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警察執法有無過當!

看板DPP作者 (YoYo麵)時間17年前 (2008/11/09 05:11),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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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睡覺了 簡單幾句 清楚明瞭 檢舉噪音是警察的責任? 好像聽說是環保局警告三次才能執行喔? 店家自願關門? 店家沒有辦法關門嗎?要警察硬扯扯到鐵捲門都壞了? 原來他們每天下班都是用硬扯下來的?修一次十幾萬老闆錢太多? 警察同仁是為了壓到群眾把鐵門頂住(指警察拉鐵門下來那個畫面) 扯下來 跟頂上去 這兩個動作好像差很多 有眼睛的人應該都看的出來 還附帶個捅棍 音樂鼓動遊行群眾? 那為什麼要自打嘴巴說是因為噪音才去關切? 唱片行的確是警察不對 蛆蛆們不用太激動 想硬凹 換別的地方硬凹吧 反正頂多是個警政署長或國安局長下台就能交代了 不會動搖到蛆長的寶座的 晚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30.244

11/09 10:08, , 1F
一語驚醒夢中人~推~
11/09 10:08, 1F

11/09 13:51, , 2F
推 ..北投警局再凹就難看= =
11/09 13:51,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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