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情報] 台灣:同志樂見立法 牧師反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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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完全不符合事實..... 先不說古代 就是現代的伊斯蘭教就准許一夫多妻. 而也有一些國家或地區已經准許同性婚姻. (例如:荷蘭、比利時、馬薩諸塞州、西班牙、加拿大、南非、康涅狄格州、. 挪威、愛荷華州、瑞典、佛蒙特州、新罕布什爾州、華盛頓特區、墨西哥城、. 葡萄牙、冰島、阿根廷、紐約州). 而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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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亂. 幫忙你整理. 1.簽署兩條約?. 沒有 這是事實問題 不是可以容許辯論的. 1.closed. 2.施行法的討論不是 別掙扎了 政治義務跟法律義務不是有個義務就是一樣的. 就跟康康 跟 少康 不是有個康就是同個人. so? 政治義務還是無法推論到2.阿. 如你前面所承認 國家並不因此負有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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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無法搞清楚?. 而是這是國家的作為,當然是義務。. 國家政府會說我好愛民,但是卻完全不實踐愛民?. 既然說了愛民(甚至已經著手進行修法),這在實踐上就等同國家承認這樣的義務。. 是你不清楚阿,你的意思就是沒有送去秘書機構,所以沒有請求權。. 問題是祕書處之類關國內適用什麼事?. 你內國法化還需要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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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沒有法律效力or責任 ok. 那這邊就已經結了. 政治責任云云無法推論出2.. 人民對國家...不是國家對國家.... 你頭腦清楚否?是問題 根本沒生效國內怎麼實踐?. 你已經承認是政治責任了 並不是一個實體義務. 不是我要主張 是同性戀者要主張 你現在頭腦清楚否?. 同性戀者要主張的如果是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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