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假設] 要在明清兩朝進行土地改革

看板DummyHistory作者 (請叫我優布匠~~>///<)時間12年前 (2012/06/05 12:14),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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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jol (勤樸)》之銘言: : 如題 主要在清朝太平天國之前 : 明清兩朝還在太平盛世的時代 : 如果想解決租佃剝削和土地過細的問題 : 以傳統的官僚和行政技術 比較適用的方案為何 : 當然中國幅員廣大 每地作法容有不同 : 比如山西或華北地區較合用老閻的村自治 : 福建廣東甚至山東河北可以移民台灣東南亞或東北 : 另外像是三七五減租 耕者有其田 公地放領 : 在台灣實行算是成功 : 其實在之前朝代也有過類似措施(如漢朝) : 但不一定也同樣效果 : 或是像闖王也實施過追贓助餉"均田" : 後來似乎變成政權不穩的因素...... : 想請益以當時時代背景而言(並不排除改革官僚制度的話) : 有哪些可行的方法?? 我想到幾個問題,這些似乎都不是那個時代可以改變的: 一、對財產權的尊重: 個人財產不受保障,很容易因為觸犯法律或得罪權貴,就被抄家籍沒財產,而且 只有一種財產不會被沒收,就是捐贈出來的祭田或學田,因為這是公產不是私產 ,所以富人懂得替自己留後路的話,購買田地捐贈給自己家族的祠堂,算是當時 的信託基金吧,至少不會讓自己的子孫沒飯吃。 二、對於生育的概念: 多子多孫的觀念深入人心,這是因為小農耕作需要更多的勞動力,自然需要更多 的人手,外加醫療條件的限制,像是嬰兒夭折率高,缺乏有效避孕的手段,都會 使人口不停增長。 三、繼承權制度: 歐洲長子全拿,中國子女均分,中國女性也是有財產支配權的,但大多是女兒出 嫁時給予一份嫁妝,兒子可以均分其餘的財產,雖然長子和長孫在分配比例上有 多一些優勢,但不是全拿。 四、重農抑商: 以明清這種無法深入統治的政治組織來說,讓人民限制在土地上是方便許多的作 法,光是土地登記都可以從明初到明末都登記在同一個名字下,很難去稽查更龐 大、複雜的商業行為中的交易量,更逞論有效徵稅。 -- 聖母經 萬福瑪利亞,滿被聖寵者,主與爾偕焉。女中爾為讚美,爾胎子耶穌,並為讚美。 天主聖母瑪利亞,為我等罪人,今祈天主,及我等死候。亞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5.43.157

06/05 18:53, , 1F
第一點別說明清,連現在的中國都不尊重哩
06/05 18:53, 1F

06/05 19:27, , 2F
中國子女均分財產 大概是政治上 眾建諸侯以削其力 的結果
06/05 19:27, 2F

06/06 18:29, , 3F
今日中國對財產權的尊重恐怕比不上明代吧!
06/06 18:29, 3F

06/06 18:30, , 4F
看薄熙來抄了多少民營企業家就知
06/06 18:30,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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