和基隆郡剩下的地方合稱七星區(??? ---------------------- 回到劃分各州的假設,可以參考美國各州建立的狀況 早期13殖民地基本上是看不同殖民團體和英國政壇的角力 後來各個合併建置領地則是看該地的產權和美國國會 像是達科他領地之所以分為南北達科他州,就是因為共和黨想要更多的參議院席次 所以要搬來台灣的話...... 我們可能要看立法委員會怎麼喬,而不是認真看生活圈、地理地形這些東西 當然我們也可以從清代開始空想,從墾號開始劃自己的十三殖民地看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2.253.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603789043.A.16A.html

10/27 18:03, 3年前 , 1F
10/27 18:03, 1F

10/27 18:36, 3年前 , 2F
架空清政府允許臺灣殖民地人民自行選舉知縣
10/27 18:36, 2F

10/27 19:26, 3年前 , 3F
茶黨改為糖黨
10/27 19:26, 3F

10/28 10:08, 3年前 , 4F
前面的主要是日本跟中國市制不同
10/28 10:08, 4F

10/28 10:08, 3年前 , 5F
日本只有東京算是直轄市
10/28 10:08, 5F

10/28 10:09, 3年前 , 6F
其他的不管多大編制上都只是縣轄市
10/28 10:09, 6F

10/28 10:09, 3年前 , 7F
不過市會再看規模大小分等級 來給多少自治權力跟預算
10/28 10:09, 7F

10/28 10:18, 3年前 , 8F
中國地級市算是省轄市層級也等於日本縣轄市呀
10/28 10:18, 8F

10/28 10:36, 3年前 , 9F
地級市是奇葩的存在 基本上我不會它當成城市
10/28 10:36, 9F

10/28 10:36, 3年前 , 10F
而是一個名字剛好有市的二級行政區
10/28 10:36, 10F

10/28 11:08, 3年前 , 11F
地級市就明清的府 民國的行政都察區 PRC的地區 名字好聽罷
10/28 11:08, 11F

10/28 12:21, 3年前 , 12F
明明可以取名更不易混淆的名字,如郡、州、道、路、地
10/28 12:21, 12F

10/28 12:22, 3年前 , 13F
方、府等,硬要叫地級市真令人費解
10/28 12:22, 13F

10/28 13:13, 3年前 , 14F
府不過就是一棟建築、市也只是一個市場,習慣就好
10/28 13:13, 14F
文章代碼(AID): #1Vb-3p5g (DummyHistory)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6 之 11 篇):
文章代碼(AID): #1Vb-3p5g (Dummy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