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衛福部對於PTT網友意見的最新回應

看板C_Chat作者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時間3月前 (2024/02/03 12:24), 編輯推噓4(403)
留言7則, 7人參與, 3月前最新討論串28/28 (看更多)
※ 引述《midas82539 (喵)》之銘言: : 這個就以前刑235是否違憲的老問題了。 : 而猥褻刊物是否能陳列販賣散布,來達到出版自由與 : 避免不特定人的不能忍受而排拒之問題,則為釋字617號解釋。 : 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100&id=310798&rn=-28051 : 即必須要有限制級的限制隔離措施。 其實你仔細看釋字617 大法官把色情分兩個等級 1.含有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 2.其他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而令一般人感覺不堪呈現於眾或不能忍受而排拒 如果是屬於2. 只有未採取適當之安全隔絕措施 才會有事 但若是1. 就算是有安全隔絕措施 一樣有罪 再來看兒少性剝削條例第38、39條 用字是「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 似有和一般色情區隔 上升到與性虐待、人獸交相比擬的情形 又看第39條第2項 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 品......得令其接受二小時以上十小時以下之輔導教育...... 立法者就是認定為價值觀偏差 需要輔導導正到「正常性癖」 這大概是當初保守團體去遊說立法的結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1.7.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06934297.A.D13.html

02/03 12:26, 3月前 , 1F
性癖準則以衛服部找的專家為主 有問題請找司長 恩不里居
02/03 12:26, 1F

02/03 12:26, 3月前 , 2F
法條本身就很瞎了
02/03 12:26, 2F

02/03 12:26, 3月前 , 3F
官員比較需要接受輔導
02/03 12:26, 3F

02/03 12:26, 3月前 , 4F
02/03 12:26, 4F

02/03 12:31, 3月前 , 5F
審查單位更有反應,誰才需要矯正啊?
02/03 12:31, 5F

02/03 12:34, 3月前 , 6F
被強烈引起性慾的就是iwin 該先被輔導吧
02/03 12:34, 6F

02/03 12:41, 3月前 , 7F
先矯正看到二次元兒少圖就會引起對三次元性慾的專家
02/03 12:41,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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