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情報] 台灣:同志樂見立法 牧師反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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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在跟你談這個,而是國家既已承認的政策方向自然承擔義務. 難不成633也是說好玩就算了,政治責任在哪裡阿?. 兩公約沒有請求權,你要簽約國請求什麼?. 你要拿什麼來類比我是管不著,但不要拿你奇怪的法律概念適用國際法。. 要不要送祕書機構根本不是問題,問題是國內是否要實踐。. 如果政府要實踐國家政府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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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沒有完成 簽約除了簽署外還要國會同意並送交秘書機構存查. 才生效 如果你堅持簽了名就生效. 顯然有失中肯沒有成立 如前述 慎之這句話相當正確 並沒有形成請求權那這句話顯然跟前一句矛盾了 無請求權何來義務之說呢至多是一種政策宣示矛盾同前 舉例給您聽. 假如我們兩人簽定契約 你要送我一輛車 但是你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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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有時很容易發現,有時很難. 過去也有醫學研究顯示黑(女)人比較笨,不適合參與政治. 黑(女)人經常是奴隸(作家事),統計下他們根本無意,也無力投票. 為什麼要讓一群笨蛋,也不會投票的人擁有他們根本用不到的權利呢?. 甚至,在人人皆有權投票的法案通過後,. 黑人投票還需要經過讀寫能力測試,以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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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資料寫說有簽約耶,所以到底是誰的眼睛有問題?. 問題1.其實有成立,你真的很睜眼說瞎話. 既然通過兩公約與其施行法,也不代表所有公民的相關權利可以馬上符合兩公約的要求。. 而讓所有國內規範符合兩公約的精神與規定就是國家的義務. 這時間可能很長也可能很短。. 既然已經確定方向國家政府自然有義務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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