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假設] 要在明清兩朝進行土地改革
※ 引述《cjol (勤樸)》之銘言:
: 如題 主要在清朝太平天國之前
: 明清兩朝還在太平盛世的時代
: 如果想解決租佃剝削和土地過細的問題
: 以傳統的官僚和行政技術 比較適用的方案為何
: 當然中國幅員廣大 每地作法容有不同
: 比如山西或華北地區較合用老閻的村自治
: 福建廣東甚至山東河北可以移民台灣東南亞或東北
: 另外像是三七五減租 耕者有其田 公地放領
: 在台灣實行算是成功
: 其實在之前朝代也有過類似措施(如漢朝)
: 但不一定也同樣效果
: 或是像闖王也實施過追贓助餉"均田"
: 後來似乎變成政權不穩的因素......
: 想請益以當時時代背景而言(並不排除改革官僚制度的話)
: 有哪些可行的方法??
以明清的結構根本不可能完成治本的土地改革
因為明清兩代,國家組織的力量最終只能到達「縣」這一個層級
這一點就算是到了民初的北洋或者老蔣的國府,也沒有發生多大的改變
縣單位以下的鄉與村,是透過吏員、地方仕紳與保甲制度的相輔來管理
中國有句俗話是這麼說得「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
古代中國的官是要調任的,而吏的職位在當地卻是可以幹一輩子的
縣與鄉的吏員到了基層單位,一縣之長鞭長莫及,也無力控管
更別說,他們多是讀書讀到傻的人,缺乏事務歷練
政務的推動,諸如治安、徵稅等,都不如本地的萬年吏員來得熟悉
所以吏員得以勾結地方仕紳與保甲
讓鄉村大地主的土地越來越多,稅是能逃則逃
欲完成土地改革,必先得清查丈量全國土地
而組織力量只到達縣這一個層級的中國政府,對於鄉與村鞭長莫及
故此,地方仕紳只要與吏員勾結,你就休想全面完成土地丈量清算工作
帳冊上的數字不過是用來忽悠縣令與朝廷的,離真實情況差距甚遠
明朝的張居正透過高壓手段與嚴懲,逼迫吏員在清查土地上做出成績
也不過是把大地主吃掉的土地吐出個百分之幾,讓吏員能夠往上面交差了事
中共的土改能夠成功的最大原因之一
是他們把黨機器的力量紮根到了最底層的行政單位「村」
中共比中國歷代政府與老蔣的國府,更加重視基層的經營
村黨支部書記(村支書)是中國共產黨最低一級的黨內領導職務
有了這個職務,再透過地方保甲制度,就能充分對抗吏員與地方仕紳的勾結
因此中共能確保土地丈量的完成,如此一來,便能有效打擊地主階級
完成分田地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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