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馬英九判決書最後一段

看板DPP作者 (中肯無益於中出)時間17年前 (2008/08/22 09:24),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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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合理的解釋是,馬英九數學能力不是很好,或者至少神經很大條。 故事應該是這樣的。特別費在年中爆發,這時馬英九他認為他已經將特別費剩 餘和選舉補助款全額捐出,(他的想法是)反正總額超過就可以了。但是實際上 那時他僅捐了 5200 多萬,並沒有超過選舉補助款和特別費的總額 5800 多萬。 到市長快卸任的 11 月,有人幫他計算出其實兩者差了約 600 萬元,所以: 7 95年11月17日計捐贈12筆共600萬元 已經沒人搞得清楚這 600 萬元是補助款還是特別費,但綠營一定會咬定 600 萬 屬於特別費(所以貪污!)而非選舉補助款。所以這時候他作法是補足差額以免 麻煩。還好這還在市長任內。 不過看來他(或者是他的競選團隊)還是不放心,所以: 8 95年11月 22日計18筆共捐贈560萬元。 當這一筆捐款列入記錄後,不管怎麼算,馬英九兩任市長任內的捐款總額都已 經超過選舉補助款和特別費的總額了。 技術上來說,他確實從兩任市長任內捐出了這麼多錢(無犯罪事實),而「補 」捐 600 萬的情況你也不容易說這 600 萬是刻意要污走的,畢竟特別費案爆發 之前他已經將到手的 5800 萬分批捐出 5200 萬(無犯意)。更何況你也分不出 這差額究竟是來自選舉補助款還是特別費。 現實上,你要說他是個數學不好、或者是記帳不清的笨蛋,那我不會有意見。 要說這兩筆捐款是政治動作、是被特別費案逼出來的,那我也不會有意見。 最後,讓我們來轉移焦點吧!馬英九兩任台北市長,選舉補助款連 5000 萬都 不到,那某人哪來這麼多選舉補助款可以存到瑞士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8.231.167 ※ 編輯: monopoliest 來自: 122.118.231.167 (08/22 09:29)

08/22 09:30, , 1F
連是不是選舉補助款或是他的薪水都分
08/22 09:30, 1F

08/22 09:30, , 2F
不出.....
08/22 09:30,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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