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請問一下,以下的說法算是正確的嗎?
看看基督教聖經原文 就可以知道基督教的見解 和佛教差異是很大的
拿佛教的見解硬要去解釋 在其他基督教義上一樣會出現不相容的部分
比如 <創世紀>是基督教認為耶和華神創造世界、創造男女、創造萬物的過程
節錄幾段如下 應該可以很清楚看出 和佛教因果緣起見、輪迴是苦. 這些見解的不同
也可以明顯看出 基督教的耶和華神 並不是佛教的如來藏 也沒有因果輪迴見
<創世紀> 節錄: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
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
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
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
神說:[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
。至於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並各樣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將青草賜給他們作食物]
。事就這樣成了。
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
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耶和華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麼。
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他的名字。
那人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
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
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他到那人跟前。
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他為女人,因為他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耶和華神對蛇說:[ 你既做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
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
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
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
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
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
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
耶和華說:[ 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
耶和華說:[ 我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
因為我造他們後悔了。]
--------------------------------------------------------------------------
另外 基督教經典裡面有很多段落 寫到耶和華神也會憤怒、降禍於人、報復和詛咒,
也存在祭祀,這也和佛教當中的"如來藏" 甚至基本教義都差異極大。
<申命記 9:14>
耶和華又對我(摩西)說:『我看這百姓是硬著頸項的百姓。 你且由著我,
我要滅絕他們,將他們的名從天下塗抹,使你的後裔比他們成為更大更強的國。』
<耶利米書 13:14>
耶和華說:[我要使他們彼此相碰,就是父與子彼此相碰。我必不可憐,不顧惜,不憐憫,
以致滅絕他們。]
<以西結書 25:14>
[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伸手攻擊以東,剪除人與牲畜,使以東從提幔起,人必倒在刀下,
地要變為荒涼,直到底但。 我必藉我民以色列的手報復以東,以色列民必照我的怒氣
,按我的憤怒在以東施報,以東人就知道是我施報。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以西結書25:17>
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伸手攻擊非利士人,剪除基利提人,滅絕沿海剩下的居民。
我向他們大施報應,發怒斥責他們。我報復他們的時候,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以西結書 5:15>
[我必以怒氣和憤怒,並烈怒的責備,向你施行審判,那時你就在四圍的列國中成為羞辱、
譏刺、警戒、驚駭。這是我耶和說的。那時,我要將滅人,使人饑荒的惡箭,
就是射去滅人的,射在你們身上,並要加增你們的饑荒,斷絕你們所倚靠的糧食。]
<西番雅書 3:8>
[耶和華說:「你們要等候我,直到我興起擄掠的日子。因為我已定意招聚列國,
聚集列邦,將我的惱怒,就是我的烈怒,都傾在他們身上。我的憤怒如火,必燒滅全地。]
<歷代志下 34:24>
[耶和華如此說:我必照著在猶大王面前所讀那書上的一切咒詛,降禍於這地和其上的
居民。 因為他們離棄我,向別神燒香,用他們手所做的惹我發怒,所以我的憤怒如
火倒在這地上,總不熄滅。』]
<申命記 5:9>
[神吩咐這一切的話說:「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
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
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利未記 4:34>
[ 按手在贖罪祭牲的頭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做贖罪祭。
祭司要用指頭蘸些贖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壇的腳那裡。
又要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羊羔的脂油一樣。祭司要按獻給耶和華火祭的
條例,燒在壇上。至於所犯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
=============================================================================
基督教和佛教在見解、教義上有許多不同之處 適合學基督教的也很好 就學基督教
適合學佛教的根器 就好好學佛教
完全不需要把兩個不相關的見解硬捆在一起 這也是尊重其他宗教
※ 編輯: FHShih (1.173.202.102 臺灣), 04/04/2022 14:50:33
推
04/04 14:50,
2年前
, 1F
04/04 14:50, 1F
推
04/04 17:13,
2年前
, 2F
04/04 17:13, 2F
推
04/04 17:20,
2年前
, 3F
04/04 17:20, 3F
→
04/04 17:20,
2年前
, 4F
04/04 17:20, 4F
推
04/04 17:24,
2年前
, 5F
04/04 17:24, 5F
→
04/04 17:24,
2年前
, 6F
04/04 17:24, 6F
→
04/04 17:25,
2年前
, 7F
04/04 17:25, 7F
→
04/04 17:29,
2年前
, 8F
04/04 17:29, 8F
→
04/04 17:29,
2年前
, 9F
04/04 17:29, 9F
→
04/04 17:30,
2年前
, 10F
04/04 17:30, 10F
→
04/04 17:30,
2年前
, 11F
04/04 17:30, 11F
→
04/04 17:31,
2年前
, 12F
04/04 17:31, 12F
→
04/04 17:31,
2年前
, 13F
04/04 17:31, 13F
→
04/04 17:33,
2年前
, 14F
04/04 17:33, 14F
→
04/04 17:35,
2年前
, 15F
04/04 17:35, 15F
→
04/04 17:40,
2年前
, 16F
04/04 17:40, 16F
→
04/04 17:40,
2年前
, 17F
04/04 17:40, 17F
→
04/04 17:41,
2年前
, 18F
04/04 17:41, 18F
→
04/04 17:42,
2年前
, 19F
04/04 17:42, 19F
→
04/04 17:42,
2年前
, 20F
04/04 17:42, 20F
→
04/04 17:43,
2年前
, 21F
04/04 17:43, 21F
→
04/04 17:44,
2年前
, 22F
04/04 17:44, 22F
→
04/04 22:24,
2年前
, 23F
04/04 22:24, 23F
→
04/04 22:25,
2年前
, 24F
04/04 22:25, 24F
→
04/04 22:26,
2年前
, 25F
04/04 22:26, 25F
→
04/04 22:28,
2年前
, 26F
04/04 22:28, 26F
→
04/04 22:28,
2年前
, 27F
04/04 22:28, 27F
→
04/04 22:29,
2年前
, 28F
04/04 22:29, 28F
→
04/04 22:30,
2年前
, 29F
04/04 22:30, 29F
→
04/04 22:36,
2年前
, 30F
04/04 22:36, 30F
→
04/04 22:39,
2年前
, 31F
04/04 22:39, 31F
→
04/04 22:39,
2年前
, 32F
04/04 22:39, 32F
→
04/04 22:41,
2年前
, 33F
04/04 22:41, 33F
→
04/04 22:42,
2年前
, 34F
04/04 22:42, 34F
→
04/04 22:45,
2年前
, 35F
04/04 22:45, 35F
→
04/04 22:45,
2年前
, 36F
04/04 22:45, 36F
→
04/04 22:48,
2年前
, 37F
04/04 22:48, 37F
→
04/04 22:50,
2年前
, 38F
04/04 22:50, 38F
→
04/04 22:51,
2年前
, 39F
04/04 22:51, 39F
→
04/04 22:51,
2年前
, 40F
04/04 22:51, 40F
→
04/04 22:52,
2年前
, 41F
04/04 22:52, 41F
→
04/04 22:52,
2年前
, 42F
04/04 22:52, 42F
→
04/04 22:53,
2年前
, 43F
04/04 22:53, 43F
→
04/04 22:55,
2年前
, 44F
04/04 22:55, 44F
→
04/04 22:56,
2年前
, 45F
04/04 22:56, 45F
→
04/04 22:56,
2年前
, 46F
04/04 22:56, 46F
→
04/04 22:57,
2年前
, 47F
04/04 22:57, 47F
→
04/04 22:57,
2年前
, 48F
04/04 22:57, 48F
→
04/04 22:59,
2年前
, 49F
04/04 22:59, 49F
→
04/04 23:00,
2年前
, 50F
04/04 23:00, 50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5 之 11 篇):
討論
11
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