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情報] 台灣:同志樂見立法 牧師反對合法
共 40 篇文章

推噓8(8推 0噓 30→)留言3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indcanblow (戲謔人生)時間14年前 (2011/10/22 01:2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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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倫、人獸交與同性戀有何不同?. 當然是大大不同。. 人獸交最大的問題在於人類無法與動物進行深度的溝通. 因此相愛的伴侶關係是無法建立的. 我們知道單方面的愛並不叫相愛. 無論人有多愛他的寵物. 都無法讓對方表達出同樣的回應. 除非哪天我們發明出與野獸溝通的工具. 那麼「人獸交往」才可能有進一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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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2(42推 0噓 352→)留言394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didamoon (等待天晴的日子)時間14年前 (2011/10/21 23:4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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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晚安. 我剛才在洗澡前隨手翻了一下自由時報. 我就看到了這篇文章. 看完文章後,其實我充滿了疑惑. 其實我覺得有問題的,可能是文章的表達方式. 因為文章問的是,這些教會中的指標性人物. 他們只能按照聖經裡所說的,或是教會的立場. 回答他們贊不贊成同性戀合法結婚的這個問題. 當然,他們只能說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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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14→)留言1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uka123ily (NUNCA MAS)時間14年前 (2011/10/21 22:3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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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每個人都有與異性結婚的權利,. 但不是每個人都有跟喜歡的人結婚的權利。. 也就是說異性戀可以跟異性結婚,因為他們是異性戀. 同性戀可以跟喜歡的人結婚嘛?. 如果論及你所謂的聖事,跟喜歡的的人充滿愛的結合才是聖事吧?. 請問同性戀與異性結婚的權利是聖事?. 這種婚姻的權利有任何正義或者平等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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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6推 0噓 14→)留言2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uopohung ((風之過客)在場的缺席)時間14年前 (2011/10/21 22:2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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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由主義影響之下. 只要不侵犯他人權利,不妨礙他人生命財產自由,都是可被允許的. 把每個人視為獨立的單子,而且每個人是平等的. 所以才有社會契約論的出現. 就你舉的例子,除了戀童並造成兒童實質上的傷害. 那其他的只要不是強迫的,哪來的犯法可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

推噓18(18推 0噓 40→)留言5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indcanblow (戲謔人生)時間14年前 (2011/10/21 21:4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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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癖與愛本是不同的向度. 如何擺在一起討論?. 有人喜歡多P雜交、玩SM,戀童等,這與他們所愛的對象沒有關係. 彼此相愛的對象作彼此都喜愛的事,這叫愛. 彼此不見得相愛,但愛在一起搞跟作,這只是性. 亂倫、外遇等,這才是牽涉到愛情的問題. 但我們也知道,亂倫曾經是不違法且無罪的,是用以保存血統純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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