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台灣燈會吉祥物遭爆未經授權 也未付設計費已回收

看板C_Chat作者 (大小姐萬歲!)時間8年前 (2017/02/15 14:02), 8年前編輯推噓27(27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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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l3532 (Liese)》之銘言: : https://www.facebook.com/icctw2014?fref=ts : 鍾孟舜 : 12小時 · : 感謝大家幫忙 : 雲林台灣燈會女生吉祥物的作者呆尼爾,剛才已經收到稿費,從來沒見過在錢沒消沒息之 : 後....錢突然給這麼快 : 感謝大家聲援,但我覺得重點不只是錢的問題,是你叫人改稿,也沒比稿費,之後也沒下 : 文.....作者以為是不要了...白畫一場,結果卻突然出現在雲林縣府台灣燈會...結果呆 : 尼爾去問對方,對方卻回答:在忙燈會..會去了解狀況.....(我知道大家想罵髒話..) : 我相信不少創作者都遇過,假比稿之名..最後卻被拿去用,或把創意修改變成它們的,這 : 種事屢見不鮮, : 今天呆尼爾遇到這個狀況,如果對方告知你的東西被採用,錢慢點給也沒關係.....完全 : 不告知..卻從媒體上發現自己的設計被用了....哭..這樣是在不把創作者當人看 : 總之感謝大家幫忙...呆尼爾順利拿到稿費了,跟大家報告一聲 : 也感謝自由時報 報導訊息,支援創作者 :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974908 : 一見報一天內就匯錢進去了 燈會不是還在忙嗎 XD

02/15 11:59,
簡單說就是徵稿主辦單位一開始就沒有這方面的知識+常識
02/15 11:59

02/15 11:59,
連這種基本素養都沒有還能當公務員的台灣很多
02/15 11:59
回一下這段好了 原本fb爆料 " 創作者呆尼爾當初經設計公司詢問接案 沒有訂金比稿費用被修改多次後就完全沒下文 " 可以很明顯看出來,這設計稿是一間設計公司找他邀稿 可能得標後經過多次修稿定案之後,就被這設計公司放生了... 然後,基本上在跑流程的都是基層人員啦 你要求的所謂"基本素養"不曉得要到什麼程度? 一眼就能分辨出全台所有業界人士的稿件作者? 你自己做得到? 能直接用肉眼分辨出你本身行業所有人的風格? 再來我不曉得你懂不懂政府採購法 (其實我也不懂,只是碰過一兩次啦) 這種設計標,一開始比較會比的主要也是廠商信譽、履約能力跟費用 設計稿什麼的根本不是重點(X) 即便在得標後也是會不斷地一直改(依上頭大官的喜好) 一張稿上去下來,可能被上頭塗塗改改搞到根本原作者都認不出自己的小孩了 ...我不是開玩笑的 實際成品你又能分辨出這原作是誰了? (所以有時候鄉民戰吉祥物水準很爛公務員素質很糟 其實元凶根本......) 打到一半才發現... laechan你是不是把這案子當成是政府徵稿了? 不過這案子只是一個吉祥物,大概不是像主燈那樣自己單獨一包 可能(推測)是整個包成一個宣傳跟創意行銷委託案 也就是這個case是包含整個行銷的規劃、媒體宣傳及美術設計製作 這吉祥物搞不好在整個本資料裡只有一張設計圖 有人說要附原作者授權書 說真的,這種東西根本只能防君子不防小人啊... 都會做到盜稿、不付設計費了,你說他們附的授權書效果如何? 最後,這廠商出包上新聞 縣政府那邊應該是一瞬間就"鄭重關切",自然費用什麼的馬上就會匯過去了 基層承辦人也是有夠衰...... -- 「僕はおまえのように、能天気で、図々しくて、馴れ馴れしい奴が……」 「……大嫌いだ。 だから……あとは任せ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54.2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87138545.A.3E5.html ※ 編輯: Yanrei (114.25.54.252), 02/15/2017 14: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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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你講的好像這個避無可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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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4:06, , 2F
附授權書是要事後追加責任啊,偽造文書是公訴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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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4:07, , 3F
你本來盜用別人的東西就可以要求對方負責了,這東西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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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書可能是一開始就沒有提供 設計公司可能聲稱設計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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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此一舉,而且說真的這東西主要問題是廠商沒有付款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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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是避無可避,所以協力廠商的商譽如何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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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設計者,真正的問題是在於原公司跟設計者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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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回一下 其實這問題原作者如果提早發現可以提報給縣政府負責的單位 然後依採購法將費用直接撥給原作者 ※ 編輯: Yanrei (114.25.54.252), 02/15/2017 14: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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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書問題就像是今天的問題一樣,原創者沒發現,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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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公司所有 所以審核時就沒有提供也可能是流程瑕疵漏掉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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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公司就可以逃掉一筆錢,如果有確實要求授權書,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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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公司除了錢以外,還要吃刑責,不能用錢了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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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書還是要收吧 這樣責任才清楚在誰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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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自然不敢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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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出包了之後就列為不良廠商,也沒以後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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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就是出包了以後,廠商就把錢給原創者,原創者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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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錢就不追究,沒事兒沒事兒,明年大概還是同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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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要求授權書出包後就是『疏失』,補給錢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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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4:15, , 18F
很難說,要看情況,有些很屎尿的東西有人來標就要偷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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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授權書就是偽造文書,有刑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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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4:16, , 20F
有些則是競爭激烈,好幾家廠商你根本不用去找這種有前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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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4:17, , 21F
而且這種有鬧上新聞的案子通常應該就是直接掰了,這年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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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很簡單,你繼續用這廠商隨時都被人炒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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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4:18, , 23F
今天是在感嘆創作環境的艱難,政府方如果不要求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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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那麼廠商就會繼續鑽漏洞盜圖,反正比稿不用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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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讓廠商不敢再犯,政府就要做好要求授權,並用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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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罰不乖的廠商,政府的作為對創作環境的才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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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4:21, , 27F
扯什麼有沒有人要接,那都是等而下之的討論,創作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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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都想要上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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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要好,民眾要監督,政府更要用制度來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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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4:22, , 30F
政府本來就不會吞這種小錢,就單純文創這塊很弱沒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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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程她們就會派專人去查,只能說希望這塊也去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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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4:25, , 32F
不用刑法,好啊,重罰兩萬吧,像勞基法一樣
02/15 14:25, 32F
你的想法其實不錯,但是說真的 一來如果真的是盜圖,本來就有刑責可以處理 二來像這樣邀稿沒付款,主要法律關係是在廠商跟設計者之間 這就像勞資問題,老闆不付工資第一個當然是員工去找老闆談 當然,我也認同政府一些法令跟監督行為也是很重要 但要政府什麼東西都跳進去當主事者,說實話不太可能 網路上常常整天戰公務員爽缺沒事做白癡都能當 實際上絕大多數基層身上都是背著好幾項業務,甚至十幾種的悲情人都有 你要求什麼事情都主動介入真的是太過強人所難了 你要求政府用刑事去處理,發生了事情就是都要用刑法去跑 承辦人力要從哪生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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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刑法之後你就會改嫌政府沒效率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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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anrei (114.25.54.252), 02/15/2017 14:32:32
還有 55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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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小公司來講很有用,尤其是設計公司,圈子很小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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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政府單的一層 下面白手套公司一層 出事白手套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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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圈子待遇多差都找得到人耶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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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你說風評這種事,現在出事風評就出來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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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4:50, , 93F
你知道現在廣告公司開始搞員工成立公司直接用假發包嗎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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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真的有很硬的背景啦,不然之後這公司就不用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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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會被關,待遇我想再多你都會考慮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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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4:51, , 96F
有沒有簽那張授權書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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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4:51, , 97F
很不幸的 這種"可能會被抓去坐牢耶"的理由從來就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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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4:54, , 98F
政府單位最怕的就是出事,所以這種會出事的廠商基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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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島的商譽從來就沒有用,就算壞掉也只要換名字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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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4:55, , 100F
反正很現實的就是你什麼都要用刑法去跑,人力絕對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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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4:55, , 101F
私人跟廠商糾紛怪政府 奇怪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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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4:55, , 102F
不懂所謂綁刑法的點 今天沒授權書出問題 原作要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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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4:56, , 103F
到時候連政府都一起告下去 還不時得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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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4:56, , 104F
責任歸屬不清不楚 到時候連承辦人員都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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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4:57, , 105F
從一開始沒那授權書就不會影響責任歸屬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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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4:57, , 106F
你硬要把什麼東西都無限上綱到政府要負責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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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4:59, , 107F
少了那個授權書所以盜圖跟欠款的責任在發包人身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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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5:01, , 108F
我覺得政府這時該做的應該就是強調如果有這種行為的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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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5:01, , 109F
一律列為全國的不良廠商,不論種類都拒絕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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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5:02, , 110F
關聯企業也一樣連坐就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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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5:03, , 111F
對 事前完全管制是不可能的 坦白說只能事後追究責任列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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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5:03, , 112F
到時候就會改吵比例問題了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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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5:03, , 113F
廠商而已 能這樣就已經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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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5:04, , 114F
反過來說 要事前管制的話 所有人塗鴉都要先去向政府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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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5:04, , 115F
比例原則就看抓幾年,對一些廠商三年其實就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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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5:05, , 116F
塗鴉許可證 塗鴉證照 還分丙乙等昇格為創作證照 以便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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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5:05, , 117F
另一些:才三年(挖鼻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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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5:05, , 118F
...這有可能嘛?XD 煩都煩死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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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5:07, , 119F
連坐是100%不可能的,這完全違反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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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5:08, , 120F
關聯企業要連坐也很困難 其實是"創作者經紀人"有他商機
02/15 15:08, 120F

02/15 15:08, , 121F
反正這也不是我能夠隨便說說就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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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5:08, , 122F
只是能不能養的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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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5:09, , 123F
要怎麼規劃需要很專業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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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6:27, , 124F
我是把他當成政府徵稿才那樣批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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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6:27, , 125F
這裡做個澄清. 如果不是政府徵稿那自然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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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6:28, , 126F
嗯嗯sorry 我寫到一半才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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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7:53, , 127F
不是不可避免 但相關問題要原作者去告設計公司 如果大家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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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7:54, , 128F
喜歡把事情鬧大鬧滿 以後盜設計應該就會少很多了 ww
02/15 17:54, 12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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