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不分月派L派...是否支持筆記的力量?

看板DeathNote作者 (桐花五月雪)時間18年前 (2006/04/18 17:13),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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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諸如此類 : 其他還有很多故事不想說太多 : 我大概有點像海砂那種對社會早已失望的人 : 我遇到一堆爛警察 : 看到有人耍流氓,警察只來"好言相勸"一番 : 遇到紅燈右轉這種事就跩的像天皇一樣罵小老百姓 : 我當然知道世界上沒有筆記本 : 也不想跟大家爭"要是這樣就天下大亂"等等的話 : 我只知道我是個奉公守法的好國民 : 生命卻沒有個保障 我以我自己親身經歷來舉例說明為何我反對月的作法: 前天,我開車外側車道切過內側車道,打算左轉進某巷子。 但我變化車道時,因為天雨沒注意到左後方來車,後面計程車差點撞上。 本來我還不以為意,以為只是小事,誰知道那計程車司機一路尾隨我, 甚至在幾個路口還故意超車到我前面緊急停車。 後來某個紅綠燈,我們都停車下來,他下車走向我的車,我拉下窗戶問:怎麼啦? 結果他一邊罵三字經,一邊就伸手進車內掐住我脖子。 說實在話,如果不是那天女朋友也在旁邊,而我們還有約會, 我想我就算受傷也會下車跟對方打上一架吧... 但那天的情況,我不想節外生枝,所以馬上就跟對方道歉, 表示剛剛只是很單純的疏忽,沒有惡意。 一樁很單純的意外,連損害都沒造成,已經讓衝動的計程車司機動怒到勒住他人脖子。 言談中,他當然是滿嘴的髒話、恐嚇,我想...... 刑法上的傷害、侮辱、恐嚇罪應該都構成了。 假如這是月的世界,這樣的人應該要被刪除了吧? 儘管如此,我還是反對這樣做! 為什麼?理由很簡單,今天我雖然認為計程車司機有罪, 但我還是認為他有受公平審判的權利。 在捍衛他的基本人權的過程中,我也是在捍衛我自己的基本人權。 為什麼?因為我曾經切身經歷過公權力的恐怖! 那是很多年前的某一天晚上,我跟弟弟外騎機車出租漫畫, 結果忘記帶身份證,騎車時又忘記開大燈,加上我們車廂內有個套頭毛帽, 就這麼衰被警察臨檢,由於身份不詳,他要求我們與他同行至警察局。 當時我年輕氣盛,且自負學過點法律, 知道警察臨檢應該要表明身份,還得說明我們必須與他去警察局的原因跟依據。 於是,我請求他提示身為警察的證件,及說明我們必須去警察局的理由。 結果警察很生氣,二個人把我粗魯的摔上車, 而有帶證件的我弟,也無法先行離開,被一併押回警察局。 在車上,警察說了這麼一句話: 我穿制服就是警察,要你們回警察局還敢囉唆, 很屌是不是?再囉唆我就找個罪讓你們吃不完兜著走.... 幾年後,我已經是一個律師,對於公權力,我卻始終抱持著懷疑與謹慎的態度! 誰知道當年的我,如果說錯那麼一句話,是不是就會變成另外一個蘇建和? 誰又知道假如我是蘇建和,我是不是會成為月所要刪除的那個對象? 正當法律程序,這就是我反對月最大的理由。 同時,也是我反對LMN調查基拉的理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5.101

04/19 04:14, , 1F
不能同意你結論更多
04/19 04:14, 1F

04/19 22:44, , 2F
沒錯 L多餘的懷疑和毫無根據的行動只是犧牲警察人權
04/19 22:44, 2F
文章代碼(AID): #14HAsxrV (DeathN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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