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從許可制變報備制的後果

看板DPP作者 (不見了 〒□〒)時間15年前 (2008/11/09 16:23), 編輯推噓4(406)
留言10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8/33 (看更多)
借用這個標題 若修改為報備制 就代表 不管報備與否 集會遊行本身就是合法的 且將改掉限制區的規定 那我想問 執法人員何種情況可以強制驅離呢? EX1 私人糾紛 500萬的糾紛 請10個小弟討債合理吧? 10個小弟就可以將人家家門口堵的水泄不通了 EX2 商業競爭 今天我請20個小弟去人家店門口靜坐抗議 人家還要作生意嗎? EX3 政黨惡鬥 A黨抗議B黨 聚集十萬人佔據台北市各橋頭進行靜坐抗議 EX4 選舉糾紛 里長選舉 動用支持者包圍投票所出入口 控制競爭者的選民入場投票的機率 當然 執法機關不可能讓以上狀況持續發生 大家也不願意看到這種情況 但因沒有集會遊行法規範 勢必造成警察職權大漲 以便因應這種不合理的集會遊行 但是 有人願意讓台灣警察的職權擴大到這種地步嗎? 在國外 交通警察臨檢不停車可以開槍 (台灣是除非被攻擊了才能開槍) 在國外 對挑釁衝撞警方封鎖線的民眾是迎頭痛擊立刻逮捕 (台灣還要撐很久 並公告說"不離開就要驅離" 驅離時還被罵濫權) 所以國外有條件也有能力開放集會遊行報備制 但是 有人說台灣是警察國家 那就代表不相信台灣警察的素質 既然不相信 為何又要擴大他們的職權? 如果開放報備制 那當天台北美術館前警方就不只是那些動作了 以台灣人的素質來看 不論是藍綠哪方發起的活動 總是會有激進份子在亂中鬧事 國民黨有愛國同心會 民進黨有激進獨派份子 大家講只有1%鬧事 我保守點 講0.1%好了 10萬的0.1%是100人 有人願意看到每次辦活動都有上百人被逮捕嗎? 當然 修法過後抓個幾次 以後鬧事的就會很少了 但是 你們都說台灣是警察國家了 還敢擴大警察職權嗎? 因此靜坐的訴求不該針對集會遊行法的存廢與否 而是集會遊行法和擴大警察職權的取決!!! -- 雖然我是支持的 囧~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92.193

11/09 16:26, , 1F
大家討論集遊法都忽略到自由的前提
11/09 16:26, 1F

11/09 16:26, , 2F
不侵略他人自由為自由~
11/09 16:26, 2F

11/09 16:28, , 3F
那群學生早就被看破手腳了 被賣還幫數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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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16:30, , 4F
被賣? 看看羅文嘉 看看馬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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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17:37, , 5F
很多人搞學運是為了在未來有個進身階 如林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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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17:37, , 6F
龍 嚴萬進..但現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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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18:10, , 7F
改成"全部"吧!!
11/09 18:10, 7F

11/09 19:13, , 8F
我不同意"全部" 我信有人當初真的是
11/09 19:13, 8F

11/09 19:14, , 9F
有理想 後來變爛不代表當初就有企圖
11/09 19:14, 9F

11/09 19:24, , 10F
我指的是現在進行中的學運
11/09 19:24,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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