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警察執法有無過當!

看板DPP作者 (下一個會更好!)時間17年前 (2008/11/09 20:36),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7/20 (看更多)
※ 引述《cerebellum (ymca)》之銘言: : ※ 引述《aerocasper (下一個會更好!)》之銘言: : : 老闆娘說的話不算證據? : : 還有版友說是老闆娘報的警勒(是藍媒影響嗎?) : : 這算不算踢爆? : 那請問警察講的話是不是證據? : 我一直都說兩方的話都要聽 是三立完全不訪問警察 : 讓老闆娘單方面放話 你在護航什麼? : 扭曲事實的報導嗎? : : 紅衫軍聚眾凱道、台北車站所發出的噪音是假的? : : 2004連宋違法聚眾所發出的噪音也是假的? : 那1106發出的噪音是假的? 所以我才說比較要用相同規模的事件比較 : 唱片行跟幾十萬人聚集的場合比較 你是在無理取鬧什麼? 就閣下邏輯來說 十幾萬人發出的不是噪音 唱片行才是噪音唷 閣下噪音是依人數來分嗎? 正常人好像都是用分貝來測標準吧! 閣下真非常人所及~~~ : : 既然這樣為啥老闆娘和店內客人說的話你卻不信? : 我有說我不信嗎? 我只說因為他講出台灣可能被中共統一了 : 而質疑他的政治傾向 我批評的是扭曲的報導 : 我何時質疑過他們講話絕對不是事實? 你一開始就說小弟所PO的影片檔偏頗了 你在凹阿! 不然請閣下提出其他反證吧 我也正好想看看藍媒怎麼報導這件事的! 最好是從頭到尾一刀未剪阿~ 找不出來就不要在這裡嘴泡~ : : 你這部分該去找一下相關法典 : : 你說的是否正確查一下就知道! : : 唱片行事件是5~8點吧 : 五點後正常的環保局已經下班 然後呢? 就請你查清楚在上來回文! 被板友踢暴了吧! : 我們被鄰居干擾 第一時間想到的會是環保局嗎? : 旁邊就有有公權力的警察在 馬上處理增加事件處理的效率有什麼不好? : 以前怪政府愛打官腔踢皮球效率慢 : 怎麼自己碰到事情又希望政府多打打官腔了? 怎麼台大病患抗議紅衫軍太吵時馬市長沒聽到? 忙到沒看新聞? 還是裝死沒看到? 請問唱片行的聲音比紅衫軍影響還大嗎? 吵到陳雲林了唷 陳雲林的警戒區約一百公尺 你要不要量量唱片行離飯店多遠? 再說請問警察有拉封鎖線嗎? 我看連警察都不知道一百公尺多遠吧! : : 關切一下還需要用警棍桶民眾? : : 還要強關鐵門? : : 這是你說的關切? : 你搞笑嗎 會用警棍打人是因為人群開始鼓譟企圖進入唱片行 : 又不是一過去先桶再說 你心裡已經沒有是非了嗎? 企圖進入唱片行? 唱片行開門做生意為啥不讓人民進入? 倒是警察無故進入唱片行 又無任何合法文件這才有問題吧! 我幫閣下回答 你一定說他又沒搜索沒做啥動作對吧 請查法律條文吧!! : : 曠日廢時勒 : : 你先把噪音程序弄清楚再來扯吧! : 你這麼瞭應該趕快去政府部門做事 這麼會打官腔絕對是上等的政府官員! 但我可不願有閣下這種部屬! : : 藉口? : : 如果2004年連宋違法集會、紅衫軍違法集會時警方也用如此激烈的手法驅離 : : 或取締噪音 : : 請問會怎樣? : 你自己搞清楚狀況 一個幾十萬人的場子與唱片行比較 : 如果要說違法集會 你應該用1106晚上的狀況與紅衫軍來比 : 就知道同樣是幾十萬人的場合 紅衫軍有多平和了 多和平勒 沒有丟雞蛋沒有丟石頭? 2004年連馬市長都被丟雞蛋勒 警方有激烈的驅離手段嗎? 笑話! 現在可不是在討論遊行是否合法 是在討論警方這次行為有無過當! 你看清楚標題再來喇賽好嘛! : 更別講到了晚上民進黨帶頭者全數落跑 留民眾在街頭滋事 : 還嫁禍給黑道這麼離譜的事情 該抓的抓到後再來說是否真是有人嫁禍吧! : : 請問外面聚集的民眾有任何暴力行為嗎? : : 你這樣比算啥? : : 百姓聚集在唱片行前聽歌不行嗎? : : 影片一開始還看到兩三個人在騎樓底下跳舞勒 : : 你說這樣是暴力滋事? : 我已經不想再跟你講了 前面都很清楚的討論 : 你故意都不看拼命在同樣的事情上面跳針 實在有夠無聊 還跳針勒 你是跳過不看吧! 不願面對事實的人~~ : : 又是偏頗的報導~ : : 唉~~~~~ : : 你真的該醒了! : 你認為三立的報導很公正? 你該醒醒了...... 承認錯誤有那麼難嗎? 有無過當 看看新聞吧!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108/11/1945n.html 是怕被告所以提前示意吧!! -- ============================ 馬牌不沾鍋Slogan 有事劉內閣~ 無事馬總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123.188
文章代碼(AID): #195jbY_W (DPP)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95jbY_W (D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