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警察執法有無過當!
想睡覺了
簡單幾句 清楚明瞭
檢舉噪音是警察的責任?
好像聽說是環保局警告三次才能執行喔?
店家自願關門?
店家沒有辦法關門嗎?要警察硬扯扯到鐵捲門都壞了?
原來他們每天下班都是用硬扯下來的?修一次十幾萬老闆錢太多?
警察同仁是為了壓到群眾把鐵門頂住(指警察拉鐵門下來那個畫面)
扯下來 跟頂上去 這兩個動作好像差很多 有眼睛的人應該都看的出來
還附帶個捅棍
音樂鼓動遊行群眾?
那為什麼要自打嘴巴說是因為噪音才去關切?
唱片行的確是警察不對
蛆蛆們不用太激動
想硬凹 換別的地方硬凹吧
反正頂多是個警政署長或國安局長下台就能交代了
不會動搖到蛆長的寶座的
晚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30.244
推
11/09 10:08, , 1F
11/09 10:08, 1F
推
11/09 13:51, , 2F
11/09 13:51, 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1 之 20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