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不分月派L派...是否支持筆記的力量?

看板DeathNote作者 (同名男子)時間18年前 (2006/04/17 16:35), 編輯推噓1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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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iem4 (Die玉 )》之銘言: : 大家支不支持筆記本的力量? : 譬如說...當你的親人被流氓圍毆 : 求救無門之際 : 是不是希望手邊有個筆記本可以給惡人制裁呢? 筆記一出手 小命就沒有~ 打個人而已就要拿頭來見 有點嚴重 同理 怎樣的情況才能使用筆記呢? 又由誰來決定? 假如今天我們親人在菜市場順手摸了一把蔥 結果就被筆記殺死了 這時你還支持筆記的力量嗎? : 譬如說...當初陳進興犯下白曉燕案 : 因為沒有馬上被逮捕 : 之後又殺了好多人,強暴婦女... : 如果有筆記本,不是可以避免這些悲劇發生嗎? : 或許站在"人權"的角度 : 有人認為該廢除死刑什麼的... : 可是就是因為陳進興還不及死,反而死了更多無辜的人 : 這樣大家也贊成嗎? 我之前也有提出這樣的想法 可是你要怎麼確定陳進興該死 如果是法律直接判決的話 陳進興有權利在判決過程中為自己辯護 不出面就當作放棄辯護權利嗎 某個有犯罪天份的大大說 家屬可能監禁嫌犯 = =a 何況有些案子情況複雜 沒有一套完整審查程序而貿然使用筆記的話 不知道會出現多少因為誤會 而被筆記秒殺的冤案 : 林春生在槍戰中被擊斃,這樣警察是不是跟月一樣是殺人犯? 至少警察這時的公權力是由法律賦予的 法律是經過社會討論所定立的 且有審查的標準程序 這跟月用個人價值殺人是不一樣的 : 前陣子有新聞說,一名重刑犯(應該是殺人犯)在被警方逮捕時被射傷 : 這名重刑犯還反告警察用槍不當還是什麼的 : 後來竟然是警察敗訴,要賠重刑犯多少多少錢 既然判決判輸了 就是輸了 假如他沒有用槍不當 就不會輸 限制警察的公權力也是對人民的一種保護 : 大家都覺得沒有道理!警察逮捕壞人當然可以用槍 : 那用槍殺壞人可以嗎?用筆記殺壞人可以嗎? 警察在逮捕犯人的時候 最理想的應該是生擒 所以通常都會打腿 而不是瞄頭 因為最好能經過法律判決 決定犯人的罪責 不然警察可以隨便給誰安個罪名 然後在逮捕過程直接一槍幹掉他 這樣警察不是太可怕了 : 先說我是支持筆記本的力量 : 因為法律無法代替正義,有太多無法補足的部份 法律無法代替正義 這裡的正義指的又是誰的正義呢?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價值 自己的正義 法律至少是這些價值、正義的妥協 明定的條文、明確的程序 對人民也是一種保護 不然自己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且死於某人莫名奇妙的正義下 雖然現有法律很沒效率或有漏洞可鑽 但這是很難避免的 所以要一再的增刪修正條文 讓更多人能受到更完整的保護 : 如果死神夠聰明,能夠殺壞人而不是隨便殺人的話 : 應該是最好的結果吧 我想糟蹋蘋果的人會死光吧! XD -- 1;31;41m我32;42m愛33;43m吃36;46m水35;45m果40m 37m(^o^)y m!! 1;32mh34mt36mt31mp;36m:/32m/1;35mww36mw.wr37me30mtc34mh.c33mc35m/bl30mo;33mg/1;37milovefruits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0.1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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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知道這樣死 還有親人要在菜市場摸一把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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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 那我改成"看到老婆婆過馬路沒有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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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因為我們沒有犯罪而且也不認為自己會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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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要對不管任何理由 任何原因 輕重的罪都看的這麼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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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筆記寫上去~就一定會死人~ 故事中也沒有橡皮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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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有筆記~到底誰去定義怎樣的罪致死? 怎樣不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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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 (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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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線在哪我也不知道,但也別拿差太多的事情來說吧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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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 其實我倒覺得是否有"該死的準則"是一個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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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重點是讓壞人不要"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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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壞人吧@@應該說讓人不要心存僥倖...畢竟沒人敢說自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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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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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ㄚ 樓上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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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好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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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1樓的是不相信有惡餓到不了去搶麵包的人囉
04/17 20:55,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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