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 要在明清兩朝進行土地改革
如題 主要在清朝太平天國之前
明清兩朝還在太平盛世的時代
如果想解決租佃剝削和土地過細的問題
以傳統的官僚和行政技術 比較適用的方案為何
當然中國幅員廣大 每地作法容有不同
比如山西或華北地區較合用老閻的村自治
福建廣東甚至山東河北可以移民台灣東南亞或東北
另外像是三七五減租 耕者有其田 公地放領
在台灣實行算是成功
其實在之前朝代也有過類似措施(如漢朝)
但不一定也同樣效果
或是像闖王也實施過追贓助餉"均田"
後來似乎變成政權不穩的因素......
想請益以當時時代背景而言(並不排除改革官僚制度的話)
有哪些可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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