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殺婆羅門教的人,無罪?

看板Buddha作者 (春城無處不飛花)時間10年前 (2013/09/07 21:0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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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awak (...)》之銘言: : 這個討論串 http://ppt.cc/F-u9 : 在質疑佛教的殺生之罪。 : 大般涅槃經卷第十六梵行品第八之二 : 釋迦牟尼說:「善男子。菩薩摩訶薩以願因緣示受畜生。是名下殺。以下 : 殺因緣墮於地獄畜生餓鬼具受下苦。何以 故。是諸畜生有微善根。是故殺 : 者具受罪報是名下殺。中殺者從凡夫人至阿那含是名為中。以是業因墮於 : 地獄畜生餓鬼。具受中苦是名中殺。上殺者。父母乃至阿羅 漢辟支佛畢定 : 菩薩。是名為上。以是業因緣故墮于阿鼻大地獄中。具受上苦。是名上殺 : 。善男子。若有能殺一闡提者。則不墮此三種殺中。善男子。彼諸婆羅門 : 等一切皆是一闡提也。譬如掘地刈草斫樹。斬截死屍罵詈鞭撻無有罪報。 : 殺一闡提亦複如是無有罪報。何以故。諸婆羅門乃至無有信等五根。是故 : 雖殺不墮地獄。」 : 註:「闡提」是指「不信之人 : 殺畜生都有罪,殺婆羅門無罪,死後不墮地獄。 : 佛教允許殺外道人士? : 不知是否有人能幫忙說明一下? 請看後文...http://www.cbeta.org/result/normal/T12/0374_016.htm T12n0374_p0460b22(00)║善男子。 T12n0374_p0460b23(14)║汝先所言如來何故罵提婆達多癡人食唾。汝亦不應作如是問何以故。 T12n0374_p0460b24(03)║諸佛世尊凡所發言不可思議。善男子。 T12n0374_p0460b25(05)║或有實語為世所愛。非時非法不為利益。 T12n0374_p0460b26(06)║如是之言我終不說。善男子。或復有言麤獷虛妄。 T12n0374_p0460b27(03)║非時非法聞者不愛不能利益。我亦不說。善男子。 T12n0374_p0460b28(01)║若有語言。雖復麤獷真實不虛。 T12n0374_p0460b29(06)║是時是法能為一切眾生利益。聞雖不悅我要說之。何以故。 T12n0374_p0460c01(00)║諸佛世尊應正遍知知方便故。善男子。 T12n0374_p0460c05(09)║我於爾時為彼鬼神廣說法要。然彼暴惡愚癡無智不受教法。 T12n0374_p0460c06(02)║我即化身為大力鬼。動其宮殿令不安所。 T12n0374_p0460c07(03)║彼鬼于時將其眷屬出其宮殿欲來拒逆。 T12n0374_p0460c08(04)║鬼見我時即失心念。惶怖躄地迷悶斷絕。猶如死人。 T12n0374_p0460c09(01)║我以慈愍手摩其身即還起坐。作如是言。 T12n0374_p0460c10(02)║快哉今日還得身命。是大神王具大威德。 T12n0374_p0460c11(03)║有慈愍心赦我愆咎。即於我所生善信心。 T12n0374_p0460c12(03)║我即還復如來之身。復更為說種種法要。 T12n0374_p0460c13(04)║令彼鬼神受不殺戒。 簡單翻譯, 基本上呢,如果你沒法如同如來一般把對方弄死再讓他活過來 就不能殺,殺了無法讓對方活過來對對方說法讓對方感悟,你還是下地獄 因為前題是要利益眾生故示現殺生相 但事實上並未有殺生之實 有如文殊殺佛不具殺心。 看經文要前後看一下。 另外,般若經系原本就有一個特點,就是會特別用犯戒行為來開示 如文殊、維摩詰都是如此, 故大般涅槃經內容 以大乘般若觀點,並沒有任何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5.239.208 ※ 編輯: Lunakaoru 來自: 1.175.239.208 (09/07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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